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市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和2009-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妇幼保健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妇女、儿童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全市妇幼保健管理率和工作质量,全面提高妇女健康、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二、工作内容与考核评价指标 (一
2、)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市、乡、村妇幼保健队伍,由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驻市厂矿医疗机构)确定专职妇幼人员组成,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各项妇幼保健工作。 2、为全市孕产妇和036个月的儿童,免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按照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要求,以及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对本市户籍人口中孕产妇、03岁儿童免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保健服务内容为:孕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5次产前检查 1 和产后2次访视服务、孕期高危筛查,并进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访视、婴幼儿1岁以内4次、13岁
3、每年2次基本保健服务、体弱儿专案管理等。 3、为全市出生婴儿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登记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审核发放工作。 5、做好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的宣传、发放、督促及登记、上报工作。 6、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残疾儿童出生率,进一步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7、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妇女、儿童身体素质。 8、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9、做好入托儿童体检、集聚儿童体检工作。 (二)考核评价指标 1、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率达到80以上、早孕建册率达8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98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80;到2011年,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达到95以上
4、、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到80以上。 2、妇幼保健专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今年不少于10次。 3、孕产妇、婴幼儿家长基本保健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4、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85,叶酸服用率达8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50。 5、试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免费 2 服务券制度。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印制管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市厂矿医疗机构领取发放,严格按要求使用,按季度到市妇幼保健院结算费用。 6、市直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市厂矿医疗机构在做好孕产妇保健服务、036月儿童保健服务的同时,要加强
5、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信息的收集、上报等管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与要求 (一)实施步骤第一阶段: 1、2010年5月完成实施方案; 2、2010年5月组织妇幼专干进行业务培训。第二阶段: 1、2010年6月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第一次业务考核,以后每月进行一次督导、考核; 2、2010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考核、督导。 (二)运转程序: 3 孕产妇系统管理运转程序: 乡社镇区医服院务中心厂矿医院系统管理建册进行孕产妇统一领取本辖区产后居住地住院分娩非本辖区市妇幼保健院转运至产后居住地医疗机构按程序完成产后访视 考核兑现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系统管理运转程序:院住分娩本辖区由产
6、科机构或社区医疗机构按照程序开展儿童保健服务非本辖区统一领取市妇幼保健院居住地所在乡镇医院或社区医疗机构考核兑现 (三)成立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组 领导组由卫生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卫生局疾妇科科长、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为副组长,市妇幼院分管院长、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科长、儿保科长为成员,及时协调处理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建立孕产妇、婴幼儿及所有妇幼信息网络平台 开发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妇幼保健信息网络共享机制,市乡村实行妇幼信息互通和共享,从而促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 4 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范和要
7、求,明确工作职责。 附件一:工作规范(市、乡、村) 附件一 (一): 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规范(市级) 1、组织机构成立市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分管局长任德亮担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霍亚宏任副组长,市卫生局疾妇科长任福英,市妇幼院副院长兼防妇科长康定卿、儿保科长梅尔田为成员。负责母婴保健法、各级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妇女发展规划纲要赋予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的妇幼保健法定工作任务和职责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管理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婴幼儿系统管理
8、制度、妇幼保健宣传培训制度、妇幼保健资料搜集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制度和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等制度。 3、工作职责 5 系统管理工作; 3.3负责全市高危妊娠和体弱儿的筛查及管理,及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工作,对筛查高危孕产妇实行统一管理,取得助产技术资格的医疗机构要积极接受其他医疗机构推荐转诊的孕妇住院分娩; 3.4负责全市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3.5负责全市孕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卡(册)建卡、运转、回收、统计,定期向市妇幼保健院上报妇幼保健各项工作报表; 3.6负责村级妇幼人员培训工作,按照季度督导的原则开展辖区社区服务站(村级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
9、3.7对本辖区内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时进行调查、填写死亡卡、写出调查报告、做好登记,及时上报出生缺陷; 3.8负责辖区hiv阻断母婴传播工作的采样、送样、器材领取下发工作。 4、规范开展妇幼保健各项工作4.1准确掌握辖区基本情况 4.1.1建立基本情况台账。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渠道广泛收集责任地段范围内的孕产妇和婴幼儿基本情况信息,确保所掌握的基本情况与乡(镇、街办)计生部门所掌握的信息一致。 4.1.2基本情况台账内容:育龄妇女登记册、0-7岁儿童花名册、孕产妇管理登记册、高危孕产妇花名册、体弱儿登记、妇女病查治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儿童死亡登记、孕产妇系统管理卡(册)、 11 儿童系
10、统管理卡、高危孕产妇管理卡、高危儿管理卡、基本情况汇总表、叶酸发放登记表、妇保儿保专业报表、季度报表、省统计表等 4.2孕产妇系统管理4.2.1建立孕产妇保健册, 4.2.2产前检查:检查次数和时间: 初查。孕3个月前(孕12周前)一次。 复查:孕16-20周一次;21-24周一次;25-36周一次;37-40周一次 检查内容:第一次:孕12周前 确诊早孕后进行登记并建孕产妇保健手册,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妇科检查),测基础血压;作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hbsag、rpr、肝功能、肾功能、血型、hiv抗体筛查(自费);发现妊娠禁忌症和严重合并症者及时处理。 第二次:孕16-20
11、周检查 产科检查。询问孕妇健康状况;心、肺、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绘制妊娠图(20周后);化验血红蛋白、尿蛋白;b超检查、重点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将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XX县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第2-5次产前随防服务记录表。 12 第三次:孕21-24周 产科检查。询问孕妇健康状况;心、肺、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绘制妊娠图;化验尿蛋白;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高危筛查,建议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自费项目);将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XX县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第2-5次产前随防服务记录表。
12、 第四次:孕25-36周 产科检查。询问孕妇健康状况;心、肺、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绘制妊娠图;初产妇与有难产史的经产妇骨盆外测量;化验尿蛋白;b超检查,重点检查胎位、胎儿发育;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和自我监护的方法、母乳喂养和分娩方式宣教,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前保健次数(自费)。 第五次:孕37-40周 检查内容。询问孕妇健康状况;心、肺、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绘制妊娠图;复查血红蛋白、尿蛋白;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和自我监护的方法、母乳喂养宣教、高危筛查,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前保健次数(自费);预测分娩方式、决定分娩地点;将产科检查、
13、实验室检查、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XX县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第2-5次产前随防服务记录表。 4.2.3高危筛查、监护和管理。每次检查时进行高危筛查,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手册上作红色标记。凡高危因素 13 复杂,应及早向上级综合医院转诊治疗。 4.2.4产时保健。防滞产、防感染、防产伤、防出血、防窒息。 4.2.5产褥期保健4.2.6产后访视访视次数:第一次:产后3-7天第二次:产后28天访视内容: 产妇。了解其一般状况,测血压、体温;检查乳房、会阴伤口、子宫复旧、观察恶露及性状;指导产褥期卫生、避孕方法、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指导喂养方法。 新生儿。了解和观察新生儿面色、精神、呼吸、睡眠、
14、哭声、吸吮和大小便情况;测体温、称体重、口腔检查、观察皮肤、黄疸情况、检查脐带、全身检查;落实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将以上观察、检查与指导结果记录在XX县区儿童保健手册和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产后健康检查。督促产妇产后42天进行一次母、婴健康检查,母亲孕产期系统管理结案,回收保健手册,婴儿建立儿童保健卡(册),进入儿童系统管理。 4.2.7孕产期卫生指导及宣教。采用多种形式普及孕产期保健知识,使孕产妇能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按各期保健要求安排生活、工作,做好自我监护。 14 4.3儿童系统管理 4.3.1新生儿保健。新生儿访视随产后访视进行。 4.3.20-36个
15、月儿童系统管理: 为每一名3岁儿童建立儿童系统管理卡(保健手册),按4.2.2程序进行管理。 4.3.34-7岁儿童保健管理。做好入托前体检,集聚儿童体检工作。 4.3.4儿童常见病防治。积极推行儿童保健适宜技术;每年组织6个月以上小儿进行定贫血调查;结合气候、季节、喂养方式进行预防佝偻病的宣传,预防性服用维生素d制剂;进行儿童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和饮食卫生的宣传。 4.3.5体弱儿管理。对在定期体检及系统管理中发现的异常儿童进行管理,直到康复;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活动期、中度以上贫血、度以上营养不良患儿进行专案管理;针对病因进行喂养护理指导,制定治疗方案;对诊断不明,治疗效果差的患儿及时转诊。 4.4监测工作: 对本辖区内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时进行调查、填写死亡卡、写出调查报告、做好登记;对本院出生的围产儿做好登记,及时填写出生缺陷报告卡;及时上报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报告卡、各类报表。 4.5开展妇幼保健知识健康教育与业务指导。 4.6按要求组织辖区内已婚妇女开展妇女病查治工作,掌握辖 15第11页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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