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同 书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厂房顶棚彩瓦更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更换甲方厂房顶棚的彩瓦,甲方负责按时验收合格工程。二、工程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梅花林场白石下三、工程期限1、本合同总工期为15天,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
2、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总价: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元整( ¥元)。 五、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附厂房顶棚材料决算清单。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3.凡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质量由乙方负责,且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4.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
3、方,以便于工作衔接。五、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乙方将所购材料全部运送进厂后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验收完所有合格工程后,一个月内支付所余款项50%。六、工程验收1、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2、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3、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 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
4、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5、案。(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6)工程施工期间,所有参与工程的人员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或者甲方在工程验收时,质量检验不合格或者不达标,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
6、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3、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合同签定地: 十三、合同文本和效力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期: 日期:公章: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