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1.1本文件规定了作业许可管理内容及要求。
1.2本文件适用于山西销售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1.3本文件适应于油(气)库、加油(气)站和办公场所等任何有可能发 生坠落危险的高处作业。
2参考文件
GB6095
一21
《安全带》
GB5725
一1997
《安全网》
JGJ80
一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3术语及定义
3.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 业统称为高处作业
2、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在作业基准 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的高处作业为一般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 业分为三级:
a)—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2-5米(含2米)高处的作业。
b)二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5-15米(含5米)高处的作业。
c)三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15-30米(含15米)高处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高处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3.2坠落高度基准面
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3.3高处作业人
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3.4高处作业负责人
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3.5高处作业批准人
负责审批高处
3、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
3.6高处作业监护人
对高处作业的人员及现场安全状况实施检查监督的人。
3.7个人坠落保护系统
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 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生命 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3.8锚固点
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3.9系索
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3.10锚固点连接器
把坠落保护设施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
3.11减速装
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的能量的装,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 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
4、索、自动收缩生命线/系索等。
3.12生命线
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 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是指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 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 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3.13下降装
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 生的一个装或设备。
3.14全身式安全带
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 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3.15定位系索
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
5、系带。
3.16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 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3.17临边
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当放 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 位。
4职责
4.1公司储运安全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公司油库、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等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所 管辖业务范围作业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
4.3各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制订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 行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执行本程序,并提供培训、监 督和考核。
4.4各分公司和所属油(气)库、加油(气)站按要求执行高处作业管理 规定,并对本程序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5作业人员接受高处作业培训,执行高处作业管理规定,参加高处作业 许可审核,并对本规定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