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区长在“平安寺院”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 文章标题:副区长在“平安寺院”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在这里召开“平安寺院”建设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民族会议精神和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意见,全面部署我区藏传佛教寺院、伊斯兰教清真寺开展“平安寺院”建设工作,明确“平安寺院”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保该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下面,我就全区开展“平安寺院”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平安寺院”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区委九届九次全体会议作出了构建和谐_的战略部署,诺卫星代区长在“平安_”建设动员大会
2、上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_的重大意义,全面分析了我区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并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实现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民族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宗教工作作为党和国家重要的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没有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广泛参与,没有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和稳定的宗教形式,就谈不上社会的和谐。只有切实尊重和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才能真正把他们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增强党同信教群众的血肉联系,也才能真正把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
3、集中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只有依法管理、规范宗教事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才能有效抵御境外渗透,保持宗教和睦,保障社会安定;只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扬宗教界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崇尚和谐的优良传统,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才能使宗教界成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而寺院作为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和宗教活动场所,其思想导向和活动承载的社会内容,对广大群众的思想行为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甚至直接调节、沟通着信教群众的思想和情感。寺院不稳,宗教活动不正常,信教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就会受到影响,进而危害社会政治稳定。 我区是
4、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地区,主要宗教有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两种宗教,全区共有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57座,宗教教职人员390人,信教群众约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5左右。这一区情说明,宗教作为一种信仰,在我区有着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近年来,我们加强依法管理,进行寺院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双“五好”等评比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工作,使我区宗教活动场所总体处于和谐平稳的态势,为当地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环境。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宗教中不和谐、不安定的因素依然存在。从全区看,普遍存在寺院自我管理能力较弱、内部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机制、民管会
5、组织不健全或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议事程序不民主、个别寺院内部争权夺利长期不和并不时闹教派纠纷、自养能力不足、宗教活动成本高、信教群众的宗教负担重等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其出现和存在的诸多客观原因,但也有我们工作还不够到位、管理还不够完善、措施还不够得力、解决问题的决心还不够大的主观因素。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强政府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的能力,也要切实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的水平;既要创新工作思路,常抓不懈,也有必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教育和整改。 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正是我区宗教工作中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关于全省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意见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推动宗教工
6、作的一个有力抓手,是解决宗教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是坚持和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和睦,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建设“平安_”,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平安寺院”建设有利于促进宗教活动的正常化和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有利于增强宗教内部自我管理的自觉意识和能力。为此,各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平安寺院”建设的重要性,把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宗教工
7、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维护宗教和睦,积极引导宗教界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想,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打造“平安_”的目标要求,把“平安寺院”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_”的重要内容,精心研究部署,抓好落实,抓出 成效。 二、“平安寺院”建设的指导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平安寺院”建设要以宗教工作四句话为指针,以三项教育为基础,以四个维护为原则,突出抓好寺院的教育、组织、制度三项建设,重点解决宗教团体和寺院内部在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
8、寺管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宗教人员的法律、文化、道德、科技素质和宗教学识水平,真正把寺院建设成为爱国爱教、自办教务、宗教活动正常、宗教人员心情舒畅、内部管理规范、团结开寺、环境优美、社会关系和睦、干净文明和谐的场所。为实现上述目标,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平安寺院”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保证此项工作有群众性、广泛性、有效性的重要途径。要坚持正面宣传和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对广大宗教人员进行以爱国爱教为核心内容的教育。一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宗教人员懂得国家是
9、一个民族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国家的强大,才有各民族的发展、繁荣、进步,才能保障各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帮助宗教界人士牢固树立要做一个好信徒首先要作一个好公民的意识,自觉地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在大是大非面前,确保爱国守法底线。二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教育。使广大宗教人员了解我们国家的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的意识。三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的教育。要教育广大宗教人员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从而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积极主动做好
10、各宗教和寺院之间的联系、沟通、交流与合作,正确看待自身和其他宗教及教派,求同存异,彼此尊重,互相宽容,加深理解,不断促进各宗教、各教派之间的团结和睦。四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教育。使宗教人员懂得宗教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宗教自身存在与延续的基本条件。在任何一个国家,国家利益和全民族的利益高于其他利益,在我国维护国家利益与宗教的利益是一致的。宗教只有服从国家、适应社会、融入文化、才能得到国家的保护、社会的宽容和文化的接纳。宗教人员只有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才能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尊敬,才能拥有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通过宣传教育,帮助宗教人员增强“四种意
11、识”(即祖国意识、政府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坚持“四个维护”(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使宗教人员成为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宗教的好公民,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要解决寺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解决问题是“平安寺院”建设的着力点,也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查摆解决问题,必须着眼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必须着眼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大局,必须着眼于维护宗教界利益,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的能力。要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要注意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借鉴创建活动的经验,按照全面查找、突出重
12、点、解决难点、务求实效的要求,从五个方面认真查摆解决寺院内部的突出问题,即查摆解决自我教育方面的问题,切实改进自我教育的内容、方法、途径,在提高宗教人员爱国、守法、服务意识方面要有新进展,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要有新举措;查摆解决自我管理方面的问题,加强民主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明确任务责任,不断增强广大僧侣参与寺院管理并自觉接受管理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寺院自我管理的能力;查摆解决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问题,认真落实反分裂、反渗透工作措施,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三股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查摆解决教派矛盾问题,建立寺管会领导下的寺院内部矛盾纠纷
13、排查调处制度,落实责任和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寺院内;查摆解决寺院自养方面的问题,指导各寺院因地制宜,做出规划和安排,积极开展自养活动,切实减轻信教群众的宗教负担。各地首先要发动僧侣从以上五个方面把存在的问题查摆出来,梳理清楚,分析原因,有针对性提出整改的措施,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多数问题得到解决、多数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员感到满意。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平安寺院”建设的关键,寺院要长期“平安”,必须要以制度为保证。目前,我区寺院在制度建设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寺院传统的管理制度已不适应民主管理的新要求;二是建立的制度不配套,缺乏有效机制,在制度、机制、管理三者之间缺乏关联度
14、;三是规章制度未能很好地体现广大宗教人员的主人翁地位,制度的执行成了民管会一方的任务;四是规章制度涵盖面不宽,内容不细,管理难以延伸到寺院内部管理的诸多具体环节上,特别是学经制度不严格,请销假制度不落实;五是规章制度对寺院内部出现的各种违规现象的处理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缺乏约束力;六是规章制度不能随着新宗教法规及时完善、修订、补充;七是寺院内部管理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八是宗教团体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不够。针对上述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采取政府宗教管理部门指导、宗教团体主导、寺管会设计制定以及僧众参与、上下互动、共同促进的办法,在坚持法规和政策的原则下,实现由广大僧侣通过民主方式给自己
15、定制度、立规矩,建立健全寺院负责人例会制、管理责任制、学习培训制、教职人员民主评议考核制、寺院工作台帐制、财务月结季报制、寺务公开制、宗教信息报告制、宗教人员请销假制等等,真正建立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要培育和树立一批典型。“平安寺院”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个不断改进和提高的动态过程。要坚持长期规划、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分批推进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争取达到“平安寺院”的标准。对创建活动开展得好、达到活动要求的寺院将予以书面通报表扬并由区民宗局进行评比表彰,树立一批社会认可、群众称赞的先进典型。具体标准
16、主要有7条: 1、爱国爱教。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独立自主自办教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 2、遵纪守法。即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3、制度健全。即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建立各项寺院内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自觉接受政府的管理和监督。 4、勤学精修。即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文化知识,潜心研究宗教,遵守教规教义,专心操持宗教事业。 5、宗教和睦。即信教群众、寺院内部、其他寺院、其他宗教、其他教派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友好团结,和睦相处。 6、自养自富。即积极开创致富门路,勤俭办寺,
17、减轻信教群众经济负担,积极帮扶济困。 7、寺容整洁。即保持宗教人员个人、寺院内部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 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是正确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_”的一个具体实践。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贵在落实、贵在坚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整改措施,要有一种咬定目标不放松和心无旁骛、百折不挠的精神,积“小胜”为“大胜”,积“小平安”促“大平安”。“平安寺院”建设工作从今天开始就正式启动了,按照省上的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大致分为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改、检查、验收等几个阶段,具体方法和步骤由各地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不要求一个模式
18、。各地按照任务的轻重和工作量大小,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动员,确定一到两个重点寺院具体抓,特别要抓好那些影响大、问题多的寺院工作。此项工作较为敏感,政策性也很强,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各级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听取意见,得到支持,明确任务,分工负责,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宗教界代表人士作为宗教活动的组织者,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者,在平安寺院建设中有着重要作用,要做好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平安寺院”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通过他们去带动所有宗教人员,共同建设好“平安寺院”。 同志 们,建设“平安寺院”是新时期做好宗教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和探索,体现了宗教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要求,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七次全委会和区委九届十次全委会议精神,通过创建活动,在我区宗教界真正形成“团体作用发挥、场所安全稳定、管理制度健全、治安状况良好、内部安定团结、活动依法开展、场所建设规范、服务社会主动”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 _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布赛依 2008年2月14日 副区长在“平安寺院”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来源于范文先生网,欢迎阅读副区长在“平安寺院”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第11页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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