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顿不合格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一部署,现就我院在学习教育中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整顿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整顿对象: 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空缺、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2.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执行力差、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 4.党员队伍管理混乱,“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
2、组织纪律散漫,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党组织服务功能弱化,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一些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漠,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 二、把握整顿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x组通字【2016】x号文(见附件)中整顿工作步骤的要求,对自身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活动制度化和规范化、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党建工作保障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实际情况,建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台账,对软弱涣散党支部逐一分析原因、登记造册,于5月12日前提交纸质版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策登记表(附件的表2)、纸质版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台账(附件的表4)以及整顿工作自查报告(电子版)至学院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16年5月9日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