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18.86KB ,
资源ID:6500885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650088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xrp****65】。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xrp****6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演讲稿:物质的本质之争.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演讲稿:物质的本质之争.docx

1、演讲稿:物质的本质之争 浅谈朱陆之争的本质分歧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在大二选修课中与中国哲学的短短的18个课时的短暂接触,所见所闻只是冰山一角,在此斗胆对“朱陆之争”,发表浅浅的个人看法。 朱陆之争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从常见的史学材料中都可以了解到。宋淳熙二年六月,吕祖谦为调和朱熹“理学”和陆九渊“心学”之间的理论分歧,邀请朱熹和陆九龄、陆九渊兄弟到江西信州铅山鹅湖寺相会。当时来的还有刘子澄、赵景明、赵景昭、朱亨道、朱济道等学人。本次会讲共三天,双方就各自的哲学观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史称“鹅湖之会”。会上,朱陆之间争论的焦点是“教人之法”。朱亨道曾记述这次争论:“鹅湖讲道,诚

2、当今盛事。伯恭盖虑朱、陆议论犹有异同,欲会归于一,而定所适从。论及教人,元晦之意,欲令人泛观博览而后归之约,二陆之意欲先发明人之本心,而后使之博览。朱以陆之教人为太简,陆以朱之教人为支离,此颇不合。”(陆九渊集卷三六年谱)此次“鹅湖之会”,朱陆双方始终坚持自己的治学观点,据理力争,会上陆氏兄弟略占上风,但最终结果却是不欢而散。 淳熙八年,朱熹任南康太守,并主持白鹿洞书院。陆九渊来到南康,再访朱熹。朱熹一语双关地说:自有宇宙以来,已有此溪山,还有此佳客否。意思是说,溪山长在,人非长存,心理之间,哪个更根本呢。随后,朱熹请陆九渊在白鹿洞书院讲学。陆九渊释讲论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章。陆九渊

3、着重讲以义利判君子小人,关键在于“当辨其志”,表达了他心理同一的观念,也为心学非空疏虚妄之说作了辩解。陆九渊的讲学,言辞明白恳切,启人心志,赢得了书院学生的拥护。朱熹也表示钦佩,“某在此不曾说到这里,负愧何言。”,命人将讲词刻碑,并亲自作跋。这次南康会面,朱、陆二人心平气和,没有互相攻击。 南康之会后,朱陆二人再没见过面,但时有通信,就一些问题展开讨论。淳熙十五年,陆氏兄弟与朱熹就太极图说的真假问题展开了争论。陆九韶怀疑此书非周敦颐所作,因为其第一句话“无极而太极”,在通书中没有“无极”二字。朱熹回信说,“太极”前面加“无极”,是为了防止人们把太极理解为具体之物,无极、太极都不可缺,是周敦颐本

4、意,因而太极图说是周敦颐之作。此后,陆九韶觉得“晦翁好胜”,不再争辩。而陆九渊却觉得不可不辩,便先后致书三封,表达自己的看法。朱熹又写两信,坚持自己原来的意见。两人反复辩驳,彼此难以说服,最终不了了之。 然而,对于朱陆之间的本质分歧,可从道德的最终根源剖析。 道德的最终根源,朱熹认为“天理”是伦理道德的源泉。这个“理”是独立于宇宙、人间而单独存在的,一切封建道德的原则、规定及仪节都是“理”在人间社会的展现。同时,朱熹把“性”作为天理在人心物体中的显现,即“未有形气,浑然天理,未有降付,故只谓之理;已有形气,是理降而在人,具形气之中,方谓之性。”进而,朱熹指出“天地之性”是天理在人心中纯然至善、

5、无一丝杂质渗于其间时的状态,是人性善的来源。陆九渊也讲“理”是道德的最终根源,但他更为强调儒家“天人合一”的传统,将“理”内化于人心,所谓“心即理”是也。“此心此理,我固有之,所谓万物皆备于我。”而在“心理为一”的论断中,善根本就是人的本性,善的可能性自然就成了“心即理”的题中之义。“心理为一”是陆九渊心学与朱熹理学的根本区别。因此他对朱熹“分心理为二”极为不满,认为朱熹对于外在于人心之“理”的论述是“床上叠床,屋下架屋”,即完全是多余的。 朱熹强调“无极”与“太极”的合一,并用形而上形而下区分天理与阴阳、五行和万物。形而上的“道”,无形但确实有,它存在于物之先,又流行于物之中,因而它是永恒的

6、、绝对的宇宙本原和客观的精神实体。阴阳、五行、万物作为形而下者,只能是天理的派生物,这就突出了“理”作为万物造就者及主宰的地位。陆九渊否认“无极”,不论天理与阴阳有形而上、形而下之别。他认为,世界只是一个“心”的世界,“心”外无理,“心”外无物,一切都可以从“心”中寻找到,因此没有必要把世界分为形而上与形而下两部分,道与器、理与气都统一于一个“心”中。可以看出,朱熹重在精神性的天理客观化,使之成为独立于主体之外的宇宙本体,而陆九渊则尽力把客观的天理主观化,重在“理”与“心”的合一。 综上,可以看出他们都以明理做人为目标,都认为万物万事背后有一终极之理。他们的分歧,主要在于如何阐释作为伦理纲常最终根源的“理”,以及通过怎样的方法达到“理”的要求。朱熹的理学以“性即理”为核心,认为理在人身上的体现是性,主张“道问学”,即物穷理,通过向外的格物渐趋达到启发天赋的“在心之理”。陆九渊的心学则以“心即理”为出发点,认为万物之理莫不会通于心,主张“尊德性”,发明本心,通过向内的洞悟,顷刻而知之人的根本。第4页 共4页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