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建章立制的要求和部署,确保我厅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XX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加强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坚持边查找问题、边专项治理、边完善制度,切实把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活动始终,逐步健全完善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制度和长效机制,努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二、工作任务内容和责任分解 (一)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2、。 目标任务。完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改进作风的具体规定。每年厅级干部驻村联户、深入乡镇民政所体验生活不少于7天;处级领导每年驻村联户、深入三院一站等民政服务机构代主官不少于10天。组织厅机关干部下基层、入四区、访三户,努力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服务机构和广大民政服务对象排忧解难。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人事处牵头。 (二)调查研究制度。 目标任务。建立随机调研制度,将随机调研作为了解情况、体察民情、督查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作为制定政策、工作决策的重要环节,深入老、少、边、远、穷等矛盾多、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办法。每年初
3、,厅级干部要根据国家民政部的研究课题,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云南民政工作实际,确定调研题目,制定调研计划,采取随机调研、专题调研、蹲点调研的方式,深入开展好调查研究工作。领导干部驻村联户、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随行和陪同人员数量,认真落实接待标准及要求,按规定标准交纳伙食费,不给基层添麻烦,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接受馈赠及土特产。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人事处配合。 (三)权力规范运行制度。 目标任务。强化权力监督,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坚持重大决策咨询、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规定。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
4、、纪检组长周潮明、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人事处、驻厅纪检监察室配合。 (四)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规定。 目标任务。对厅级领导干部用车、办公用房、秘书配备等方面进行规范。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人事处配合。 (五)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目标任务。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程序,研究决定事项,坚持走群众路线,防止决策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畅通民主渠道,坚持重大决策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征求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厅内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条件不成熟或多数群众不赞同的,要暂缓决策,待条件成熟后再行研究。坚持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2
5、次厅长办公会,及时研究部署工作,通报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情况。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人事处配合。 (六)工作落实督查制度。 目标任务。解决工作落实难,完善工作落实的责任规定,成立督查部门,建立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对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组织跟踪督导检查,实行工作任务倒逼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考核问责。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纪检组长周潮明、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人事处、驻厅纪检监察室配合。 (七)规范内部管理制度。 目标任务。规范公文会议审批、公务车使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等制度。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驻厅纪检组长周潮明、
6、副厅长王建新、副厅长熊梅。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规划财务处、人事处、驻厅纪检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配合。 (八)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 目标任务。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公开开支情况。规范公务接待,细化接待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监督执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控制计划、减少数量、缩小规模、报批任务、严审经费。不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副厅长王建新、副厅长熊梅。 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牵头,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配合。 (九)履职尽责提升服务质量相关制度。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完善厅机关、领导干部及具备执
7、法监管权限处室和窗口服务单位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驻厅纪检组长周潮明、副厅长王建新、副厅长胥廷义、副厅长李国材、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和向群、副厅长熊梅。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驻厅纪检监察室牵头,厅机关、省老龄办各处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十)干部学习教育制度。 目标任务。完善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班子、机关。把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运用奖励、激励手段,调动干部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提高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人事处牵头,直属单位党委配合。 (十一)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制度。 目标任务。努
8、力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识人、选人、用人制度,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管理监督、岗位轮换等机制。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人事处牵头。 (十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有关制度规定,坚持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 责任厅领导。驻厅纪检组长周潮明。 责任处室及领导。驻厅纪检监察室牵头。 (十三)学会协会商会管理规定。 目标任务。落实上级管理规定,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离,规范学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李国材。 责任处室。民间组织管理二处牵头,民间组织管理三处配合。 三、方法步骤 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
9、度建设工作由厅教育实践活动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牵头处室负责具体实施,根据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查找在制度建设方面的缺失,在对现行的政策、制度、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宣布废止、继续适用、修订完善、研究制定的处理原则迅速开展制度建设工作。时间安排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一)制定方案(11月中旬)。厅教育实践活动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制度建设方向、建设目标、工作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等。 (二)拟定制度内容(11月中旬11月下旬)。由各牵头处室负责,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现有制度中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对于与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