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理学学习感想 法理学,初次接触时,给我一种很神秘的感觉,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其实并非如此,它带给我的不是神秘,而是一种对法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和对法的学习的一种感悟。 首先,对于法理学,我认为它是学习法学这门专业课程所必学的一门学科,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同时也是基础知识,如何谓法律关系,何谓法律行为。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所以,在我眼中,法理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法理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主要是因为:第一,从表层讲,学习法理学,我们不必具备很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它所
2、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而不用死记硬背。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我们就有资本升级,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第二,从深层讲,法理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剥开第一层,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剥开第二层,再加以继续追问,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发散思维。最终,我们会发现,褪尽所有的束缚,嗨,法讲的不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嘛,只是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 总之一句话,对于法理学,在学习时,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
3、在思考运用时,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感悟法学 转眼间,我已在法学院学习了一年,一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我还来不及看更多的书籍,咀嚼老师的语词,我就要接触更多的专业知识了。其实,我觉得我是没有什么资格谈法学,谈感想的,因为我对这门博大的学问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我只能从粗浅的层面讲述一下我对法学的看法。记得有句谚语:承认自己的无知,只表现一次无知;企图掩饰自己的无知,就得表现几次无知。我不想掩饰什么,所以我勇敢地写下了自己关于法学的粗浅的认识,仅供大家参考。 开始我的大学生活的是,尊严与正义大一时开设的法学导论。曹茂君老师用他那对法学的执着和痴迷为我们逐层解开了法学神秘的面纱
4、。也毋宁说,尊严与正义的理念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并擢升了自己的追求。突然在接触法学之前我对法学都有一个很大的误解:法律就是法条,法学学生就是背法条。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法学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一部法律的诞生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其中必然体现着每个博弈参与方的利益,是各种力量的均衡。各种法律体现着人的善和恶,真实的反映着现实的世界,几千年前的罗马法如此,几千年后的法律也是这样。“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学生是抄来的。你就不能说他是抄来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文明与野蛮的分际,就在这么细微的差别上。 相继开设的课程是民法、刑法,这两门看起来和我们的实际生活如此贴近的部门法
5、,其实也并无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记得刑法课上,我们就紧急避险是否过限而争得面红耳赤,民法课上也为诉讼时效问题而苦恼郁闷。但是这都仅仅是暂时性的问题,随着时间的增长,知识储备不断的积累,如今我们已经能够初步理解这两个部门法的精神内涵了: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大一暑假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与几个志同道合的伙伴在艰苦的环境下奔赴黄梅,调查一种我们以前从未听说过的民间刺绣工艺“黄梅挑花”,从知识产权层面对其进行立法保护,其实这也是一次法学学习的机会。学习知识产权法,才知道知识产权制度不是简单地为了维护产权人的利益,并以此激励创新;同时应该思考,促进创新是否可以通过放低保护的门槛去实现
6、知识的创新,而确立此制度乃是平衡产权人、传播者,以及使用者三者的利益,并在此思路上促进文化的发展。尤其是在最基层的农村考察之后,我们才明白,在普通的农民眼里法律不是维权的手段而被视为统治的手段,在基层领导干部眼里,法律也仅仅是挂在嘴边的口号,没有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身为一个法学学子,我也就更加体会到法学发展的重要性和法律普及的紧迫性。 至此,简单地描述了自己在学习法学的所感,基本上能够反映我心里状态的变化过程。在这里我就当作是自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无论法学之路有多么艰难,我也决意走下去,因为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 在这里我就当作是自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无
7、论法学之路有多么艰难,我也决意走下去,因为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 浅谈社会法学学习心得感想 -我心中的“社会法学” 我想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来形容我学习社会法学的过程无疑是再合适也不过的了。初次接触社会法学时,感觉一片茫然,因为在大学前两年的专业学习中,我所学习的都是专门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包含内容比较简单的法律规范,还没有碰到过像社会法学这样体系如此庞大、内容如此繁杂的法律部门,因此开始学习起来千头万绪,不知从何下手。 到目前为止,我们学习社会法学已经快三个月了,虽然时间不长,但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也深有感触,我觉得我们在学习社会法学时主要会遇到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对社会
8、法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从总体上来说,社会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与历史悠久的民法、刑法相比,社会法学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够成熟,其不如民法与人们的财产利益密切相关,也不如刑法是社会道德的最后防线,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大家往往对社会法学的重视不够,认为其可有可无,学好学坏无所谓,在实际中接触的案件也不多,我们学习时也会对其进行忽视,没有下力气认真去学,囫囵吞枣,并没有领会到社会法学的精髓。 其次,社会法学体系庞大,内容繁杂。社会法学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产物,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社会问题复杂多样,人口问题、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环境资源问
9、题等等日益突出,与之对应而产生的社会法学规范也纷繁众多,百花齐放,产生了就业促进法,人口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这些法律不仅数量多而且调整的对象各不相同,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阶层。各种法律法规的出台虽然表明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法制社会日益健全,但同时也为我们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此众多的法律让我们应接不暇,感觉所学的知识非常混乱,很难架构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进而掌握不了这门法学的精义和要旨。 鉴于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这两个问题,如果不加以克服,势必会影响社会法学整体的学习情况,因此,在慢慢地摸索中,我总结了以下两条学习心得:第一,端正学习态度,要充分重视学习社会法学的重要性,社
10、会法学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它关系到我国各项重大的基本政策,如:计划生育政策、促进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这些政策涉及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其社会应用非常广泛。要学好社会法学,只有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才能在实际行动中予以贯彻落实。 第二,虽然社会法学具体规范比较复杂,但我们只要把握住它的核心及内涵:“解决社会问题”,再从社会生活实际出发,寻求立法的宗旨和本意,并且在整个体系上予以类型化,如把社会法分为人口类、社会保障类、就业类等等,以类为分支进行整体把握,就能对整个社会法学体系有比较清晰的了解。 以上是我学习社会法学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其他的问题,
11、但我相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们不气不馁,用心探索,一定能找到良好的解决办法,将社会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好、学扎实,进而进行深入研究,共同建设好我国的社会法学。 第二篇:法理学学习感想法理学学习感想 法理学,初次接触时,给我一种很神秘的感觉,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其实并非如此,它带给我的不是神秘,而是一种对法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和对法的学习的一种感悟。 首先,对于法理学,我认为它是学习法学这门专业课程所必学的一门学科,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同时也是基础知识,如何谓法律关系,何谓法律行为。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所
12、以,在我眼中,法理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法理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主要是因为:第一,从表层讲,学习法理学,我们不必具备很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而不用死记硬背。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我们就有资本升级,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第二,从深层讲,法理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剥开第一层,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剥开第二层,再加以继续追问,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能
13、够让我们不断探索,发散思维。最终,我们会发现,褪尽所有的束缚,嗨,法讲的不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嘛,只是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 总之一句话,对于法理学,在学习时,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 度,在思考运用时,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第三篇:法理学学习心得法理学学习心得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
14、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安定性的价值;第二,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
15、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
16、忠于法律。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
17、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
18、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
19、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 第四篇:
20、法理学学习心得法理学学习心得 正文 法理学学习心得 通过对法理学的学习,是我开始初步系统的接触了法学相关知识,了解了许多法学基础知识,并为今后系统全面深入学习法律相关课程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此我重点探讨一下“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法制的关系”的认识。 民主和法制既是平实又是抽象的两个概念,我们耳熟能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无处不现。多少年来,为了民主和法制,多少人为之奋斗。然后生活中许多人对此却存有偏颇之见,要么认为想要怎样就怎样,几近无法无天,要么是独裁统治,人们无任何自由与权利。这两种现象都将民主与法制的 关系割裂开来。通过法理学课程的学习,使我懂得了,民主和法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
21、,民主是法制的基础。因为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只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由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掌握政权,才谈得上制定出体现自己之一的法制。现代意义的法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超越法律的特权。这种法制只存在于民主政权之中,决不能存在于专制政权中。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原则。法制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制的种种环节上。都实行民主。坚持法制的民主原则是由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充分发扬民主,使人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方面都发挥作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就有成功的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不断完
22、善、健全、发展。相应地,法制也必然随之发展、健全、完善。另一方 面,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确认社会主义民主。民主要得以存在、实现和发展需要法制加以确认、肯定。社会主义法制规定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一方面法制规定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有效措施。同时也规定对行使民主权利的制约,保障人民能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危害民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就需要用法来制裁这些行为,使民主得到切实保障。同时,法制也是同官僚主义进行斗争的武器,通过这种斗争,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当然社会主义法制是轨道,在此基础上要大力发扬社
23、会主义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下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由此可见,任何割裂两者都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只有用辩证的思维分析二者的关系,才能在掌握民主与法制关系的基础上更好的学习与体味法理学 的内涵,从而为今后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为在实践中的应用打下基础。 法理学学习心得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
24、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 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安定性的价值;第二,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
25、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所以法律永远不 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
26、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 强暴;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 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
27、人为所欲为的自由。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
28、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 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 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
29、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 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 法理学课堂学习心得 法律与政治 专业:10法本高学号:100306
30、134姓名:林清梅 在第一堂课里,李老师说了一句话,成了我日后思考的主题。他说“法律是一门很肤浅的学科,更深刻的东西不在这里。”越深入地思考这句话,就越震撼。 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初次阅读法学著作,都会觉得枯燥,尽是咬文嚼字、 罗列堆砌,感觉智慧的东西很少;而在我初次阅读文史哲的经典著作,感觉其作品本身的思想魅力即能给人强烈的心理冲击。可是为什么法学著作没有这种冲击力呢。是因为中国法学只发展了二十余年,思想水准无法与其他绵延流长的学科相比,还是法学这门学科本身的限制。恐怕都有吧。 面对这个学科的特性,我们应该怎样去学习,才算真正地掌握了这门学科。我认为,法学可以分为“理论”和“实践”两块,并分别
31、采取不同的学习方法。对于“实践”一块,只要学好司法考试的内容,再辅以法院和律所的经验,就算基本掌握了,这是一种偏重技术性的学习;而对于“理论”一块,仅从现有的法律现实无法把握到它的灵魂,目前法学界所能提供的思想营养也较贫乏,因此需要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寻找一切有益于它成长的知识。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最主要和最有力的方法,因此承载 着越来越多的责任。而涉及到人的行为的研究,仅有法学的视角是不够的,还需要调动诸如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才能确保法律能充分地发挥应有的 作用。分析法学派虽然使法学在形势上成为了自足的学科,但是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仍
32、是千丝万缕,无从割断,任何一个有志于从事法学研究的人认真思考之后都会认同这一点,因此我们必须坦诚面对本学科的局限,自觉地把其他学科的精华引进来充实法学本身。 回顾法学的历史发展,法学是逐步从伦理学、政治学里分立出来的,但我感觉,随着法律与法治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的越来越大的、无法取代的作用,法学应该能反噬政治学伦理学,把它们的思想精华都吸收过来,成为真正的显学。 以上是我在这个命题的启发下,对法学学科本身的一些问题的思考。 法理学的学习自我评价 法律就像是秘密武器,有法在的天下就安全多了。在大学的四年里,本人学习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
33、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则背后的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并能运用法学理论,方法和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书本的知识毕竟是有限的,本人积极参加了很多社会实践和社团的工作,从事了大到组织策划晚会、小到文秘接电话的工作,积累了很多了从失败到成功的经验。我认为实际操作能力和组织合作能力的学习更为重要。 在平时的实践努力中,我感觉我学到了很多,特别是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工作经验,虽然以前有过成功,也有过失败,从中我的到的是很多做事的原则 和处事的经验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做事也变得成熟稳重了。在过去的工作中
34、,我做事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还有较好的交际能力。 法理学学习感想 法理学,初次接触时,给我一种很神秘的感觉,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其实并非如此,它带给我的不是神秘,而是一种对法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和对法的学习的一种感悟。 首先,对于法理学,我认为它是学习法学这门专业课程所必学的一门学科,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同时也是基础知识,如何谓法律关系,何谓法律行为。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所以,在我眼中,法理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法理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主要是因为:第一,从表
35、层讲,学习法理学,我们不必具备很 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而不用死记硬背。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我们就有资本升级,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第二,从深层讲,法理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剥开第一层,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剥开第二层,再加以继续追问,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发散思维。最终,我们会发现,褪尽所有的束缚,嗨,法讲的不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嘛,只是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 总
36、之一句话,对于法理学,在学习时,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 度,在思考运用时,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第五篇:法理学学习心得法理学学习心得 通过对法理学的学习,是我开始初步系统的接触了法学相关知识,了解了许多法学基础知识,并为今后系统全面深入学习法律相关课程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此我重点探讨一下“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法制的关系”的认识。 民主和法制既是平实又是抽象的两个概念,我们耳熟能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无处不现。多少年来,为了民主和法制,多少人为之奋斗。然后生活中许多人对此却存有偏颇之见,要么认为想要怎样就怎样,几近无法无天,要么是独裁统治,人们无任何自由与权利。这两种现象都将民主与法
37、制的关系割裂开来。通过法理学课程的学习,使我懂得了,民主和法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民主是法制的基础。因为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只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由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掌握政权,才谈得上制定出体现自己之一的法制。现代意义的法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超越法律的特权。这种法制只存在于民主政权之中,决不能存在于专制政权中。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原则。法制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制的种种环节上。都实行民主。坚持法制的民主原则是由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充分发扬民主,使人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
38、法和法律监督方面都发挥作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就有成功的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不断完善、健全、发展。相应地,法制也必然随之发展、健全、完善。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确认社会主义民主。民主要得以存在、实现和发展需要法制加以确认、肯定。社会主义法制规定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一方面法制规定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有效措施。同时也规定对行使民主权利的制约,保障人民能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危害民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就需要用法来制裁这些行为,使民主得到切实保障。同时,法制也是同官僚主义进行斗争的武器,通过这种斗争,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当然社会主义法制是轨道,在此基础上要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下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由此可见,任何割裂两者都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只有用辩证的思维分析二者的关系,才能在掌握民主与法制关系的基础上更好的学习与体味法理学的内涵,从而为今后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为在实践中的应用打下基础。第22页 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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