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清洁工程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垃圾处理实现“运行市场化、分类减量化、管理常态化”,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区域范围内的农村垃圾处理,已纳入XX县区环卫保洁范围内的除外。 二、考核内容 按照2015年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意见总体安排,对农村清洁工程垃圾处理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主要考核农村垃圾处理市场化、减量分类、设施、经费、制度落实情况及工作实绩。 三、考核评分办法 (一)考核办法。采取每季一检查(采取明查、暗访、抽查、普查的形式)、年终一考核。 (二)评分办法。采取百分制累计法。 年终考核。由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加权得分,
2、12月份检查与年终考核合并进行。 四、资金管理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垃圾处理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将级财政每人每年20元、乡镇财政每人每年10元和村级筹资或收取年人均12元保洁费设立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五、奖惩办法 1、配合妇联做好“十星清洁户”创评活动;“十星清洁户”创评工作纳入对乡镇美好乡村建设考核内容。开展优秀保洁员评选活动,年底由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对全评选出20名农村优秀保洁员进行表彰奖励(发放荣誉证书、奖金500元/人)。 2、根据考核情况,对年度综合考评得85分以上,且排名为全前三名的乡镇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资金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年度综合考评最后一名的乡镇,纳入下一年度重点管理乡镇,由美好乡村建设领导组组长对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