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XX县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坚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的总体目标,以增绿增效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森林总量和质量,增强森
2、林生态服务功能,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推进“绿色东至”、“魅力东至”、“活力东至”建设,为践行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管,责任到人。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
3、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严格考核、强化监督。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资源管护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在全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18年12月底,建XX县区、乡(镇)、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覆盖全县林地和森林、湿地及城镇绿化区域。到2021年,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农民林业收入持续增长,实现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8.93%以上,林木绿化率达64.3%以上,活立木蓄积总量达到1100万立方米以上,林地保有量达到316.8万亩,县城人均公园绿地
4、面积达12平方米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40%以上,林业年总产值超30亿元。 到2030年,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湿地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县级设立总林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担任;林长由县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担任,分别联系各乡镇,每名县级林长都要确定一个牵头单位协助开展工作。 各乡镇、村(社区)参照县级林长制设立林长和副林长。 (二)分级建立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县级林长联席会议由本
5、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县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编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交旅委、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制办、县文广新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中队,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副科级干部为联络员。 县级林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村(社区)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
6、办公室。县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若干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各乡镇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 1、总林长职责。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县城乡国土绿化,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职责。 2、副总林长职责。协助总林长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 3、林长职责。县级林长督查指导分片联系区域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乡镇、村(社区)林长和副林长主要负责实施本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本乡镇、村(社区)护林组织体系,加强林权人权益
7、保护和责任监管,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盲区。 4、林长联席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调度、协调解决森林保护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 5、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林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6、县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1)县委组织部: 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8、 (2)县委宣传部。负责对林长制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建设成效和经验进行宣传报道以及生态区域周边文明创建工作。 (3)县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支持并参与林长制工作。 (4)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负责将林长制工作内容纳入乡镇XX县区直机关领导班子发展部分考核内容,检查督促全县林长制工作落实执行情况。 (5)县编办。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管理机构的设立与人员编制有关工作。 (6)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损害的责任追究工作。 (7)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森林发展保护有关重大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审查相关重大建设项目。 (8)县教体局。组织开展
9、国土绿化和森林、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9)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指导、协助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10)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林长制工作经费,协调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保护管理等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11)县人社局。指导做好相关评比表彰工作,落实绿化劳动模范、绿化先进工作者相关待遇。 (12)县国土局。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 (13)县环保局。负责林区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
10、审核,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实施生态示范创建,推进绿化工作水平。 (14)县住建委。负责XX县区园林绿化规划及周边园林绿化实施、保护与发展工作。 (15)县交旅委。负责实施(协助)县级管养的国道、省道XX县区、乡主要干道建设与保护。负责县内各景区旅游规划和生态建设工作。 (16)县农委。负责指导发展林下特色种植,并开展相关实用技术培训;协助做好湿地保护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 (17)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
11、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县级林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县水务局。负责河湖渠塘等水资源周边绿化的造林绿化,组织做好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 (19)县审计局。负责森林(湿地)资源和绿化区域资产资金使用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专项审计,做好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离任审计工作。 (2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市场日常巡查监管,与林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与林业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及时推送木材加工企业登记和经营管理信息,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1)县法制办。负责森林(湿地)资源和绿化区域保护、管理、发展规范性文件审查,负责涉林行政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
12、诉讼。 (22)县文广新局。负责协调、组织广播电视开展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宣传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县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审定的灾情信息。 (23)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协同建设森林火险气象监测站;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4)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参与森林火灾扑救、森林自然灾害抢险救助等工作。(25)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官兵参加国土绿化,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培训指导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6)县公安消防中队。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官兵参加国土绿化,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13、工作,培训指导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乡镇应当明确本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五、工作任务 通过扎实推进“增绿增效行动”,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着力加快推进国土绿化,着力全面提升森林质量,着力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各级“林长”责任,努力建设绿色美好家园,打造林业生态建设东至样板。 (一)加强森林生态和湿地保护修复。继续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止乱采、乱挖、滥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实施好全县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
14、创新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升金湖湿地保护区建设,逐步建立湿地生态保护体系;加快县城周边游憩型湿地保护和修复,净化水质,丰富XX县区景观;重视农村水库、河流湿地保护和修复,减少水源污染,构筑湿地生态安全屏障。 (二)推进城乡造林绿化进程。统筹推进绿化提升工程,扎实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坚持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并举,超额完成省市下达增绿增效行动任务。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实施森林城镇、森林村庄、XX县区生态公园、道路绿化,积极与美丽乡村、农田水利、畅通工程、森林旅游等相结合,坚持规划建绿,见缝插绿、立体增绿。积极创建森林长廊示范段,提升全县境内的高速、铁路、国省道绿化品位和档次,提高道路
15、绿化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切实加强对沿路线两侧山场绿化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三)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继续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不断加大森林抚育经营和退化林修复力度,促进林木健康成长,整体提升全县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全面实施竹林抚育和油茶、薄壳山核桃、香榧、青檀等特色经济林培育,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区。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积极打造国家储备林基地和工业原料林基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大力发展森林碳汇、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充分发挥森林和湿地生
16、态和林业示范区功能,推动森林生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四)提高森林灾害治理能力。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强调重点林区巡护全覆盖,落实防控责任,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强装备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和信息化平台建设。结合石质山地造林进行芭茅山改造,实施人工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确保每年完成省“四率”指标。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
17、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持枯死松树常年监测清理、松材线虫病检疫检查和复检制度,加快松材线虫病巩固除治,保护松林安全。 (五)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示范步伐。完善县乡林权流转平台服务,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试点,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牢牢抓住XX市建设“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电商交易平台”契机,加快XX县区林业收储中心建设,加速我县林业产业电商化、规模化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 (六)强化林业执法监督管理水平。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
18、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建立林长制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森林保护与发展动态监管。严肃查处乱砍伐林木,乱占用湿地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肃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强化督查,严格
19、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林长制考核制度,将林长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立即整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完善机制,保障经费。统筹谋划推进林长制,与林业改革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和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机结合。整合相关资源,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积极争取中央资金项目和省、市财政支持,加大县财政对林业生态
20、建设支持力度。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林业建设。 (四)加强协调,部门联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涉及全县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在林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相关职责,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巡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五)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地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各地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制公示牌,标明
21、林长职责、森林资源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管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XX县区实施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XX县区实施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月副组长:张宗发胡兵成员: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督查室:张文斐县政府督办室:尹永路县编办:程明先 县纪委(监察局):宋丰明县发改委:刘汉XX县区教体局:徐术林县公安局:陆骏县财政局:周运XX县区人社局:詹召XX县区国土局:吴成模县环保局:叶旭东县住建委:胡忠诚县交旅委:程国庆县农委:叶洲XX县区水务局:刘心钊县林业局:朱俊明县审计局:冯腊旺县市场监管局:荣誉县法制办:鲍锡清县文广新局:黄正发县气象局:黄少山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中队:第13页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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