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担起问责之责 问责是从严治党的利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组织部门作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执行者和干部任用监督管理的负责者,必须担起问责之责,让问责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抓住“关键少数”。从严治党,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生动局面。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一把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严格按规则程序办事,以科学决策降低失责风险;引导一把手拧紧责任“压力阀”,高悬责任明镜,紧握问责戒尺,敢于较真碰硬;督促一把手严格监管干部,杜绝“下不为例”“法外开恩”的变通,确保负
2、责必明责、履责必尽责、失责必问责。 练好日常功夫。严是爱,松是害,加强日常管理是对干部的最大关爱。要将问责“触角”延伸到干部日常管理中,全方位、立体化考察识别与监督管理干部。要健全经常性考察机制,通过“双向约谈”、实地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了解干事状态、思想状况,加强教育提醒;要建立干部评价信息数据库,通过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全方位收集干部评价信息,作为考核提拔的重要依据;要搭建干部实绩跟踪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干部“工作日志”,量化干部实绩。 做实专项考察。组织工作纷繁复杂,必须找好抓手、有的放矢,才能提纲挈领,履行好问责之职。针对党支部,注重“星级管理”,加大出勤、议事、服务的考核,同时进行星级评定,倒逼增比进位意识,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针对负责重点工作的干部,突出考勤考绩,通过定期述职、分节点考核等方式,加强过程控制和进度管理,看干部是否勇于担当、敢于担责;针对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推行“定期体检”,设立“红黑榜”定期考评,连续上“红榜”的优先提拔重用,连续上“黑榜”的将被严肃问责,真正做到有奖有罚,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提振干事状态。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