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工信委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全面系统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工作总目标。 三、组织领导 县工信局组织成立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监督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综合股及各科室负责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股,负
2、责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的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协调、部署工作,定期向市工信委报送材料和信息。 四、检查重点 (一)各工业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六落实”;是否每月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
3、上报隐患排查及分析情况;是否有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是否违反建设项目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进行项目建设的。 (二)各工业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消防安全法规、规章以及行业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对去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和各级政府及部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分工 这次大检查大整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方面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 (一)县工信局总体部署工业企业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并对各乡(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二)各乡(镇)企办要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
4、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长期整治不力的单位、去年发生死亡事故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造册登记。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3月16日至5月31日)。各企业要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同类单位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制定大检查大整治具体排查治理方案,每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每月25日前将本月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各乡(镇)企办,30日前由各乡镇企办统一上报县工信局综合股。 (二)检查督查阶段(4至5月)。各乡(镇)企办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成立检查督查组,每月认真开展现
5、场检查、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帐,每月30日前将开展活动进展情况报县工信局综合股。县工信局将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切实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常抓不懈,务求实效。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各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必须停产整顿。 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企办将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于5月10日前报县工信局综合股,综合股汇总后报市工信委。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