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办校舍安全改造指导方案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校舍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场所为目标,结合中小学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学校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造重点 自年到年,投资约20810.5万元,使全市221处中小学的49.1万平方米校舍得到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具体
2、情况如下: (一)年,拆除重建332栋校舍,涉及16个镇,67处农村学校,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约需投资6286.2万元。 (二)年,局部加固617栋校舍,涉及24个镇,119处农村学校和16处局属学校,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拆除重建8处局属学校的48栋校舍,建筑面积0.9万平方米,共需投资约9134.5万元。 (三)年,整体加固401栋校舍,涉及19个镇,81处农村学校和15处局属学校,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共需投资约5389.8万元。 三、改造程序 (一)确定施工单位。按照属地改造的原则,全市农村学校校舍安全改造,由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岛旅游度假区(以下统称各镇)负责;局
3、属学校校舍安全改造,由市教体局负责。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组织具体实施。 (二)严格工程质量。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等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学校建筑质量保障机制,依法聘请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严格施工程序和标准,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 (三)明确验收程序。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
4、,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新建或改造加固工程验收程序进行工程验收,并按规定及时报市城建局备案,最后由市教体局会同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四)及时拨付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市财政局要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拨付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资金。各镇也要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为提高各镇对校舍改造的积极性,按照关于市镇同工同酬转移支付分档标准,市财政对列入本方案中的校舍建设工程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一档镇、二档镇、三档镇和四档镇分别补助校舍建设资金总额的
5、50%、60%、70%和8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要科学制定总体实施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严格工程监管和督促检查,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有序开展校舍安全改造工作。各镇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标准、按进度实施工程验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的安全档案。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任务纳入对各镇和相关单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目标绩效考核,市考核办要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达要求、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推动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顺利实施。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