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科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提高检验质量,增强科室人员责任心,对质量责任人 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教育和警示作用,根据科室的相 关规定,特制定此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受聘在岗的检验科全体员工。2、医疗纠纷事件由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分析、讨论,认 定纠纷事件的性质、责任程度和主要责任人,并上报医院, 经医院医疗事件处理小组确认,根据浙江省医院医疗安全 积分管理方法进行相应责任追究和处分。3、投诉事件由服务中心调查、讨论,认定事件的性质 和责任人,对于由于医务人员工作粗心、告知不到位或违反 职业要求,给病友造成延误诊疗、增加费用或造成较大伤害 的责责任人给予黄牌警告,并根据山东省医院医疗安全积 分管
2、理方法或山东省医院职工职业道德积分管理方法 相应条款进行责任追究和处分。4、检验科对出现以下情况,给予提醒和整改(1)操作不规范,告知不到位,导致病人不满意。(2)标本采集错误,造成病人重新采集标本。(3)检验结果错误,没有给病人合理解释。1、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安排,负责门诊、急诊的常规工 作,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坚守岗位,不串岗,不脱岗,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2、实验室内保持整洁、安静,工作前后均要进行整理,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胸卡,在 无菌工作时需戴口罩和手套。3、热情接纳病人,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工作时 间不得喧哗,不扎堆聊天,不干私活。4、工作须做到定岗定位,样本处理、仪器操作必须按 操作规程进行,严防过失事故发生。5、所有自动化仪器,每日工作后必须书面记录运行状 况。根据仪器的要求按时保养,并作书面记录。6、严格遵守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认真维护好仪器, 并作记录。如有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7、坚持每天做好室内质控,积极参加室间质评工作。8、所有申请单应完好保存,按月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