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
(1)理论课教学
人·学分=[M+(每班上课实际学生人数—M)×K] ×课程学分×(实际授课学时数/该课程总学时数)×D
公式中M为基本教学班人数,K、D为系数因子,取值如下:
两课M为120人,公共外语M为40人,体育M为30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类级平台课)、文化素质公选课M为80人,其它课程M为50人。每班实际学生人数若小于M,以M计算。
K=0.1~0.8,具体取值办法为:
a、当(每班上课人数—M)=1~20人时,K 值为0.8;
b、当(每班上课人数—M)=21~60人时,K 值为
2、0.6;
c、当(每班上课人数—M)›60人时,K 值为0.4。
(备注:K系数的具体计算,当每班的实际上课人数减去基本教学班人数其超出的人数部分进行分段取不同的K值计算。例如:某任课老师上的某门课程,其选课人数超出基本教学班人数70人,公式中M+(每班上课实际学生人数—M)×K = M+(20人*0.8+40人*0.6+10人*0.4)。)
关于D的取值办法为:
a、专业新开课、省级、校级精品课程D为1.2。
b、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七年制教学中,医学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含专业选修课程)的D为1.4,其余课程的D为1。
c、创新班D为1.5。
d、留学生、非英语专业全英语教学D
3、为2.0。
e、国家精品课程,双语教学课程D为1.5。
f、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八年制教学中,医学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含专业选修课程)、模块课程的D为1.6,其余课程的D为1。
(2)实践教学环节
a、实验、实习课程按教学计划规定:人·学分=学分数×实习学生总数。
b、医科毕业实习,按:人·学分=每1周带1个本科生0.5分×学生人数;医科实验课、临床见习课,按:人·学分=学分数×实习学生总数。
(3)大学生提前进入科研,按学生获得学分数作为指导教师工作量的依据。
(4)全国规划教材(国家级教材)按35人·学分/万字计算,公开出版的教材按20人·学分/万字计算(限本科生、研究生使用
4、本科生教材由作者所在学院和教务处认定,研究生教材由作者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认定)。
(5)学分制指导教师:70人·学分(学校不再另付酬金)。
(6)教改项目、教学成果、教学论文等同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论文。
(7)大学生毕业设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和学年论文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a、大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的教学工作量:人·学分数=1.5×学分数×学生人数,每人每次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不超过8人,超过部分乘以系数0.4。
b、学年论文的教学工作量:
人·学分数=0.25×学分数×学生人数,每人每次指导学生的学年论文不超过15人,超过部分乘以系数0.4。
教务处
200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