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土地问题整顿指导方案 为切实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根据省、市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电视会议精神和南政办发201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党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得到切实落实,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土地承
2、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遏制,基层干部作风得到切实改进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解决好以下土地延包工作中遗留的问题,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1、凡是尚未开展延包的村,要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好延包。 2、土地承包期不到30年的,一律延长至30年。 3、承包土地没有落实到户的,要落实到户。 4、没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签合同并将合同文书发放到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存或扣押应由农户保存的土地承包合同。 5、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符合法规规定或没有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的,要通过这次集中治理换发补发到
3、户。 6、所留机动地超5%的部分,要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包到户。 7、仍实行“两田制”的,年底前必须彻底纠正。 8、人多地少、难以实行分户经营的城郊农村也要采取确权、确股等多种方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每一个成员。 (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要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行为,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切实维护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有条件的村要坚持用市场机制来调节和引导土地流转,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奖补试点。不得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将农民承包的土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不得以反租倒包、调整产业结构等名义,将农民承包的
4、土地收回,剥夺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切实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要将换发补发经营权证工作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在治理整顿基本到位的前提下,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积极稳妥的做好换证工作。要遵循“进度服从质量,力度服从稳定”的原则,做到基础性工作不到位的不发;承包工作不符合法规要求的不发;换发补发方案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未经公示,农民提出的问题未得到合理解决的不发;专项治理工作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发,切实将土地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做深入、做扎实,实现承包地块、承包面积
5、、承包合同、承包证书和基本农田“五到户”。以经营权证换发补发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各项法规政策落实,推进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机动地和“四荒”地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 (四)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要认真开展对农村集体土地征占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杜绝乱批滥占耕地、浪费土地资源和补偿安置不到位等损害村集体和农民利益的行为,特别要加大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切实强化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对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给予补偿,不准截留、挪用。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问题,在征占农民的土地之前,要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
6、见,研究落实好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和社会保障的具体措施,解决好失地农民长远的生产生活保障,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五)要切实提高农村土地纠纷调处能力。一是要建立健全村、管区、办事处“三位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纳入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和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对处、村两级干部的考核,多渠道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二是要健全工作规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承包纠纷发生后能得到及时受理和妥善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当地。 (六)要提高处村两级干部的法律意识。要广泛开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
7、律法规培训和宣传。通过普法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让处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接受一次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再教育,切实转变处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增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为确保全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各村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力度服从稳定的原则,统一领导,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以下步骤开展工作: (一)动员阶段(2012年9月20日前)。处、村要召开会议,把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村、到户。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认真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配合搞好专项治
8、理工作。 (二)自查阶段(9月20日9月22日)。各村要对照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和前期农村土地承包普查情况,及时开展自查活动,组织专门力量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土地征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理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重点、时限、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提出的具体整改方案于9月22日前报办事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三)整改阶段(9月23日11月10日)。各村要按照办事处的统一要求,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强化措施。自查与整改可以交叉进行,做到边查边改,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办事
9、处将组织包村干部对各村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四)总结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后,办事处将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和验收,并申报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新的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案(事)件,产生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其一切评先树优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工作目标。办事处成立了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政策指导、案件查处和信息交流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经管统计服务中心。同时实行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包村责任制,对该项工作一包到底,直至专项治理工作完毕,发证结束。该项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认真总结,完善巩固成果,不留后患,并写出总结验收报告,经办事处包村党政成员、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后报办事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存档。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