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成果管理实施办法科研成果管理实施办法科研成果管理实施办法科研成果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科研成果的管理,保证成果鉴定计划的实施,促进我院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鼓励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我院的综合实力,根据国家科技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科研工作情况,特制定“北京协和医院科研成果管理实施办法”。一、成果鉴定范围凡列入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院校及医院科研计划内,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并且成果知识产权明确归我院所有的科技成果:个别具有明显创造性、研究水平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成果知识产权归我院所有
2、、且对我院的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计划外项目成果。下列科技成果可不组织鉴定: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主要的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其评价方法,应根据国际惯例,通过国内外同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引起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关注、评论和引用来获得认可。2、软科学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研究报告。3、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如果在整个研究工作中,专利仅是局部技术,成果应申请鉴定。4、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应有生产实施单位评价。5、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可通过科技中介机构申请鉴定。
3、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凡不符合鉴定范围的科技成果,我院科研处均不受理鉴定的申请。二、成果鉴定管理我院科研处是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监督以及向上级科技成果鉴定组织部门申报我院成果鉴定申请。三、成果鉴定的组织和形式(一)鉴定组织部门1、国家科技部和所在地省、直辖市科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2、由国家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一定资质的科技中介机构。3、鉴定形式(1)会议鉴定:由 715 名非成果完成单位、计划下达单位或任务委托单位的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2)函审鉴定:由 715 名非成
4、果完成单位、计划下达单位或任务委托单位的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3)检测鉴定:由国家、省、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4)由国家部委科技部门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专题)组织的验收评议,等同于鉴定评价。(5)由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专利管理部门以证书形式评审的成果,等同于鉴定评价。四、成果鉴定的主要技术内容1、完成合同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2、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和符合规定要求;3、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4、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5、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五、成果鉴定程序(一)成果鉴定计划的
5、制定:准备进行科研成果鉴定的项目负责人在每年第一季度以前,向科研处提出申请,然后向院学术委员会报告成果内容。学委会根据国家科技成果评审条例,对项目的科学水平、理论意义及实用价值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选出符合评审条例的项目列入年度成果计划,并出具我院学委会意见,上报中国医学科学院科研处及卫生部科教司成果处。经医科院、卫生部审核、批准后才方可进行科技成果鉴定。(二)成果鉴定计划的实施:1、鉴定前的准备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科技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2、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3、不存在完成单位或研究人员名次排序异议或权属方面的争议;4、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5、经过国
6、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并且要求查新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6、用实验动物的课题需提供清洁级以上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及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三)申请成果鉴定需提供的材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 6 份,成果查新报告、成果技术资料、实验动物合格证各 3 份,相关成果推广应用证明一式 5 份及拟聘请的鉴定专家人员名单一式 2 份。(四)鉴定步骤: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获得上级科技主管单位批准后,应在 60 天以内按上级科技主管单位批注的意见组织鉴定,包括以下三种形式:会议鉴定会议鉴定会议鉴定会议鉴定由部级科技组织部门或委托单位主持,具体按下列程序举行:主持鉴定单位代表授予
7、鉴定委员会权力项目完成者汇报研究工作答辩鉴定委员会评议并拟定鉴定意见宣布鉴定意见,鉴定委员签字。函审鉴定函审鉴定函审鉴定函审鉴定给每位函审专家寄送一份聘书和一份鉴定材料。评审意见返回后(要求 15 天返回)送主任委员汇总、盖章(主任委员单位公章)。检测鉴定检测鉴定检测鉴定检测鉴定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鉴定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鉴定证书及科技成果登记表各 6 份,连同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数据库数据软盘上报科研处,由科研处上报到上级科技主管单位办理成果登记手续。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通过验收后,亦应及时办理成果登记手续。六、成果奖励(一)成果奖励的类别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社会奖
8、(二)成果奖励申报与推荐1、成果鉴定后,成果完成人向科研处提出拟申报奖励奖项的申请;科研处根据鉴定结论、奖励建议和拟申报奖项规定的要求,组织学术委员会讨论、审核后,推荐上报医科院科研处。2、申请国家奖项的成果,原则上是从当年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中推荐;卫生部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最终推荐单位。3、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的排序应以成果鉴定时为准。凡知识产权、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员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4、推荐申请国家奖项的成果,必须由学术委员会开会讨论、表决,并获得多数票通过后,签署学委会意见,然后上报医科院科研处。5、医科院科研处组织院校学术委员会,根据
9、卫生部分配给医科院的申报限额对推荐申请国家奖项的成果进行评议、审核,选拔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三)成果奖励申报材料审查中应注意的问题1、基础性的研究,成果的论文必须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年以上;2、属开发、应用性成果,如药品、诊断试剂、医疗设备器械、医用新材料等,必须要获得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产品生产证书或合格证书,并有足够的推广应用证明材料。其中新药研究的项目,一类新药应取得进入临床研究许可证,二类新药应取得新药证书;技术标准应正式颁布一年以上,技术发明要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四)奖金分配原则1、成果获奖后,奖金分配上要体现贡献突出者予以重奖的原则,不搞平均主义,主要研究人员的奖金不得低于奖金总额的 70%。2、为鼓励科技管理人员加强服务科技的意识、作好科技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86)卫教字第 3 号文及医科院(87)医科字 24 号文件精神,凡取得院校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按每项提取奖金总额的 10%作为科研管理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奖金,其中医科院科研处提取 3%,我院科研处提取 7%。(五)医院奖励医院对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实施 100%奖金匹配奖励。对获得省部级奖励的成果实施 50%奖金匹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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