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农民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加强村卫生室建设,规范村卫生室管理,引导村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满足农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 二、设置原则 1、一个行政村设立一家村卫生室,邻近或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联村设室、多村一室。各地在制订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村卫生室的布局、功能、定位及今后发展。 2、村卫生室由村委会向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也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卫生院
2、村联办或其他形式承办。 3、村卫生室由符合资质的执业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承办,人员实行聘任制,经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卫生院审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聘任。 4、村卫生室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开展医学检验、放射及功能检查,不得设置病房、手术室等。 三、工作职责 1、遵守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全心全意为农民提供卫生服务; 2、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治,承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健康宣教,协助健康档案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能够运用中医药为农民服务; 3、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诊疗操
3、作规程和用药规定,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有报告; 4、实行12小时工作制,公布医疗服务电话,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 5、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6、承担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布置的公共卫生任务,完成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村组织完成有关卫生工作。 四、建设标准 1、按农村常住人口1000。1左右比例配备1名乡村医生,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人员配备。 2、业务用房面积一般不少于80平米,有独立分开的门诊室、治疗室、注射输液室、药房,有条件的设预防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康复室、计划生育技术指
4、导室、卫生信息室,标识醒目、结构合理、环境整洁。 3、至少拥有以下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身高体重计、诊察床、诊察桌、出诊箱、药品柜、输液器材、换药器材、紫外线灯、污物筒、资料柜、电话、简易高压灭菌设备,有条件的应配置电脑、心电图机、氧气瓶等。 4、基本药物配备根据XX省乡村医生用药目录(试行)。 5、命名标识统一、病历处方统一、收费发票统一,各项管理制度和上墙资料健全。 五、管理要求 1、县卫生局对村卫生室实行行业管理,对村卫生室的机构和人员实行准入,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和考核。 2、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的业务建设,落实村卫生室各项医疗预防保健任务,建立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开展
5、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 3、乡镇、村两级监督、支持村卫生室工作,帮助落实业务用房和必要的设施; 4、村卫生室应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会计科目,建立财务收支帐目,专人负责,收支日清月结。业务收入、下拨经费应单列帐户,实行“独立核算、统收统支”。 5、村卫生室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调拨,不得从其他渠道进货,同时专人负责药品管理,建立药品进销存帐册,每月盘点、报帐一次。强化药品质量检查,杜绝失效、变质、过期药品,确保农民用药安全。 六、实施步骤 1、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做细做好筹备工作,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必须有利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要合理制定村卫生室调整及建设
6、方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不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只要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有关规定,允许其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2、村卫生室建设分三年进行,到2008年底以前完成。各县(市)、区要结合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以及本实施方案,制定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分期、分批开展村卫生室建设,同时要加强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创建指导落实工作。 3、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创建的考核督导,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对当年创建的村卫生室进行验收,市卫生局负责督导,对建设标准高、工作完成好的村卫生室授予示范村卫生室(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称号。 4、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
7、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从2006年开始,全市实施城乡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具体实施,乡村医生每2年进行1次400学时的培训,以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正规医学专业学历,并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计划。 2、明确职责,层层落实。明确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加强指导,确保建设工作按时限完成;同时协调乡镇、村解决创建中的有关问题,保证工作进度。 3、引进培养,充实队伍。根据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趋势及人员配备要求,引导具备执业资格的大中专医学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加强全科医学知识和临床能力培训,建设一支稳定的有较高水平的农村卫生队伍。 4、落实资金,加大投入。各地要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于改善基础设施、设备等,对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应按照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