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局矿库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依照职责,全面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省安监局、发改委、经贸委、国土厅、环保局联合制订并印发的*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闽安监矿山20*133号)要求,积极协同其他部门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依照部门工作分工,精心组织排查,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消除尾矿库的环境安全隐患,健全和完善环境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
2、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尾矿库的环境监管 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尾矿库以下环境问题。一是检查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竣工验收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尾矿库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三是检查尾矿库是否影响饮用水源安全,尾矿坝下游是否有居民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四是检查有关企业是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尾矿库的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环境的尾矿库,要责令限期整改和治理,经整改和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停用。 三、明确时限,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各设区的市环保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按要求完成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1.20*年*月*日前,通过传真上报信息填报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 2.20*年*月*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及各地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3.20*年*月*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及各地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