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计划
1.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1.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
2、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O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lS
(2)安全电压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3、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组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
4、强烈振动、液体侵溅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和出线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8)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 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
5、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②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③ 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A. 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
6、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B. 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C. 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D. 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箱上锁。
E. 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2.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1.2.2建立技术交底
7、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1.2.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1.2.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1.2.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1.2.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按照有关部门规章制度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1.2.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1.2.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