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计划技术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那么,坚持生产与安全工 作的“五同时”,在计划、布置、安排、检查、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 布置、安排、检查、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二)在编制矿山中长期开展规划时,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职 业危害防治规划,积极推进、推广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新 技术。
(三)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或采用新工艺、新设 备、新技术、新材料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保证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并会同安全部门研究制定新工艺、新设备投产后的管 理方法及
2、操作规程。
(四)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安全生产、职业 危害防治评价及备案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
(五)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实施和安全验收工作。
(六)组织矿山安全技术、职业危害防治科研攻关工程,并组 织推广使用。
(七)参与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起爆器材、酸碱等腐蚀品的 销毁处理工作。
(八)负责XX矿业公司工业建(构)筑物等符合安全生产和职业 危害防治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并组织对工业建(构)筑 物的安全检查,负责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九)参加安全检查及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有关技术鉴定工作, 涉及工艺、技术上的隐患问题,积极组织进行技术革新和改进。
(十)下达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下达安全措施计划。
(十一)编制、汇总更新改造计划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确保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用于安全 措施,不得挪用。
(十二)制止“三违”现象,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制定并采取可 行性措施实施抢救。
(十三)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 和《安全管理协议书》的签订。
(十四)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 基础资料,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管理。
(十五)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标准化矿山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