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为保证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届_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全区中小学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在2年时间内,建立起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长效机制,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推动教育强区、构建和谐_作贡献。二、目标和任务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校舍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
2、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20_年开始,用2年时间,对郯庐断裂带沿线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及其他洪涝灾害易发地区的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三、工程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区城市和农村、公办和社会力量办学、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区政府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和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进行逐栋排查,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有关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抗震设防、综合防灾要求,对每一栋校舍结构的
3、危险性、抗震防灾能力进行鉴定,形成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需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要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本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本区域内校舍安全工程2年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校舍的改造加固方案。(三)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
4、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避险搬迁或工程治理;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同时,要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四、建设标准和程序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学校布局、校址选择、校园规划、校舍建筑标准、面积指标应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920_),校址选择应符合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校址选择还应符合防洪防涝要求,防洪标准不得低于20年一遇,内部排水标准不得低于7年一遇。校舍建设应贯彻“安全、实用
5、、经济、美观”的原则,校舍建筑应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的规定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新建校舍工程及按照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的校舍改、扩建和加固工程,应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未通过验收和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校舍安全工程实行以区为主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6、。五、工作进度(一)总体进度1、排查:20_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2、鉴定、加固设计:20_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3、加固改造施工:20_年完成总量的30%,20_年完成总量的70%,检查验收面达到100%。(二)20_年工作“路线图”及时间表区政府将按照20_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路线图”及时间表确定的各环节任务和时间要求,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并尽可能提前完成任务和目标。同时将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做出重点安排,投入足够力量,优先开展排查、鉴定,确保按完成任务。六、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_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校舍安全工程的
7、实施。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房管分局、区土地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部分成员单位派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综合规划组、排查鉴定组、加固重建组、资金保障组及监督检查组。区政府负责全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
8、的安全档案。区政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七、资金安排和管理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区负责,_和省级财政补助。_和省级资金重点用于郯庐断裂带沿线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及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区政府将加大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鉴定经费由区财政负责解决。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由投资方和办学单位负责,区政府予以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
9、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债务。资金拨付按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_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和_省_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八、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和评估。校舍安全工程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级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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