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范文 评估实施方案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积极有效地化解群众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确保全县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根据县委、政府和镇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我社区工作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工程建设,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的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理措施,为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维稳指示和工作要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预防为主、重在化解、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预测、评估、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做到不评估不实施,不评估不立项,不评估不审批,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事项实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 二、评估范围和评估内容 (二)评估主体 社区主要领导是本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成立社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武建
3、新同志任组长,下派工作组组长、审计局书记艾合麦提.沙吾提同志和交通路社区主任吐尼沙克孜.斯坎德尔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艺轩为办公室主任。各站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做好本单位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评估范围 1、重大工作事项。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决定和部署的落实;机构、人员岗位设置和调整;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工作事项。 2、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社区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或调整;涉及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社区权属范围内的重要审批事项及行政许可事项;社区监督等执法行为;发生
4、的群众集体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故;突发性公共事件;重大疾病防控和强化免疫风险;社区机构改革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 3、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含专项)的组织和使用;工程质量及工程建设中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4、主办的重大活动。人员安全,活动环境,设备实施以及对公共安全的隐患。 (三)评估内容 1、对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评估。是否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进行了严谨周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2、对事项是否符合各方利益群体的合法诉求进行评估。可能涉及和影响到群众利益和群众承受程度的问题进行充分预测,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前期调研,研判分析。能否依据法律、政策妥善解决
5、,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对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评估。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有相应的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4、对群众纠纷是否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进行评估。 5、对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范围划分确定事件级别,实时启动预案,出动应急队伍。 三、评估程序 (一)深入调查,摸清实情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全面情况,为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组建专班,开展评估 明确专人,组建专班从事风险评估和化解工作。 党支部书记武建新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统领各项工作,社会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宣传文体服务站、环卫服务站、劳动保障工
6、作站等站长负责分管各自所涉及方面的评估工作,相互配合,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三)制定预案,落实措施 各专班对评估存在较大涉稳隐患的,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要体现周密、具体、可行、高效。 (四)编制报送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办公室负责各项评估的日常工作,编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风险预测评估情况,评估结果(同意、待整改、不同意)。 (五)建档,实行目标管理 领导小组对评估报告要进行审议,建立工作档案,列入工作目标,加强动态追踪。 四、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和领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与意义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
7、项目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现阶段,社会矛盾凸显,社区工作进入攻坚期,群众生活需求提高,加之群众期望值与现代经济发展进程不平衡,造成各种矛盾频发。开展风险评估对深入推进社区工作各项目标的顺利实施、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主,对重大决策进行有效评估 各专班要召集专家,进行评估,制定预案,组织群众座谈,充分论证,规范决策,接受各界监督,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到实处。 第二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
8、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
9、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
10、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领域 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2、重大改革。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中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及资产处置、社会
11、保障等;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职工待遇调整等。 3、重点项目。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4、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各种大型活动、群众聚会、重要节假日、重大交通事故、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社区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三、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其他
12、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社区要围绕其中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分析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合法性评估。(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2)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政策;(3)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4)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5)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3、可行性评估。(1)是否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并为绝大多数
13、群众接受和支持;(2)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3)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4)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5)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6)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4、可控性评估。(1)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应措施;(3)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4)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
14、到有效整治。 5、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评估。 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凡应进行评估的事项,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单位,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最大事项,由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事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
15、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进行评估。每年元月,街直部门将本年度需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报街道维稳办。 2、成立评估组织,准确分析评估。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社区相关部门应成立强有力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并按评估内容要求,牵头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分为。(1)土地征用评估专业组:由街道规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2)拆迁评估专业组:由拆迁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3)工资调整评估专业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4)重大项目建设评估专业组: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可根据各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
16、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工作组要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它相关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民意测验等形式,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视情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综合评估成果,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组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材料、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做出总体的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作出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
17、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决策机关作出评估决定。社区对做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完善后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决策机构做出决定后应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责任主体单位,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重大事项出台后,责任单位要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六、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8、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长:汪广飞副组长:罗庆忠 成员。吕海霞、张先贵、刁吉勇、任桂荣、孙其文、唐正林、裴正直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众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 2、加强协作配合。社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3、严格追究责任。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
19、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第三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撮镇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现制定撮镇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我镇区域范围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以下简称“重大政策”)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与社
20、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促进决策、执行、实施方案的完善,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为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推进重大事项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预防为主、重在化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事项实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镇党
21、委、政府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村和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单位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镇党委、政府按照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对重大事项实行统筹谋划和协调。成立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政法的负责人任副组长,镇综治办、镇信访办、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城建与环保服务中心、安监站、劳动保障所、农村公路所、司法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督办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评估材料收集,工作联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的汇总整
22、理、报告报送反馈等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权限,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六条各村对本区域内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联村干部为成员的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督促实施、综合研判,根据需要,可设立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评估材料的备案上报,协调稳定风险化解工作具体事宜。 第三章评估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实施前,都应开展社
23、会稳定风险评估。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一)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改; (二)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土地、山林、水利、电力及其他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城镇建设、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环境整治、水电设施等重大工程建设事项; (三)关系到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卫生、医疗、交通、安全等公共资源调配和社会服务管理调节,社会保险、救济、福利、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政策调整的重大决策; (四)涉及农村较多群众的生态农业、XX县区开发、农田治理、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扶贫搬迁、村级换届等农村建设事项; (五)涉及公共安全,组织或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的
24、重大活动; (六)发生人员伤亡等各类突发性重大案(事)件; (七)党委政府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应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 (二)是否给所涉及的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愿望;涉及的群众有可能就哪些方面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在现行的法律、政策的框架内妥善予以解决;时机是否成熟。 (三)是否存在
25、引发集体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是否会诱发关联性的其他不稳定问题;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涉及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能否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对所涉及群众的补偿、安置、保障等措施是否与其他同类地区或类似事项的措施有较大差别,是否可能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涉及土地征收(征用)的,征地政策、征地程序、征地补偿价格、补偿款发放等,涉及拆迁的,拆迁政策、拆迁安置、拆迁补偿等方面是否合法、合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质量、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对生态环境有
26、何影响,当地群众对此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是否有科学的治理、环保配套措施。 (五)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第四章评估责任主体 第九条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政策的起草、项目的报(建)批、改革的牵头、工作的实施等镇有关职能部门和重大事项实施地村(单位)是负责组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涉及到多部门(单位)、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部门的重大事项,由镇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主体。 第十条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评估、谁负责”。镇重大事项由镇有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评估,涉及到镇领导协调的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
27、协调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牵头实施评估;对镇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评估,拟实施地区域应同步组织稳定风险评估;村重大事项由党委、政府联村领导牵头组织实施评估。 第十一条“重大政策”评估的责任主体要在提交决策草案审议时一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党委、政府对未提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的决策草案不予审议。“重大项目”评估的责任主体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将根据风险评估程序评估审查通过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一并提交给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未提交评估报告的,应限期补报;延期不补报的,一般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对已批准未启动的重大项目,在
28、启动实施前,由项目所在地实施评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重大活动评估的责任主体要在重大活动工作方案提交时,一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由活动牵头组织部门提出评估意见。 第五章风险评估程序 第十二条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联的密切程度和社会稳定的风险程度分为重点评估或一般评估。 (一)一般评估适用于评估责任主体认为涉及面较小或稳定风险较低,不会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大事项。 (二)重点评估适用于评估责任主体认为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一般评估由评估责任主体落实专人对重大事项的综治、公安、司
29、法进行先期预测评估,通过收集资料、摸清情况,分析隐患、畅通信息,落实维稳信访责任,确保各类风险早预防、早化解,并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重点评估由评估责任主体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任组长,具体组织实施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小组由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组成,根据需要,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业人员、群众代表、社会知名人士等参与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凡是涉及第七条所列事项,评估责任主体认为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应确定为重点评估事项。通常由评估责任主体分管领导提出,经主管领导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送镇综治办备案。必要时,可由镇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重点评估事项。 第十五条重点
30、评估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经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重点评估的重大事项,责任部门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责任主体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综治、信访、司法等部门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利益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评估责任主体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
31、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的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作出综合评判,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形成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报告,对稳定风险作出风险很大、风险较大、风险较小的评价;对重大事项的实施提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宜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四)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评估责任主体应在评估结束后10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镇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镇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镇级重点评估事项,通常在接报后20日内,由组长或副组长牵头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审核意见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党
32、委政府根据责任部门提交的决策或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审查决定重大事项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镇级重点评估事项由党委、政府作出审查决定。各评估责任主体应及时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和审查决定送镇综治办备案。 (五)加强情况沟通,落实维稳措施。对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责任主体要主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综治办、信访办要加强信息的收集研判,积极做好相关部门、单位协调工作,督促落实降低风险、化解矛盾的措施。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认定暂缓和暂不实施的事项,要及时调整、完善方案,化解矛盾,积极创造有利条
33、件。 (六)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重大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评估责任主体要不间断地听取基层反映,及时发现新的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评估责任主体和维稳、信访部门要坚持对评估事项全程跟踪,进行动态的检查和评价,及时预防和化解新矛盾、新问题。 第六章稳定风险调控 第十六条重大事项在评估过程中,评估责任主体发现事项存在引发较大风险可能或存在公共安全隐患,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处置化解的,由评估责任主体专题报综治委、综治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会审会商和交办督办,确定牵头部门,对风险和隐患进行专项调查,提出解决方案,依照解决方案对评估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进行责任分解,
34、落实化解处置措施。 第十七条镇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后,经党委、政府审查决定实施,对存在一般性矛盾和问题的,由矛盾引发地的村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对存在群体访、越级访、妨碍事项实施等较大矛盾和不稳定隐患的,由分管领导包案,镇直单位配合,组成工作班子,研究具体措施办法,解决合理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对实施过程中容易引发重大矛盾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由镇分管领导包案,重大事项工作实施部门提前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政策法律的解释说明,属地村做好涉及群众的教育安抚,有针对性做好疏导分化工作,防止矛盾演变升级,严防涉稳重大事件发生。 第十八条镇级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群体利益矛盾和不稳定苗头的
35、,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化解措施,落实责任分解,由分管领导实行包案化解。 第七章责任查究 第十九条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的源头预防,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评价内容,镇纪检督查室对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情况纳入督查、督办范围。 第二十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对有村和镇直单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向镇纪提出建议,由镇纪予以督促纠正。第二十一条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平安曹王”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
36、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以及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评估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责任追究依据曹王镇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由镇综治办会同纪委、组织人事、综治成员单位等部门实施。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各村、镇直各单位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镇综治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
37、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根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问题,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积极建立“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主要领导人指导检查”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
38、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揩因素,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 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领导如下: 组长: (长)副组长: (副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韩剑波兼任,办公室负责本单位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协调、指导、督导、检查,加强培训学习和事后监督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阶段任务 鉴于反分裂斗争严峻复杂,加之稳定风险评估是新生事物,制度建立后还需要不断深化、完
39、善,我将按照“稳步实施、逐步推开”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建章立制阶段。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构及各项制度,为全面深入推进工作做好准备,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细化有关制度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建立健全此项工作制度。 第二阶段,试点引路阶段。要积极做好探索适合我实际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做法的试点。 第三阶段,全面推行阶段。总结经验、完善措施。 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工作原则 (一)各负其责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评估的要求,统筹落实好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
40、风险评估工作。 (二)依法评估原则。评估工作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宣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既要维护群众的长远利益,又要兼顾群众的眼前利益,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更要慎之又慎,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与否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
41、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四)民主决策原则。加强决策前的调查研究,逐步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所涉及群体的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从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反映和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不断提高决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 (五)科学统筹原则。风险评估责任主体要建立强有力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进行广泛调研,统筹兼顾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充分征求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涉及利益群体的意见,最后形成综合评估意见。 五、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评估范围 凡
42、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实施前,都必须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一)明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的工作范围。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权益方面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等事项均纳入全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1)有可能存在较大污染隐患的重大建设项目;(2)制定出台的新管理措施;(3)存在较大风险的重点工业污染源等。 (二)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三)将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化解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坚持把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
43、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工作,纳入各办公室、站、队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为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确定目标,加重分值,严格考评。 (四)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建设;新建或以建设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生活条件产生了影响,造成的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 (五)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六)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六、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评估内容 每个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前,都要严格坚持客观、准确、公正、实施的原则,围绕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等评估工作,分析、评估不稳定
44、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一)评估合法。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了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评估可行性。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
45、究论证,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污染,生态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
46、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区域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等。 (五)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七、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责任主体及程序负责抓好生态、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协调、指导、督导、检查,加强培训学习和事后监督工作。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按以下步骤实施评估: (一)确定评估事项。认真履行职责,凡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工作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在出台或实施之前,按照“不评估不决策”的原则,组织好风险评估工作,坚决做到未经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不审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涉稳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重大事项不实施,在确定评估项目的同时,报同级维稳办备案。评估事项也可由维稳办建议确定。 (二)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人员责任。适时组织评估。 (三)认真分析预测。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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