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职业健康方案 为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有效防范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稳步发展,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市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方案(饶安监管字2011122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我县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及木制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实际情况,决定2011年6月5日6月30日,在全县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法律为支撑,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有效
2、防止和减少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总体目标 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强监管,建立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长效机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实现职业危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 四、专项执法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各项内
3、容实施情况: (一)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三)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 (六)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七)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 (八)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 (九)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十)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
4、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 (十一)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材料、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十二)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十三)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五、工作安排 (一)成立机构经研究决定,成立“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执法检查 对企业范围内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大排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开采、石材(料)加工、水泥制造、冶炼、皮革加工、制鞋、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人造板及家具制造等尘毒危害突出的企业。 排查过程中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对
5、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实时跟踪复查,直至彻底整治;对职业危害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重点监管,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整治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停。 六、专项整治要求 (一)强化监管,明确职责。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职业安全健康的制度和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力抓源头治本工作。通过专项行动促进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规范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权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党和政府赋予安监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把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同一个平台上,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促使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格监管执法,加大对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力度。通过专项整治,加大对职业安全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进行处罚。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