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43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15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打造教育产业集聚城的决定(宿发20*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为重点,按
2、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建立省(含中央)、市、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二、实施范围 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办和民办各中小学学校在校学生;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XX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与所在XX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三、任务目标 (一)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从20*年春季学期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区财政按照小学每生每年200元,初中每生每年300元给于补助,学校不得再向义务教育
3、阶段学生收取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冬季取暖费。切实做到免收对象一个不漏、免费项目一个不缺、公用经费一分不降。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全面落实免杂费所需资金的同时,全面落实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省市文件规定,20*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50元。以后根据省相关规定适时调整,逐步达到中央制定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免杂费补助资金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全额纳入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按序时进度拨付给学校。 (三)继续落实“一免一补”政策。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4、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根据实际生活水平和贫困所占比例,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学校要相应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住宿费。 (四)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债务化解机制。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测算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要按定额标准将校舍维修和改造经费列入区乡财政预算,并在编制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时统筹落实,区财政局根据年度校舍维修和改造计划,将资金划拨到区教育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完工经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决算报告后,到区教育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5、进行结算。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主要用于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等支出,同时用于化解中小学学校债务,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撤并学校的资产,由教育局按规范和公开透明的程序负责变现,所变现的资金要缴入财政部门专户中,专项用于化解中小学债务。 (五)继续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达到区乡统一标准,统一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等,区教育局负责提供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年度收支预算,并将教师及工资增减变动情况及时报送区人事局、财政局,确保教师工资正常、足额发放。 四、保障措施
6、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和利用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历史机遇,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制定
7、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更加得力的工作措施,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二)明确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法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不减少对农村义务教育应承担的经费投入;不准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不准乱收费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义务教育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落实所需资金,并负责监督、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各项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教育部门要科学准确地提供农村中小学的基本数据、基本信息、测算依据和标准,为
8、推进改革决策工作提供保障条件,配合财政部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严格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监督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承担相应的改革任务,共同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建章立制,加强经费管理。一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把学校维持基本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保证事业发展的建设经费全部纳入预算。要以学校为预算单位,村小(教学点)统一纳入其所隶属的乡镇中心校统一编制,由区教育局汇总,报区财
9、政局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二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区教育局要成立教育财务管理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中小学财务工作,实现中小学“校财局管”。免学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不得用于教师发放工资和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要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建立和完善财产管理制度,确保财产物资安全有效使用和完整保值。三要建立监督机制。财政、教育、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学校收费、经费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农村中小学校要实
10、行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师生员工的监督。要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督导,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可从根本上治理农村教育乱收费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中小学校摊派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或“搭车”收取费用,不得强迫学校、学生订购报纸刊物。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预算内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 (五)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
11、,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结合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学龄儿童人口变动趋势,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要进一步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优化、调整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严禁聘用新的代课教师,坚决清退不合格的教职工,建立农村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范教学秩序,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促进教育公平。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落实宣传措施。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央的政策规定,把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具体政策规定,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出去,及时反映改革的成效。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教师,深入农户,大力宣讲这项惠及农村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让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全面了解中央的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从各方面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关心、主动参与和积极监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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