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韩庄煤矿 供水施救系统设计 编 制 单 位: 通 防 科 编制人: 李精华 批准人: 徐学昌 编 制 日 期:2013年 1 月 1日 审批意见 会审人员及有关单位签字: 编制人: 年 月 日 通防科: 年 月 日 通防工区: 年 月 日 调度室: 年 月 日 技术科: 年 月 日 机电科:
2、 年 月 日 安 全 科: 年 月 日 通防副总: 年 月 日 总 工: 年 月 日 矿 长: 年 月 日 供水施救系统设计 前 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安全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为了提升我矿的安全防护和管理水平,结合我矿实际,特编制供水施救系统设计方案,以便在灾害急救时,能够供给足够的饮用水,达到抢险救灾,施救的目的。 第一章 矿井概况 第一节 矿井概况 一、地理位置 韩庄煤矿位于
3、新泰市西张庄镇境内,处于新泰市的正西方。矿井距市区约18km。京沪铁路磁莱支线、磁莱公路及京沪高速公路从矿区附近通过,交通十分便利。 二、开采技术条件 1、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主井进风,斜井回风。风井安装2台4-72-12№20B型离心式主通风机,配用Y355M2-8电机,额定功率160kW。 矿井总进风量为2597m3/min,总回风量为2634m3/min,排风量为2683m3/min,有效风量率88%,矿井负压1446Pa,等积孔1.39m2。 2、瓦斯、煤尘和煤的自燃倾向性 瓦斯: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文件鲁煤安管[2012]180号《关于公
4、布2012年度全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审查意见的通知》,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88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2.51m3/t,为瓦斯矿井。 煤尘: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2012年8月出具的《检测报告》,二煤层煤尘爆炸指数35.43%;四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7.5%,六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7.61%,鉴定结论为有爆炸性。 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2012年8月出具的《检测报告》,二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为56天;四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为53天;六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为51天。二煤、四煤、六煤的自燃倾向性均为自燃煤层。 3、地温 井下平均温度在21℃左右,属无热害区。
5、 4、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象。 5、冲击地压 矿井未出现冲击地压。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地压有加大的趋势。 三、采掘情况 现有2个采煤工作面和3个掘进工作面。2个采煤工作面分别是主暗Ⅲ2工作面和Ⅱ4工作面。3个掘进工作面,分别是主暗Ⅰ4回风巷、主暗Ⅰ4溜子巷、Ⅲ4溜子巷。 第二章 供水施救设计编制依据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3、《国
6、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4、《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 5、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要求MT/T286。 6、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 7、其他有关的规范、规定和技术标准。 8、矿井其它资料。 第三章 供水施救系统设计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是在矿井现有防尘(消防)供水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完善的。 一、基本要求 1、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2、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
7、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3、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4、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m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5、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二、水源、水质 1、地面供水情况 地面1个静压水池(容量200m3),配水池完全满足井下防尘供水需求。 紧急情况下开启饮用水管路阀门,为井下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符合《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要求。 2、井下供水情况 井下
8、供水方式采用静压方式,-80m水平设1个容积为300m3的静压水池,水质和水压符合规程规定。 三、管道布置 井下设置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管路采用消防、洒水合一的系统,利用枝状管网送至井下各工作面和用水点。 矿井井下所有巷道均敷设防尘管路,沿途敷设DN50钢管,主管路9000m,支管路3000m,采、掘工作面各巷道不低于DN25防尘水管,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矿井供水管路设计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门,水量和水压满足井下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前的20m供水管路设计采取保护措施。井下供水施救管路设计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生产中及
9、时对供水施救管路进行维护,防止管路出现跑、冒、滴、漏,保证在灾变期间提供应急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四、安装要求 1、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2、安装时必须垫好胶垫,防止漏水。 3、安装时必须以“安全第一”为中心。 4、安装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留设三通阀门; 5、必须保证用水地点水量充足。 五、管路选择 1、主要供水管路选用DN50钢管,采区进回风巷管路选用DN50钢管,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管路选用DN25钢管。阀门选用DN50、DN40、DN25、DN15。 2、供水管路耐压计算 由于我矿为静压供水,地面水池标高为+158;井下最低点为-650水平,计算
10、位压差知: 158+650=838,则 P=ρgh=1.0×103×9.8×838=8.2Mpa 六、保养与维修 供水施救系统是为避灾而设置的,必须保证系统百分之百完好可靠,因此需要经常维护和保养。 1、供水施救装置由采掘工区防尘工负责安装,安设地点、数量与压风自救系统相同,安设完毕,由通防科、通防工区、使用单位联合验收,确认合格后由使用单位管理使用。 2、通防工区跟班管理人员和责任单位防尘工每天对井下责任区域内的管路进行巡回检查,保证井下能够正常用水。 3、井下供水系统出现故障,必须及时检查、维修。 4、使用单位要指定人员,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管理维护,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5
11、通防科每10天必须对井下饮用水装置进行卫生清洁,保证用水安全。 七、供水施救装置安装地点及数量 1、Ⅱ4工作面 工作面进回风巷由煤壁向外50m~100m范围内各安设2组,共4组。 2、Ⅲ2工作面 工作面进回风巷由煤壁向外50m~100m范围内各安设2组,共4组。 3、Ⅲ4溜子巷 距迎头50m~100m范围内安设2组。 4、主暗Ⅰ4溜子巷 距迎头50m~100m范围内安设2组。 5、主暗Ⅰ4回风巷 距迎头50m~100m范围内安设2组。 共10组。 第四章 供水施救系统机构及职责 一、为保证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运行,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廷 副组长:
12、孟光春 徐学昌 成 员:陈方杰 蒋学庆 韩庆刚 刘传进 徐勤华 范新报 张灿义 李富生 刘汝良 孟光元 王德新 孟光涛 杨士法 赵风彬 1、组长负责提足用好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保证建设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2、副组长负责认真执行组长布置的一切任务,并及时向组长汇报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3、各成员在副组长的带领下,严格执行本矿有关供水施救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供水施救系统分管负责人为通风
13、副总工程师徐学昌,通防科为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机构,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制定供水施救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设备检查、检修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 2、对供水系统、管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健全完善供水施救设备台帐、设备故障及处理记录、巡查和检修记录。 4、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实际生产作业区域的变化及时修改、调整。 第五章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矿井供水施救系统设施的管理,提高矿井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确保供水施救系统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供水施救
14、系统的供水管路及供水装置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采、掘进工作面的供水施救系统由现场施工队负责维护;其它地点由分工卫生区域的单位负责维护。 二、通防科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监督管理。每十天必须对供水施救系统管路及其附属设施检查一遍,防止管路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确保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如有“跑、冒、滴、漏”等情况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三、井下采掘工作面供水施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供水阀门位置、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设),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执行。 四、供水施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供水施救主管路(矿井主要进回风巷)为¢50mm;供水施救支管路(采
15、区主要进回风巷)为¢40mm;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为¢25mm。 五、井下主供水管路每隔100m设置1个三通阀门,其它地点供水管路每隔50m设1个三通阀门。掘进工作面在距工作面50~100m范围内设置供水施救装置;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在距采面上下安全出口50~100m范围内设置供水施救装置,其它硐室及人员集中地点均要安设供水阀门。 六、供水施救装置及供水阀门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安装高度距底板1.2~1.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使用。 七、供水系统阀门要开关灵活,手柄齐全,不准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每隔5m用金属托杆配合卡子固定,进入采掘工作
16、面的巷道口进风侧要设置总阀门,管路吊挂要达到标准要求。 八、供水管路及阀门必须按规定进行编号挂牌管理。各单位必须确保所分管区域内供水施救系统的完好性和规范化。供水装置手柄齐全,阀门完好,转动灵活,无漏水现象;供水装置饮水器具齐全完好,保持清洁。 九、采掘工作面的供水施救装置要按照规定距离,及时前移或回撤。 十、如发现有人恶意损坏供水施救系统者,按严重三违考核,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一、供水施救系统管路、阀门等为专用件,严禁私自拆除,管路上不得吊挂杂物,供水施救装置箱内不得存放与供水自救无关的东西。 十二、采掘工作面不再使用的供水设施要及时拆除,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巷帮摆放整齐挂牌
17、管理,供水施救装置要清理卫生后保存备用。 十三、机电工区、通防科负责地面静压水池的管理维护,确保水量、水质符合要求,供水系统正常运行。 十四、采掘工作面维修时,施工队要采取措施保护供水管网,因施工需调整管路,维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 十五、供水主管路因检修等原因确需停水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通防科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六、各分管区域内的供水施救系统出现故障,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积极组织处理,严禁推诿扯皮。 十七、通防科负责建立供水施救设施台帐、故障及处理记录、巡查和检修等记录。 十八、通防科负责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生产作业区域的变化及时修改、调整。 十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通防科负责补充完善本制度。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