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抓手,以效率提高、服务提质、形象提升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对外公开承诺、加强社会监督,开展民主测评,提高群众满意率、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建设人形象;为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领导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北平任组长,局纪检组长苏荣任副组长,其余局党组成员和局总工程师、局机关中层干部、直属事
2、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住建系统各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实行层级管理和“三同时”的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责任岗位。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省“十条”、市“九条”、县“十三条”要求,深入开展“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的政风行风建设主题活动。着力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和整改,切实纠正“庸懒散奢”不正之风,力争民主测评一次性过关。 (二)确保公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分
3、权、公正、监督”的原则,重点围绕证书审批、项目建设、规费收缴、现场检查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合理分解权力,加强监督制约。切实做到:“四个明确”,即:所有事项都要明确法规依据、明确办事程序、明确时限要求、明确收费依据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到公开、规范、廉洁、高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开展政风行风廉洁性评议。紧密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实际,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规范行业行为、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行业管理服务质量。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加强对机关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组织明查暗访,面对面评议和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评先评优中对末名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大
4、对重点项目的效能监察。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市县委、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尤其是市县确定的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效能督查,开展全程监督和服务,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和保廉,即“三提一保”。 (五)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结合每月1-2次的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将政风行风建设融入其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贯穿到日常各项工作中,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增加正能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开展公开承诺,自觉接受
5、社会监督。 四、工作步骤 自2015年3月至9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5日3月15日),共10天时间。本阶段主要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召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宣传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向社会公布政风行风监督电话:。设立政风行风意见箱。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第二阶段政风行风明查暗访(3月16日4月15日),共30天时间。本阶段除本单位抓好政风行风专项行动规定动作外,仍要采取措施通过自选动作开展政风行风整顿建设,扎实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局领导小组将组织机关和窗口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
6、身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对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政风行风监督员以暗访的形式深入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企业和服务对象中进行暗访,帮助查找突出问题。纪检组并及时进行纠正和调查处理。 (三)第三阶段评议整改(4月16日6月5日),共50天时间。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自查自纠问题,形成评议意见。向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汇报自查自纠情况。各单位在认真落实整改的同时,根据自查自纠XX县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以“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行作风整顿,落实整改措施,撰写整改报告,将整改的情况向群众反馈,并上报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备案。组织政风行风监督
7、员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第四阶段总结巩固(6月6日9月30日),共115天时间。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在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机关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测评内容: 为企业服务及服务态度、政务公开情况、依法行政和办事效率情况、政风行风总体评价等内容。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总结,并上报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同时采取“回头看”的办法,对检查出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 五、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这次政风行风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开展“转作风、惠民生”、“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将市县重点
8、工作融入到活动中,并取得明显效果。各项工作做到统筹安排,统分结合,责任明确。 (二)发挥单位主体作用,坚持履行职能职责与政风行风建设“两手抓”。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和“两手抓”要求,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紧紧围绕2015年市县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强化具体措施,层层建立责任制,自觉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之中,做到工作与作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抓政风行风,促进本职工作的良性互动。 (三)紧紧围绕中心开展评议,实行业绩和行风建设“双驱动”。局机关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坚持以自我评议、自我规范、自我整
9、改为主的原则,在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围绕中心工作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评议工作是否有效果,一要看业绩是否有新发展,二要看作风是否有明显的转变,群众是否满意。要实现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全面发展,务必坚持实行业绩与政风行风建设“双驱动”。 (四)坚持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政风行风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但产生的根源在于制度、机制、体制的不完善,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强源头治理,建设长效机制。目前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不正之风蔓延,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以厉行节约为突破口,下大力气治标。同时,又要着眼于
10、长远,建立控源的防范机制,致力于治本。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推行党员承诺制和岗位承诺制。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始终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政务公开形式。对应公开的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用群众的监督来规范权力的运作,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努力增加监管工作透明度,创造公开、公平、互相监督的政务环境。积极推行党员承诺制和岗位承诺制,扎扎实实履行承诺,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情,树立人民公仆好形象。 (六)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凝聚政风行风建设“正能量”。对外,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实行明查暗访强化他律;对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强化自律。坚持他律和自律有机统一,形成监督合力,凝聚“正能量”,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第6页 共6页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