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实施机关作风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民政、老区、老龄、残联实际,现就在各支部各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为主题,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解决机关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影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基
2、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深化“五比五评”活动为载体,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节俭意识,培育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努力实现工作有新亮点、形象有新提升,为推进民政、老区、老龄、残联在海西建设中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 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谋发展和抓项目上来,统一到优质服务和优化环境上来,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支部各单位要结合
3、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动员,广泛开展宣传,为“机关作风建设年”开局起步和扎实开展打好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1月) 按照(明委办201036号)要求,通过深化以“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自评、互评、抽查评议、社会评议、群众测评”为主要内容的“五比五评”活动,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抓好五个方面: 1.认真抓好学习教育。落实党组中心组2010年学习方案的每月学习制度,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各支部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形势报告、上党课、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
4、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上级重要会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内涵及要求。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观看“廉政中国”电教系列片,学习来自身边的警示教育读本,以我市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因作风问题酿成的重大事故、造成的惨痛教训为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警示教育。 2.扎实抓好调查研究。各支部各单位要围绕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本单位工作职能,深入基层,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设立意见箱和咨询电话等方式,查找本单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期盼,着力解决
5、党员干部为民意识、服务态度、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和办事效率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措施,进一步改进。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树立招商引资人人有责的思想,扎实完成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3.抓好“五比”活动的落实。各支部各单位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内涵及要求,紧密联系本单位职能和特点,深入开展“五比”竞赛活动和大讨论活动。通过竞赛和讨论,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比谁的服务优、比谁的效率高、比谁的质量好、比谁的作风实、比谁的形象美来体现“五比”内容,切实提高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五比”内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反映行业特点。
6、作为民政部门要突出“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出发,进一步丰富“五比”内容的深刻内涵。 4.抓好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各支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调研和讨论成果,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提出改进措施。要结合推广“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开展行政审批提速、办事环境治理等活动,把体现“五比”内容、改进作风的目标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抓好落实;要通过推行个人“亮岗履职”,明确工作任务和个人履职履责,促进作风建设。要结合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调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照党组织“五个好”和党员“五带头”要求
7、,形成“一岗双责、互促互动”和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作用的发挥。要在原有建立“党员先锋岗”的基础上,每个支部都必须建立一个“党员先锋岗”。各支部确定的“党员先锋岗”科室、岗位,请于6月30日前报市民政局党办。 5.抓好“五评”考评。对照市直机关党工委制定的XX市直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考评细则,认真落实“五评”工作,要把作风建设考评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文明单位、思想政治建设、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年终个人绩效考评等结合起来。“五评”方式具体是: 一是自评。各支部要结合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以作风建设为内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自评,
8、查找问题,分析不足,抓好整改。各支部自评情况请于11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党办。 二是互评。下半年适时组织各支部就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互评,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市民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要结合每季度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文明单位评比检查,要把“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纳入到每季度评比检查中,通过不间断评比检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持续开展。 三是抽查评议。各支部各单位要把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狠抓落实。市直机关党工委将会同市效能办、市纠风办,不定期派员深入各单位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
9、题,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是社会评议。各支部各单位在开展自评时,要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问卷调查、邀请行评代表等形式开展社会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直机关党工委将会同市效能办、市纠风办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组成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服务窗口和基层站点、访谈服务对象等方式,不定期选择部分市直单位进行抽查。凡抽查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参加年度评先评优,个人年度工作绩效为不称职(未参公单位视为不合格)。 五是群众测评。各支部各单位通过社会评议和本单位群众测评,对测评情况要认真归类、梳理,做好向群众落实整改的反馈。市直机关
10、党工委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代表开展满意度测评,检验各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效。对“五评”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在三明电视台纠风效能之窗栏目上曝光、制作成专题片在机关作风建设相关会议上播放。年底,市直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评选出十佳单位和十佳标兵,并进行表彰;对位居末位、且被确定为作风建设重点整改的单位,将接受市直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质询,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各支部各单位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认真研究,精心设置,要在原有制度措施的基础上,做到边
11、健全、边运行、边完善。对活动中形成的制度措施,要进行“回头看”,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务实、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市直机关党工委将制定XX市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在涉及审批、执法、收费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和环节,实行举报投诉一次查实诫勉谈话、两次查实通报批评、三次查实交流换岗制度,切实纠正在审批、执法、收费、服务等环节中的不正之风。各支部、各单位建立健全的制度措施应形成汇编,于9月30日前报市民政局党办。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年”的领导,成立“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组)书记、局长魏炽芬任组长,党
12、委委员、党组成员、副局长林起棉任副组长,各支部的支部书记、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党办。各支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2.抓好宣传引导。各支部各单位要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本单位简报、信息、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活动中开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市直机关党工委编印的XX市直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简报,发动党员干部踊跃写稿投稿,扩大本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影响面。各支部各单位要重视宣传,每个支部、单位力争不少于1篇刊登在有关部门简报或新闻媒体上,并将刊登复印件及时寄(送)市民政局党办。 3.做好统筹兼顾。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推进民政、老区、老龄、残联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各支部各单位要坚持把“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本单位工作职能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和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好开展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两不误。12月初将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请各支部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在会上汇报。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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