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及办公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商业机密不被窃取,保障人员安全及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进入公司所有外来人员3、职责3.1综合管理部负责所有外来人员入厂把关。3.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3.3生产管理部负责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审批。3.4各外来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应人员接待和管理。3.5各生产车间负责进行本车间外来人员的现场对接与管理。4、工作规定4.1凡来公司联系工作或接洽业务人员(进入办公楼),接待人员需向保卫人员说明来意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办公
2、区,严禁私自进入生产区域(由接待人员告知)。4.2凡需临时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不涉及临时维修人员),须在综合部登记后,由接待部门到生产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写明事由、进出时间、并经生产部批准后,并在有关部门人员的陪同带领下,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区域。4.3外来培训学习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后,综合部要提前与相关部门协调人员的入厂问题,培训人员要统一穿戴公司工作服佩戴学员证和安全帽及防护用品,有领导负责统一组织进出厂。4.4长时间(大于3天以上)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单位,施工人员必须经安环管理人员培训合格后,办理完毕所有相关手续,穿戴齐全劳保用品
3、,佩戴安全帽后,方可入厂。4.5外来施工人员进行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公司制度。4.6严禁在生产区域私自会见任何外来人员,职工家属遇有急事来公司者,应向综合部说明情况。4.7上级行政人员需进入厂区的,相关部门需提前告知保卫部门,未提前告知的,保卫人员要联系相关部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去厂区。上级行政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须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其余事项按4.3条规定办理。4.8临时外来维修人员(指工作小于3天的)进入生产区域,接待部门应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陪同进入维修现场,陪同人员须全程在维修现场,待维修结束后,再随维修人员出厂。外来维修人员只能在维修工作范围内活动
4、,严禁在车间内随意走动。4.9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登记,无理取闹,擅自闯入,妨碍保卫人员正常工作者,由综合部根据情况酌情解决,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解决。4.10外来装货或送货车辆,须经综合部办理厂区机动车通行证后,在接待部门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厂区,并将车辆按顺序停放在公司指定区域,司机在厂区内不得随意走动。4.11外来上级主管部门或业务单位需到公司参观的,由对口接待部门及时告知综合部,由接待部门做好入厂前安全告知,然后在接待人员陪同下按既定路线参观。参观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要佩戴安全帽及防护用品,其余事项按第4.3条规定办理。4.12进入生产区域的所有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能进行拍照及摄像
5、,如因设备质量问题需要拍照的,须经设备管理部门重要负责人和设备所属部门的重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拍照。4.13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严禁将本岗位的原始记录、技术资料交于外来人员观看、摘抄、复印或带走,严禁与外来人员交流公司的专利技术。4.14进入生产区域的所有人员需根据岗位特点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区域的重要岗位或特殊区域时进行登记,岗位人员需全程陪同监护。4.15生产区域的部门及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有权询问、检查,对不按规定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岗位班长有权劝阻进入或驱逐出本区域,并告知相关部门。5考核5.1接待部门未按本规定进行登记,直接将外来人员带入生
6、产区域的,对负责人罚款500元;进入重要岗位或特殊区域的,对负责人处罚款1000元。5.2对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外来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5.3由于对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告知或防护用品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伤害事故,由对口接待部门承担直接责任,并对接待部门负责人给予罚款1000元,有关负责人按1000元以上标准处罚。5.4生产区域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外来人员的进入不予管理、制止或未及时上报的,对负责人处以罚款200元;对进入重要岗位或特殊区域的人员不按规定规定其登记的,对负责人处以罚款500元。5.5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私自泄露公司相关生产数据和技术资料等公司机密的,对负责人处以罚
7、款2023元,情节严重的将加倍罚款。5.6外来人员不按规定私自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0元;不听从劝阻、不服从工作人员引导的,罚款500元,并告知保卫部门予以驱逐出厂。5.7外来人员的其它违规违纪现象,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500元。6附则6.1本规定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由生产部负责进行修订。6.2文献记录:6.2.1重要岗位及特殊区域名录:高纯熔融车间、高纯洗涤车间、高纯可膨胀车间、酸库、球形提纯车间、废酸提纯车间、石墨烯车间、石墨化车间。6.2.2重要岗位及特殊区域登记表见附表16.2.3进入生产区域申请表见附表2附表1:重要岗位及特殊区域登记表岗位: 年 月 日进入人员进入时间离开时间事由岗位负责人申请人: 陪同人: 审批:附表2:进入生产区域申请表申请人申请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来客单位拍照是 否来客姓名来客事由:陪同人:审批人:生产管理部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