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水害防治行方案 *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通知(*能职发2013)4号及*矿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防治水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字201311号)等文件精神。我矿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决定立即行动起来,组织人力物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把关、查缺补漏,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水害防治专项整治工作,为了认真落实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认真组织学习,强化全员安全理念,领会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措施的编制和审批贯彻。 2、建立健全组
2、织机构,编制本矿防治水整治方案,切实有效地做好自纠自查工作。 3、对本矿的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细致分析和排查,及时消除存在隐患。 二、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搞好本次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特成立哈麻冲 1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成 员。*办公室设在矿生产区综合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安排 1、排查范围和方式 领导小组分工把关,对全矿井井上井下进行现场排查,并作好记录。 2、排查时间。从2013年10月9日至11月9日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9日至11日),组织全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措施,确保专项
3、整治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10月12日至30日)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井井下井下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存在隐患,并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9日)对第二阶段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总结销号,并以此为契机,建立 2健全我矿防治水相关制度和措施,将防治水工作深入开展并形成防治水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排查内容 1、防治水制度制定情况及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矿井是否建立了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和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等;是否成立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矿是否配备水文地质副总
4、工程师。 2、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是否编制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地质勘探报告是否完整、是否有矿井设计方案和建井地质总结报告;是否有矿井涌水量等15种基础台账资料和矿井充水性图等5种必备图件;是否查清矿井老空水及周边矿井老空水分布情况,并将整个XX县区的积水完整地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3、探放水制度落实情况。采掘工作面施工前是否开展水害隐患排查;井下探放水是否有正规设计,设计是否结合物探结果进行编制,是否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探放水工是否经培训合格。 4、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防治水工作,是 3否落
5、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的措施;有无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岩)柱以及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矿井排水系统是否达标和完好。 5、地面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有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井口防洪设施是否构筑、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水位的井口是否采取防范措施;是否按设计要求充填并加固了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的废弃井筒。 6、水害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制定了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救援演练;是否对职工进行过出现透水征兆立即撤人的培训;是否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是否落实了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
6、7、落实*办发【2013】 *号文件的情况。是否认真配合中介机构或*矿业公司开展物探工作,将物探结果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根据物探结果有针对性的编制各作业点的钻探设计,必须确保各掘进工作面在物探和钻探的控制范围内:是否严格按设计进行钻探,认真进行各个钻孔的验收(钻孔验收必须有驻矿员签字确认),绘制钻孔成果图并将合格的钻探结果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是否在图纸上 4和井下固定点标明物探及钻探基点,在井下设探放水管理台帐并挂牌进行探放水管理,留足超前保护距离,并做到帐实相符;是否在进行钻探前必须编制切买可行、安全可靠的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必须先行撤出)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后
7、方可实施钻探作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现场排查力度,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将防治水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2、认真细致排查,不漏查、假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责、定期限,切实有效地将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 3、查缺补漏、完善机制,以本次大排查整治为契机,提高本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煤矿2013年10月11日 第二篇:XX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暂行规定XX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皖经煤炭2008252号) 淮南、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国投新集公司,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现将XX省煤
8、矿水害防治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XX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条例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省煤矿水害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省境内所有煤矿。第三条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必须坚持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的原则,开展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水害防治新技术、新方法,解决煤矿生产建设中的
9、有关水害问题,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第四条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煤矿企业主管部门关于水文地质、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政策、规范、规程和各项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水害防治原则,认真落实“探、防、堵、截、排”等项综合治理措施。 第二章机构与制度 第五条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和各煤矿要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水害防治工作,解决本单位水害防治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和煤矿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水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XX县区(井)水害防治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本单
10、位水害防治工作规划,制定年度水害防治工作计划,审批水害防治工程设计、措施及水害防治经费的使用。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具有突水危险的煤矿必须配备水害防治专职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本单位水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煤矿企业集团公司、煤矿要成立水害防治办公室,配齐相关人员,负责水害防治日常工作。 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水害防治办公室负责健全和完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规定、管理制度及各项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编制XX县区水害防治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矿井水害防治工程设计的审查和水害防治工程实施的过程管理、验收。 煤矿水害防治办公室负责落实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制定的防治水有关规定及细则,编制年度防治水计
11、划,负责矿井水害预报、水患排查、工程施工与管理等日常工作。 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应建立专业化钻探、注浆队伍。 第七条加强水害防治基础工作。开展矿井充水性调查、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和水文动态观测工作,建立主要充水含水层监测系统;收集、调查和核对矿井范围内废弃的老窑情况,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必须提出处理意见或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水文地质条件调查、观测、研究的成果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根据生产安排,及时进行水害预测预报,开展月度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水害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时间、资金、预案”五落实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矿井应
12、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适时进行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由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划分结果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十条建立XX县区(井)水害防治专项资金制度。煤矿企业集团公司、煤矿要根据年度水害防治计划,足额安排水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水害防治工作按计划实施。矿井水害防治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建立相邻矿井水害威胁情况通报制度。相邻煤矿边界有采掘活动的一方要向对方及时提供图纸资料;双方均有采掘活动时,每季度交换一次图纸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每年应调查、收集和核对邻矿开采资料,并在本矿矿图上标出,对存在威胁矿井安全的水患问题必
13、须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市煤炭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开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检查,做好矿井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每年度召开一次水害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并组织12次专业技术骨干培训。 第三章水害防治 第十三条加强汛期防洪排涝工作。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及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在每年汛期前,成立雨季“三防”指挥部,对XX县区范围内有可能溃入矿井的地表水体、闭坑矿井及堤坝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加强松散层下开采的水害防治工作。松散层下开采的矿井,要
14、查清松散层的厚度、岩性分布、含(隔)水性特征、水位变化特征以及水力联系等情况,特别是对底部含水层或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及含(隔)水性等要进行重点探查。煤矿缩小松散层下防水煤柱进行开采时,要严格执行XX省煤矿含水层下开采若干规定,做到资料详实、支撑有力、系统畅通、管理到位。 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严禁缩小松散层下防水煤柱进行开采。 第十五条加强煤层顶板水害防治。凡受煤层顶板充水威胁的矿井,要查清顶板砂岩裂隙水、岩浆岩裂隙水、顶板离层水、推覆体及倒转岩溶裂隙水等的水文地质条件,根据不同充水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受顶板水害影响的采区首采工作面应编制水害防治措施或专项方案设计,报煤矿
15、企业集团公司(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加强煤层底板灰岩水害防治。开采受底板灰岩水威胁的矿井,要积极开展煤层底板隔水层及灰岩含水层的水文地质条件探查工作,综合分析断层、底板薄弱带等导水因素,采取疏水降压或底板注浆加固等综合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加强岩溶陷落柱的探查与水害防范工作。利用已有的地质勘探资料,分析研究井田内岩溶陷落柱存在的可能性。受岩溶陷落柱突水威胁的矿井,要采取井上、下物探、钻探、化探等手段,开展各种试验研究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原则,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导水陷落柱煤岩柱的留设应参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中导水断层防水煤岩柱的留设规定,并严禁在防水煤岩柱内进行任
16、何采掘活动。进入陷落柱内的钻孔和巷道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堵。 第十八条加强老空区积水的防治。煤矿必须查明采空区、老塘及废弃井巷,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对已查明有积水的老峒、老塘及废弃井巷,应在矿井充水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范围、位置、标高、积水量和探水警戒线。 沿空掘进、留小煤柱掘进巷道及掘进巷道接近警戒线时,必须根据老空充水和积水情况,做到边探边掘;上山施工切眼、联络巷等巷道,与老巷道贯通前必须排除贯通点附近巷道的积水及淤泥,否则要制定专门措施进行探放水。 第十九条加强放顶煤开采水害防治工作。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煤层,开采前必须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和相邻采空区积水的分布情况,并摸清
17、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情况,分析周边小煤矿开采对放顶煤工作面的影响,根据采区水文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措施,在开采过程中要加强水害检查和观测,及时进行探放水等治理工程。 第二十条加强新建矿井的水文地质管理。新井施工过程中,要开展充水性因素调查,积累资料,投产时移交给生产单位。 新井井筒设计应充分考虑到新井建设及以后矿井生产的水害防治需要,井口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井口广场外有一定疏洪能力的排水沟。新井井筒位置选择,要经有关水害防治技术人员审查后,方可定位施工。 新井井底车场应尽可能避开含水层,并应优先施工水仓或临时水仓。马头门施工和其它可能进入含水层等施工前,必须采取探放水措施,必要
18、时进行预注浆治理。 采用冻结法施工的井筒,冻结施工结束后,对冻结管进行封闭处理。 第二十一条采掘工作面出现突(出)水征兆时,应加强水情观测,遇有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立即向煤矿调度所汇报。当突(出)水量大于60立方米/h,要及时向煤矿企业集团公司调度室(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当异常突(出)水量大于100立方米/h时,应采 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由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市煤炭管理部门)向省煤炭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提高水害防治装备水平。国有重点煤矿要建立地下水动态自动观测系统。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建立水害预警系统。 开采受底板灰岩突水威胁煤层的矿井,采用底
19、板注浆加固(改造)防治水措施的要建立地面(井下)注浆系统,采用疏水降压防治水措施的要建立残余水头自动监测系统。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防治水工程量大的矿井,要装备井下大功率钻探设备,提高快速成孔能力,满足防治水工程需要。 煤矿企业集团公司要建立抢险排水设备中心,制定管理制度。抢险排水设备中心的水泵、排水管路等主要排水设备要成套配备,附件齐全,具备快速安装、正常运行的条件。抢险排水设备单台(套)能力不小于100立方米/h,总装备能力不小于1000立方米/h。 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地质勘探单位要配备车载钻机、车载注浆系统,满足抢险工程快速施工要求。 第二十三条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除执行本规定
20、有关条款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应按本规定要求建立防治水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名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从事防治水工作,防治水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次的专业技术培训。 2.必须在采矿许可范围内开采,禁止超层越界开采,严禁开采各类煤柱。位于国有煤矿周边的小煤矿及相邻开采的小煤矿,必须相互签订安全开采协议,每月相互交换地质测量及水害防治工程进展情况的资料。国有煤矿周边小煤矿的采掘活动必须接受国有煤矿的监督。 3.根据汛期雨、水情,制定安全度汛的措施及预案,建立防洪排涝设施和排水系统。汛期及灾害性天气,受河流、山洪、内涝、滑坡威胁的小煤矿,必须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对闭坑的井筒,要全井筒封闭,并设
21、立永久明显标志。 第二十四条市煤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小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督促小煤矿履行安全开采协议,检查小煤矿资料交换情况及水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关闭矿井的监管,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及开采技术资料,并归档备查。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矿、市煤炭管理部门应建立水害防治奖励基金。对煤矿水害防治做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或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1.实施水害防治措施,解放并采出受水威胁的煤炭资源的; 2.大水XX县区安全水害防治工作有成效,多年未发生突水事故的; 3.预报准确,及时发现突水征兆并提出防突水建议的; 4.在矿井水害
22、防治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费用的; 5.在救灾中,情况明,措施得力,节省排水电费及救灾物质,节省时间效果显著的。 第二十六条对煤矿实施安全监管监察的过程中,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安全监察机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拒不停止作业、拒不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水害防治责任制不落实的或不履行安全开采协议的; 2.发布的指示、命令及决定等违反规定的; 3.未按规定设立水害防治机构或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的; 4.水害防治管理制度不健全,规划或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 5.随意采动和破坏煤柱的或不按规定交换资料的; 6.
23、水害防治投入不到位或安排不合理、资金挪用的; 7.延深水平排水系统不完善进行其他巷道施工的; 8.没有按期完成当年水害防治计划的; 9.由于防排水设备与设施失修或不完善而造成水害事故的; 10.新建井筒井口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 11.发生水害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12.发现有突水征兆,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造成事故的。 第二十七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的,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市煤炭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水害防治实施细则,并报XX省经济委员会、安徽煤矿
24、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XX省经济委员会。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煤矿水害现场处置方案*煤业有限公司 害现场处置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 二一六年 方案水 *煤业有限公司 水害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 审校: 科长: 总工程师: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 现场处置方案 一、事故特征 1、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通过各种通道涌入矿井,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就造成矿井水灾。矿井水灾(通常称为透水),是矿山常见的主要灾害之一。一旦发生透水,不但影响矿井正常生产,而且有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淹没矿井和采区,危害十分严重。所以做好矿井
25、防水工作,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 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掘进工作面是水灾的最可能发生的区域,地表水或者地下水涌入矿井,一旦超过矿山的最大排水能力,就会造成淹井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巷道塌方等。 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险有害程度 各季节均可能发生水灾事故,夏季特别是在汛期更容易发生水灾事故,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设备损坏,矿山停产。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水灾事故可能出巷道涌水量逐渐增大。发生预兆时,现场管理人员要立即撤除危险区所有施工人员到安全区域,立即汇报领导,XX县区领导组织人员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二、信息报告程序 现场
26、人员确定发生险情后,应及时喊话通知现场其他人员并用电话通知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井下直接拨打8000。接警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联系相应的防汛抢险单位。 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副矿长:副矿长: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调度室、安全科、机运工区、通防科、综合办、供应科、矿医院、保卫科、生产单位负责人。 三、应急处理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报警。事故地点附近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如机械异响、人员喊叫声,应进一步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
27、度后,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用其他方式向队长汇报,同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地点的人员尽快知道灾情。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 接警:接到报警后,队长要详细记录报警内容,立即对发出报警信号的设备和地点进行确认,通知有关人员前往现场核实事故或险情,事故或险情确认后,立即通知救援队迅速到灾情现场,进行人员疏散,同时完成各种消防、安全救护设施设备的启动等工作。并报告调度室及安全指挥中心。报警时要保持冷静,吐字清楚,依次报告出: (1)发生险情的部门及本人姓名、报警电话; (2)发生险情的准确地点、发现人姓名; (3)险情大小
28、及危险程度; (4)险情性质; (5)已采取的措施; (6)现场及所属区域的人员数量及被困人员; (7)人员疏散情况。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XX县区经理汇报,并迅速向事故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处于灾区内的人员及附近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
29、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1)现场自救。工作地点发生事故后,现场跟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查清事故情况,立即停止生产,并汇报调度室和安全指挥中心,并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地点进行维护和抢救伤亡人员。当事故范围较大,对营救人员安全威胁大时,应组织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区域,等事故稳定后,边维护边进行抢救工作。公司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 (2)区域自救。工作地点发生事故后,事故区域范围内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立即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救。 (3)处理水害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 (4)在抢救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 (5)根据现场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对事
30、故区进行处理,加强支护并及时清理外运冒落的渣石,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救援。 3、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通讯录表。 现场应急人员要详细了解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危害程度、伤及人数、现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组织抢救、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等,并向队长做出具体汇报,队长立即报告领导及其他相关的领导。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的情况下,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上级部门及领导。 公司向上级部门及领导上报事故信息的内容为:
31、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发生的地点及事故类型 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事故现场总人数、遇险、伤亡人数及估计造成的经济损失 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及补救措施 其它上级要求汇报的信息。 四、事故的处理 在现场紧急处理、抢险中,根据水情发展和突水现场条件,可以采取构筑临时水闸墙控制水情、紧急投入强排水等措施,特别是当水势较猛、水压较大,有可能发生出水口破坏扩大或发生冲毁流水巷道的情况时,快速构筑临时挡水闸墙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使涌水按照人为规定的路线流泄,另一方面又可以对出水口和巷道加固保护。紧急建闸的主体材
32、料可以选择袋装水泥码垛办法。袋装水泥重量适中,搬运方便,码砌比较规整,并且在涌水的喷射下和湿度大的环境中,可以逐渐固结,对巷道顶底板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 利用袋装水泥码砌水闸墙,也应留设泄水管路,以便大部分涌水由管路泄出,避免闸墙即刻受压。码砌长度视涌水对巷道可能造成破坏的范围而定,袋装水泥闸墙码砌一定高度后(0.51.0m),闸墙中部的水泥袋划破,在有少量涌水条件下形成水泥浓浆,其扩散性能好,对闸墙有充填作用。 虽然码砌袋装水泥闸墙漏水量较大,但毕竟可以起到控制涌水乱流和保护巷道的作用,使大量涌水可以按人为意志流泄,并缩小了流水巷道的过水断面,对突水点巷道也能起到保护作用。水泥是矿井生产消耗
33、的主要材料,一般都有一定库存,取之方便,搬运快捷,操作简单,可充分满足矿井突水初期现场快速处理的要求。 在矿井突水时的紧急抢险中,抢排水是控制水势漫延,防止灾情恶化的另一有效措施。抢排水主要应突出一个“快”字,千方百计抢时间,争速度,减少淹矿的程度和损失。除了充分利用突水水平和未被淹水平排水能力外,也可以采用非正常作业条件下抢排水,如立井卧泵排水、竖井潜水泵群强排水、斜井卧泵排水、斜井潜水泵群排水等,总的指导思想是,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排水设施,充分利用各种排水场地,形成综合强排水能力,联合排水以减缓或控制矿井淹没水位上涨。当联合排水能力超过突水水量时,同时可以进行追水,减少矿井损失,恢复被淹井巷
34、。 五、工程抢险抢修 矿井发生大的突水后,处理工作一般分为抢险救灾、治水保矿、治水复矿3个阶段。其中前两个阶段是关键,其目的是,通过现场紧急抢险处置,努力控制水情恶化,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千方百计保住矿井,使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并为治水复矿恢复生产打下基础。 总之,矿井大的突水后,其抢险治水方案不外乎打闸封水、强排水、注浆堵水等方法,一般情况下3种方式结合进行,会收到更好更快的效果。 无论采取何种抢险救灾方案,一般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水情要落实掌握清楚,并且对水情的发展变化趋势做出预测,这样才能根据水情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编制方案。所以,突水期间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十分重要。 (2)
35、、无论采取何种方案,必须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对方案随时进行调整。在矿井突水救灾中,还没有固定的模式可遵循,只有治水复矿完成后,其抢险救灾和治水复矿才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方案,方案实施中发生变化是必然的。 (3)、无论编制何种方案,必须因地制宜,符合现场实际。有条件时尽量采用比较成熟的新设备新技术。 (4)、抢险救灾方案编制的主导思想应立足于一个“快”字,只有争取时间,才能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5)、无论采取何种抢险救灾方案,均应尽量避免给后期矿井恢复工作留下后遗症或困难,一般在编制抢险救灾方案同时,就应该提前考虑矿井恢复问题。 (6)、采取综合方法抢险救灾时,各方法间必须协调联动,互相配合,互相创造条
36、件。强排水与注浆堵水同时进行时,应以强排水为前提,调整注浆工艺,以适应大动水条件下注浆;当以强排水控制水情最终打闸封堵突水点时,强排水应为构筑水闸墙创造条件,尽量采取多种方式拉低水位,如此等等。关键是使抢险救灾方案形成一个整体,以最快的速度实现治水复矿目标。 六、现场医治救护 突水事故发生后,首先是了解有没有人员被困以及有没有人员当场出现伤亡。当出现人员伤亡时,必须采取现场医治救护。调度室接到有人员伤亡的电话后,立即通知矿医护室和XX县区医院。当突水尚未造成淹井迹象时,要求矿医护室人员随同救护人员下井赶往现场。根据伤势情况,现场处理后,立即升井送往医院。 当人员被困,不能马上营救出来时,要想方
37、计法确定被困人员的具体位置,然后采用水管(在水管不通情况下用风管)或钻杆输送饮用清水、牛奶等物品,以延长被人困人员的生命,为抢险救灾赢得时间。 七、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佩戴合格的自救器,并保证自救器佩戴正确,切不可因干、热感觉私自取下自救器;佩戴自救器撤离时,要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严禁狂奔和取下鼻夹、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并随时检查通风情况。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抢险救援器材。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现场处于灾区的人员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根据灾情和现场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
38、施进行自救和互救。 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初始灾害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恶化。发生透水预兆后,要立即加固附近巷道支护,防止涌水被堵塞去路;要垫高排水泵及配电装置,防止排水泵和配电装置被淹。当发生透水事故后,要迅速砌筑防水墙,立即关闭防水闸门,防止水淹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积极消除灾害的抢救过程中,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提高警惕,采取严密措施,严防窒息、中毒、爆炸、触电、顶帮塌垮和透水冲水等次生事故的发生,保证营救人员的安全。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的应尽快组织撤离。 在消除灾害时,要把抢救受伤的人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先救人后救灾。在抢救人员时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对于生者和死者,先抢救生者,后抢救死者;对于
39、伤势重者和轻者,先抢救伤势较重者,后抢救伤势较轻者;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出血和骨折的伤员,先复苏、止血和固定,然后进行搬运。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在自救或互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是和单独行动。 5、对溺水人员的现场急救井下人员溺水后,大量的矿井水由口、鼻灌入肺、胃里,引起窒息,使人员呼吸和心跳停止,造成死亡。对溺水人员的现场急救要注意一下四个方面:(1)转送:把溺水人员从水中就出来以后,立即转送到比较温暖和空气流通的安全地点,松开腰带,脱掉湿衣,盖上干衣,以避免受寒。 (2)检查。以最快速度检查溺水人员的口鼻。撬开口,清除堵塞
40、在口、鼻里的泥沙,煤矸石等杂物,并把舌头拉出,使其呼吸道畅通。 (3)控水:将溺水人员俯卧,用枕头、衣物等垫在其腹下面;或者急救者半跪,将其腹部放在急救者的大腿上或膝盖上,头部下垂,并不断压其背部;或者抱其腰部,使其臂部向上,头部自然下垂;或者急救者用肩扛其腹部,快步奔跑或不断上下耸肩通过以上方法使其腹中的积水从气管、口腔中流出。(4)人工呼吸:若溺水人员已停止呼吸,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呼吸、心跳均已停止,要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要注意合并伤的急救处理,如止血、包扎和骨折临时固定等。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做好检查机械设备检查、人员清点等工作,井下
41、必须做好通风检查工作。 (2)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根据现场提出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第四篇:水害防治措施盘县断江胜金山煤矿 矿井水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编制:编制日期: 前言 近年来,重特大水害事故仅次于瓦斯事故,列为五大自然灾害之首;特别是乡镇企业或个体企业,对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重视不够,防治体系不牢固,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第28号令),努力构建防治水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提升矿井防治水工作水
42、平和技术水平,特编制矿井水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水害的危害 矿井水害的危害很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恶化生产环境。矿井水可造成巷道积水,顶板淋水和老窑积水使工作面及附近巷道空气潮湿,工作环境恶化,影响工人身体健康。 2、增加排水费用(增加了生产成本)。在矿井生产建设中,矿井水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费用,不仅造成原煤吨煤成本增加,而且给生产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3、缩短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矿井水的存在对金属设备、铁轨和金属支架产生腐蚀作用,缩短其使用寿命。 4、损失煤炭资源。为防止矿井水的威胁,有时需留设防水 1 煤柱,影响煤炭资源的回收和充分利用,有的甚至无法再开
43、采。 5、引起瓦斯积聚、爆炸或硫化氢中毒。如果发生老空区、老煤窑突然透水,聚积在老空区内的瓦斯和硫化氢会随水而出,涌出的瓦斯若达到爆炸浓度,遇高温火源就会发生爆炸,而人们呼吸到了剧毒的硫化氢,重者就会造成死亡。 6、一旦失控,造成淹井及人员伤亡。矿井涌水量一旦超过排水能力或突然涌水,轻者淹井停产,重者矿毁人亡。 二、水害发生的原因 矿井水害事故的原因分析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课题。矿井水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巷道揭露和采空区塌陷波及到水源所致;有时是由于充水通道将水源与巷道或采掘工作面沟通,造成矿井突水。 1、工程技术方面的原因 (1)地面防洪、防水措施不当。防洪设施在设计、施工方面有缺陷,达不到防洪要
44、求标准,或防洪设施失效,以及地面塌陷、裂隙未处理,使地面洪水由井巷、塌陷、裂隙等通道进入井下水害。 (2)水文地质情况不清,井巷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充水断层、强含水层、岩溶陷落柱,含水溶洞、老空积水等充水水源和充水 2 通道时,未采取任何措施,而造成透水事故。 (3)井巷位臵不合理,设计中将井巷臵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离强含水层太近,导致顶、底透水。 (4)工程质量低劣,致使井巷塌落冒顶、跑砂、透水。封闭不良的各种钻孔有时也可导致透水。 (5)乱采滥挖破坏防水煤柱造成矿井透水。(6)测量误差导致巷道进入采空区积水而透水。(7)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或机电事故而造成淹井。(8)防水闸门未按要求设计修建;或
45、质量低劣不能起到防水作用;或由于不注意日常维护和试验,当井下出现灾情时无法发挥作用而淹井。 (9)排水设施平时缺少维护,如水仓、水管、水沟不按时清理,突水时失效而导致淹井。 2、管理方面的原因 (1)由于相对于其他事故来讲,水灾事故发生率不是很高,容易使人思想麻痹,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如果对水害没有充分的认识,往往会导致发生不该发生的透水事故。 (2)由于人力物力的不足,致使许多水文地质情况不清,相应防范措施跟不上而发生透水事故。 (3)不能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低,没有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职 3 工没有掌握透水预兆、避灾自救方法等基本知识,致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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