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服务中心信息调研考评方案 一、信息调研内容及登记 1、信息调研内容务求真实、全面、客观,具有典型性,能反映工作的动态发展,要求文字精练、数字准确、事实清楚、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凡无具体内容或内容反映不清楚以及完全从网上下载或转载其他媒体的信息,不予登记认可。 2、中心管委办综合股负责收集、登记信息调研和督办信息调研任务的完成,并将信息及调研文章整理后报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级门户网站,负责采用情况的登记工作。凡信息调研被其他媒体采用的,由作者本人注意收集,报管委办综合股登记计分。 二、评分办法 1、信息。每上报1篇信息得1分;被各级党委政府及党报党刊等主要纸媒采用的:每篇县级得50分、市级
2、得70分、省级得100分、国家级得300分;被其他部门纸媒采用的,在同级党委政府采用的基础上减30分计算;被各级党政门户网站采用的:县级每篇得5分、市级得20分、省级40分、国家级100分;被各级部门网站采用的:县级每篇得2分,市级得10分、省级30分、国家级得60分;被其他(县外)网站采用的得5分。 2、调研。调研文章被各级纸媒采用的:调研文章(1000字以上)每篇县级采用的得200分,市级采用的得300分,省级采用的得400分,国家级采用的得500分;被各级部门纸媒采用的,县级每篇得50分,市级得100分,省级得150分,国家级得200分。被各级党政门户网站采用的:县级每篇得50分,市级得70分,省级得90分,国家级得120分。被各级部门网站采用的,县级每篇得30分,市级得40分,省级得50分,国家级得70分。 三、奖惩制度 1、年终信息所得分值直接与奖励挂钩,并根据得分情况评选优秀通讯员4名,其中:窗口3名,中心管委办及招投标中心1名。 2、中心管委办及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当月没完成信息任务的,扣除年度责任制考评分1分;没完成调研任务的,扣除年度责任制考评分2分。 3、各窗口当月未完成信息任务的,在“窗口争星”活动中扣1分。 4、年终按全年综合得分给予奖励。 本办法自年月1日起执行。原年信息调研考核办法同期废止。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