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我市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刚才万春同志、忍厚同志和平祥同志分别结合各自职能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确保年底前按新标准实现“应保尽保” 按照省市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低保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全面推进,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
2、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今年的任务是,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将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农村低保人数达到7万人,月人均补差25元,共支出保障资金1050万元。当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做好这一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维护社会
3、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引起高度重视,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确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和不断完善。 二是要科学制定保障标准。我市在农村低保制度建立初期,遵循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全市的保障标准确定为上年度国定贫困线,即年人均纯收入625元。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受经济条件和财力的限制,多数县市区没有严格按照这一标准,部分地区还存在平均主义现象。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今年10月份起,全市农村低保
4、执行新的保障标准为不低于国家公布的上年温饱线,即年人均纯收入693元。为此,各县市区要依据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结合本地区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原则合理确定保障标准,报上市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同时,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变化等情况,适时、适度对保障标准进行调整,逐步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评价体系。 三是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据统计,去年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大约有24.7万人。各县市区要迅速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录入微机,为搞好农村低保工
5、作提供基础性资料。要在进一步细化家庭收入项目、提高收入核实准确性的基础上,首先从保障最困难的群体做起,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人数,做到既保证政府对缺乏劳动力的农村贫困家庭的有效救助,又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群众积极创收增收、勤劳致富。 四是要严格落实资金投入。要继续坚持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的原则,建立良好的资金筹措机制。今年,中省财政对我市农村低保的补助资金达2000多万元,市财政安排680万元,为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奠定了基础,减轻了县级财政的压力,但应该看到,我市农村低保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总体上讲保障标准仍然较低,保障范围仍然很小。因此,借鉴城市低保工作的成功经验,市政府决定,
6、从明年起,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分别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安排农村低保资金,以刚性政策保证各级对农村低保的投入,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稳定有效地开展。 五是要注重加强规范化管理。农村低保制度是群众普遍关心、社会高度关注的一项惠民政策,事关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各县市区要借鉴城市低保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在工作中注意不断规范和完善机制,在规范和完善机制中全面推进工作。农村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核,必须严格按照家庭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初审县(市、区)民政局审定的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
7、阳光操作,坚决防止平均主义和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要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每半年对低保家庭收入情况审核一次,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出有进,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六是要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配套。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基础性的“兜底”制度,与农村五保供养、灾民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等救助制度相比,在救助对象和保障功能方面有明显的区别,既不能相互替代,又需要衔接配套。只有以农村低保制度为基础,把各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才能形成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体系,构建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二、着力抓好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区建
8、设试点,提升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社区是基层民主管理最基本的单元,与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加强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逐步健全社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是当前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加快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近年来,我市利用民政部实施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多方争取和筹集资金1200万元,为全市84个社区建起了办公和活动用房,建立了6个社区服务中心,并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备。各县市区特别是秦渭两区采取多种措施,在改革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民主自治、扩大社区扶贫济困和再就业等方
9、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社区建设仍存在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发展不平衡,地区间差距较大。另一方面是投入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滞后。目前全市还有52个社区没有办公和活动用房,超过二分之一的社区达不到国家规定的200平方米办公和活动用房的最低标准,大部分县市区和街道没有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化建设滞后,工作经费较少,工作人员待遇偏低。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政府服务的向下延伸,制约了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当前要抓紧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快启动步伐。各级民政部门要抽调专人,尽快落实规划选址和建设资金,抓紧动工,抢抓速度,加快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二是要提
10、高规划层次,做到“功能齐全、经济实用、美观庄重、科学超前”。三是要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力争建精品工程。 (二)抓好试点示范,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稳步发展。为了适应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省政府在今年上半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今、明两年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在开展计生卫生服务、警务司法调解、社会救助服务、文化科技培训以及发展商业网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市区要注意把农村社区建设与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制定规划、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 三、妥善
11、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完成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全市发生大风、暴雨、冰雹、低温霜冻、干旱等自然灾害8次,造成全市13个县市区的124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21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68万亩,绝收面积17.5万亩,倒塌房屋14425间,损坏房屋16681间,因灾死亡6人,受伤5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亿元。由于灾情点多面广,灾害损失巨大,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救济任务十分艰巨。当前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要以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重点,切实抓好落实。 第一,要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灾区各级组织要在前段救灾工作的基础上,对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要逐户检查,主要检
12、查转移灾民是否得到妥善安置,需要救济的灾民是否得到及时救助,各种救灾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务必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饮用水、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能够安全过冬。 第二,要抓紧重灾户的倒危房修复重建工作。今年中央将因灾倒房补助标准从每间600元提高到1500元,从资金上加大了对灾民建房工作的支持。各级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着眼于避灾、防灾、抗灾,尽快组织受灾群众搞好倒危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第三,要组织实施好“农民安居工程”。目前农村仍有一少部分困难群众无力自建或改造房屋,现有住房安全隐患多、抗灾能力差。为了彻底改善这些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省政府确定,将各级
13、民政部门组织的减灾安居工程和发展改革部门的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扶贫部门的扶贫移民搬迁项目、水利部门安排的库区移民项目、林业部门安排的生态移民项目等统一规划,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民安居工程”,计划利用5年时间,彻底消除农村居民无房户、茅草房和危房以及在地质、洪涝灾害易发地带建设的居民房屋。省政府对这项工程的组织实施非常重视,将其作为“扩大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工程来抓,目前正在作具体的规划。待省上的规划确定后,我市各级要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在木材、宅基地管理费、建房手续费、土地占用税、土地复耕费、土地划拨费、施工单位税收等费用给予减免,确保“
14、农民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民政工作站,为基层民政工作搭建一个新平台 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撤乡建镇和社区整合工作的完成,乡镇和社区管辖范围的增大,担负着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和救助保障服务工作的民政部门工作量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全市约有各类民政工作对象55.7万多人(其中优抚对象2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4.7万人,城市低保对象9万多人),平均每个县区约有56万人,每个乡镇也约有35千人不等,平均每个民政助理员要管理14个村、社区居委会和35千人的相关事务。因此,各县市区要抓住我市取消、免征“两税”,乡镇不再催粮要款,工作人员“富裕”的机遇,遵循乡镇工作体制改革
15、的总体原则,在不增加编制、不加拨经费的情况下,统一和规范设置相对独立的基层民政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咸字200648号关于XX县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精神,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新的民政工作站,编配45个人。通过组织选聘和个人竞争上岗,隶属乡镇政府XX县区市区民政局双重领导,确保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确保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事关农村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第一,要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各级政府要把以
16、上三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切实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管领导要拿在手上,具体抓好组织实施。要把三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内容之中,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第二,要阳光操作,专款专用。救灾救济款、农村低保资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等,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绝不允许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市上有关部门在下拨各项资金时,对不按有关规定落实配套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的,可视情节调整项目计划,调减资金额度。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应有效益。 第三,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配合,加强协作。民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组织协调。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安排、资金调度和拨付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市农村信用社要适应农村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网点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把农村低保资金按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同志们,做好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尽职尽责,扎实工作,真正把各项扶助政策尽快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早日得到实惠,为构建和谐咸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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