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XX县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孟发201210号 关于印发孟海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 根据菏纪法20125号、定纪法20127号文件精神,现将孟海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孟海镇委员会 孟海镇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孟海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就搞好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
2、标及要求 1、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健全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监管长效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要求。本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严谨细致、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全镇统一工作时间,统一清产核资报表格式,统一清产核资管理软件,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扎实推进。 二、对象、范围及内容 我镇行政区域内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由村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村民小组。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
3、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3月23日前完成。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农办、财政、群工办、党政办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
4、此次全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办,具体负责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调度督导等日常工作。 各行政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主的由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车、有线广播、印发明白纸、书写固定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使广大群众都能充分了解清产核资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清查阶段。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查核资基准日,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2012年6月底前完成
5、。 1、搞好宣传发动及业务培训。镇村要深入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议;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村会计,明确清产核资工作及“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有关政策和统计口径等。 2、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3、“三资”清查。对各项资金、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逐项清理所有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账外资产、资源,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同时梳理资产、资
6、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重点对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要以账面数为基础,先帐内后账外、帐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盘点;对资源性资产,以村保存的历史资料为基础,采取实地查看与重新测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盘点。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对有物有帐的固定资产,按原值登记;对有物无帐的固定资产或价值不清的其他资产,由村集体讨论确定评估价值,也可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价值;对报废、有帐无物的不实资产,由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列为报废
7、和盘亏资产;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由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权属暂时予以登记,同时上报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待权属明确后,再作调整。 4、核实。核实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予以配合。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帐与实物处置及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5、公开公示。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予以确认后,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应及时将资产核实的初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申请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到达现场照相,做好影像资料的保存。公示期间,村组安排有关人
8、员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清查结果有异议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到群众认可,不认可的不予确认。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13774996248和13655300389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6、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予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经确认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要进行拍照,购置凭证要拍照或扫描;承包合同要进行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资料要妥善保存,并报镇政府备案。 7、汇总报批。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9、对各村组报送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查并确认无误后,将各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录入XX省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统计系统,并编写孟海镇清产核资报告,上报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批复。 (三)资产资源登记阶段。2012年8月底前完成。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权属的基础上,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依据县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各村(组)“三资”管理台帐,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数量、计量单位、使用状况、所处位置、保管人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租赁期限,承包费或租赁金及收交情况等。“三资”管理台帐和
10、经济合同台帐一式两份,镇村各保存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单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帐。 (四)完善制度阶段。2012年9月底前完成。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定期清查、资产资源评估、资产资源经营招投标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在镇政府建立以经管站为依托的“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全部纳入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不断完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镇村财政预算。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5日前完
11、成。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清产核资不彻底、走过场及“三资”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清产核资工作作为促进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稳定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二)强化培训和指导。镇农办(经管站)、财政所要加强政策学习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好人员培训,切实抓好清
12、产核资的组织实施工作;民政、土管等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清产核资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搞好督导检查。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按照要求,要经常深入到村组,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严格审核清查结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借机擅自处置、私分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附:孟海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孟海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席云明党委副书记副组长:董昕纪检书记成员:牛尔玉农办主任 薛明洪经管站站长 潘之臣财政所所长 许和昌党政办主任 胡延奎农技站站长 许保立土管所所长 张兆芳计生办副主任 马保春卫生院院长许和全中心校校长 薛明辉劳保所所长 耿宗现民政助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牛尔玉兼办公室主任,薛明洪、潘之臣兼办公室副主任。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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