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项目部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上报处安监处,并由安监处组织人员来进行调查和后果评价,处安监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及受灾情况来决定是否上报上级部门组织人员来进行调查和后果评价,使重大事故得到有效的调查和评价。 2、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由项目部技术部进行制定、编写,技术副经理审批,项目经理签字批准,上报处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生效,在项目部所属的矿建队、机电队及项目部各有关部门发布及执行。 3、应急预案的管理应进行归档管理,由项目部资料员对应急预案的各种资料进行存档保管。 4、项目部安监站要对应急预案的设备、设施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防止在工作中出现偏差。 5、预案中的各种设备、设施、物资等都应进行维护、检查,该项工作由机电队负责落实,部符合状态时要及时更新,确保应急救援工作万无一失。 6、应急预案要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对其进行有效的调查和评价,对不符合的进行改进。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