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问题,促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素质明显提高,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农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工作目标 从2008年到2010年,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做到一年内有明显改善,两年内
2、有显著改观,三年内产生根本性的变化。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长效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争取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产和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进展,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三、具体要求 1.今年,各镇(街)的自然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0%以上,卫生公厕普及率达60%以上,公共垃圾池(桶)普及率达80%以上。 2.每条自然村至少有1-2名保洁员,负责村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农村生活垃圾要做到“专人管理、定点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3.全面实施死亡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制度,各镇(沙坪街道、
3、桃源镇、云乡镇除外)年内至少要建立1-2个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池,防止疫病的流行。 4.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鹤府办2007116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实现“人畜分离”,严格控制排泄物的直接排放。 5.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增强,“讲卫生、爱清洁、保环境”蔚然成风。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更是广大农民的共同心愿。当前,我市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缺乏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等。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搞
4、好农村环境卫生是执政为民的直接体现,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成效,要紧紧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和创建“洁净家园”的要求,把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抓紧抓好。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做到有领导分工负责,有人员专项负责,有工作实施方案,有完善的工作机制。市新农村办要及时检查、督促、协调,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级、各部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为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标,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自身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建设局
5、指导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抓好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卫生局、爱卫办要加大农村改厕等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各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 市政局要认真研究农村垃圾进入马山垃圾场的具体事项,以解决农村垃圾的处理问题。 环保局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严禁人畜粪便直排入河流、水库。 农业局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农用化学品投入,指导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搞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做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会同环保局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工作。 水利局要认真研究农村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问题
6、,指导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农村河道和塘坝清淤整治规划并实施;会同建设、环保部门加强农村河道、塘坝水源的保护。 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业余文艺团体,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及文艺演出活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组织广大妇女、青少年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共同营造“讲卫生、爱清洁、保环境”气氛,倡导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风尚。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来我市倾倒垃圾、收留外来垃圾的行为。各镇(街)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处理村级生活垃圾。可通过采取加强镇环卫所的力量负责清运,或者走市场化道路,与专业清洁公司合作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等方式,按照“专人管理、定点收集、定
7、时清运、集中处理”的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 各镇(街)的环卫经费可采取“财政拨一点、企业分摊一点、村负责一点、村民出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市财政部门要增加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的投入,各镇(街)要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要组织村民开展“青山绿水,洁净家园”环卫活动,并遵循自愿的原则,发动村民筹集环卫专项资金。 (四)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制度。 要将新农村建设成效纳入镇级实绩考核,重点考核镇级环境卫生整治的措施和成效。 考核的主要内容: 1.做到“五个有”。有领导分管、有实施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保洁队伍、有专项经费。 2.本方案第三大点的五项“具体要求”。 市新农村办要联合卫生局、建设局、农业局、环保局、爱卫办等职能部门不定期深入镇、村进行督导检查。年中,市将召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现场会,届时,各镇(街)要提供一条示范村作为参观点,初步检验整治成效。年底再进行一次大检查,以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努力实现村容整洁的目标。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