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局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全面清理、重点治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纠正和治理劳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使用行为,确保劳动保障专项资金在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治理范围 对20*年以
2、来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包括:(1)就业补助资金;(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4)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贴资金;(5)离休干部公费医疗费;(6)列入预算的经费类专项资金;(7)财政部门拨付的其他专项资金(包括上级补助和本级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8)按规定渠道收取的具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的各项资金;(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1)失业保险金;(12)医疗保险金。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列入重点治理项目。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且连续使用专项资金的
3、项目,清理范围可以向前延伸。 三、治理重点 1、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核查资金的流向、用途等各个环节; 2、20*年以来,由各专项资金安排的开工、在建、完工项目,按定额标准核查资金预算、决算、验收和效益情况; 3、其他检查和审计中已经发现的截留、挪用、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的纠正情况以及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4、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章、制度、政策情况,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四、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全面清理与重点治理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重点检查相结合,沿资金流向自上而下核查与按资金使用项目自下而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综合治理工作从20
4、*年3月份开始,到11月结束,时间服从质量。主要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12日至3月31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抽调人员并进行学习培训,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治理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4月1日至5月31日) 各县区、各单位对所涉及的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清资金底数,纠正违反规定管理、拨付、使用资金问题。同时,对每笔资金的数量、来源及拨付、使用情况等,要逐项进行认真登记。对自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按规定认真纠正处理,并及时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隐瞒。 自查结束后,各县区、各单位要
5、写出自查情况工作报告,由一把手签字,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政策认真处理。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6月1日至7月31日) 各专项资金检查组的检查深入各县区、各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整改建制。(8月1日至8月31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全面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探索长效的资金监管机制,全面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9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县区、各单位认真
6、总结检查情况,深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准备接受上级验收检查。 五、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薛铁民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东升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设立举报电话:*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资金检查组,具体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各专项检查组分别由各位主管局长牵头负责,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检查组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做到机构、职责、人员全面落实到位,尽
7、快展开工作。对所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都要一查到底。方案和机构人员名单于5月8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区(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专职人员,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治理工作,单位“一把手”做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组织检查纠正本县区、本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治理。市本级、各县区、各乡镇都要按照专项资金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
8、,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制定方案、自查自纠要做到三级同步运行。四个专项检查组要深入县区及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做到级级不漏、层层落实、上下联动、一查到底。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市局重点做好对县区的检查,县区重点做好对乡镇(街道)和基层业务平台的检查。对领导不力、工作懈怠、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查不报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专项检查组要抽查乡镇及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抽查面在30%以上。 (三)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各县区、各单位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10日内按要求向局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反馈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各专项检查小组要就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局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按规定做好对市和省厅领导小组的报告工作。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集体研究决定、财务综合管理和公开透明运行的规定,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运作程序,防止问题发生。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行贿、贪污、侵占专项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要重点查处,对截留、挪用、挥霍专项资金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