1、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及考核细则 中国城建集团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奖励细则 集团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在全集团长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规范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奖励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对在集团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目的在于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集团品牌增光添彩,促进集团又好又快发展。 评比奖励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标准,公开透明; (二)民主推荐与统一衡量相结合; (三)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并重。 二、奖励的项目1.单位奖励项目中国城建年度优秀单位中国城建年度最优秀单位2.个人奖励项目中国城建年度三等功臣中国城建年度二等功臣中国城建年度
2、一等功臣 三、奖励的条件 (一)单位奖励的条件 -1功绩突出。在集团经营发展、服务保障、效率提高、品牌保护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立了突出的功绩。 群众认可。在本单位群众评选投票时得票最多。 2.二等功臣条件 在三等功臣条件基础上,为集团开拓创新、科学发展、提升品牌影响力等作出了重大贡献,建立了显著的功绩。在领导小组成员和集团领导投票中得票在本系统最多。 3.一等功臣条件 在二等功臣条件基础上,为集团的经营发展和品牌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建立了卓著的功勋。在领导小组成员和集团领导投票中得票在全集团最多。 四、评奖的程序 (一)优秀单位的评奖程序 1.单位申报。机关各部门、各企业按集团要求将本单位
3、事迹填入中国城建集团创先争优活动单位奖励登记表,报集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事迹公开。集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上报的事迹材料在全集团公开,作为推荐优秀单位的参考依据。 3.组织推荐。机关各部门、各企业推荐1个优秀单位(不能推荐本单位),报集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4.确定对象。集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 -34.公示没有问题后,报总裁办公会议确定。 5.被集团总裁办公会议批准为优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集团给予三等功臣奖励;最优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集团给予二等功臣奖励。 五、奖励的实施 1.被评为年度优秀单位的,集团颁发“中国城建年度优秀单位”奖牌一块;被评为
4、最优秀单位的,集团颁发“中国城建年度最优秀单位”奖牌一块,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 2.被评为三等功臣的,集团颁发“中国城建三等功臣”铜质奖章一枚;被评为二等功臣的,集团颁发“中国城建二等功臣”银质奖章一枚;被评为一等功臣的,集团颁发“中国城建一等功臣”金质奖章一枚。根据奖励等级,在正常年终奖金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对于连续三年被评为功臣的员工,集团将给予特别奖。 3.被集团授予优秀单位和功臣员工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其奖励经费标准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议根据当年经营利润决定,并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4.对于受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集团予以通报表彰,并将奖励登记表存入集团档案库、个人的装入本人档案。 -5-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