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XX县区2010年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工作,确保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和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监食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监督管理的通知(台卫发2010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内容 1、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
2、水质情况。 2、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严格落实各项校内传染病防控措施。 3、学校食品卫生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堂“三证”持有、采购索证、餐具消毒、食品留样、菜谱制定、加工操作等工作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三、检查任务 区卫生监督所负责检查区内中心小学、普通中学(包括私立、民办)、职技校、三级以上托幼机构,各个乡镇卫生院各负责辖区内其他学校、托幼机构。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春季: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26日 秋季。9月3日至9月10日。 由区卫生监督所
3、各科室和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范围,结合辖区实际,确定具体措施,落实对所有托幼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30日.由区卫生监督所各科室和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范围,结合辖区实际,确定具体措施,落实对所有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状况,并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学校自身卫生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培训指导工作;二是利用开学之际,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0日。 区卫生监督
4、所各科室、乡镇卫生院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要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复查整改情况。 五、信息报送 1.各科室、乡镇卫生院在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和工作总结报区卫生监督所三科。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监督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针对以往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对学校特别是09年学校卫生存在突出问题以及农村和寄宿制学校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同时,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3、各乡镇卫生院和卫生监督所各科室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的资料整理汇总工作,如实填写、上报数据,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4、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XX县区卫生监督所2010年3月3日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