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方重工电炉改造锅炉房钢结构制作技术要求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北方重工50T电炉改造锅炉房钢结构制安工程。制作内容包括外框柱、梁和撑,平台、栏杆楼梯,内框箱形柱、梁和撑,平台、栏杆楼梯等。总重约330t。柱的结构形式为焊接H型、焊接箱型,梁的结构形式为焊接H型、轧制H型,柱支撑结构形式为轧制H型、槽钢角钢组合型。 2.编制依据 施工图纸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017-2003)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制作
2、安装施工验收规程》(YB9254-199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材料要求 3.1框架柱、箱形柱、平台梁、屋面梁、柱间支撑所用材料为Q345B和Q235B。 3.2材料代用应经甲方及设计部门认可,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3.3焊接材料 Q345B材质:手工焊焊条采用E5015, 埋弧焊丝采用H10Mn2,焊剂:SJ101 Q235B材质: 手工焊焊条采用E4315或E4316,埋弧焊丝采用H08A,焊剂:HJ431 Q345B、Q235B材质CO2气体保护焊:焊丝为ER50-6。 当Q235B材质与Q345B材质相连接时,采
3、用与Q235B材质相符的焊接材料,主焊缝及对接焊缝接料严禁采用气体保护焊进行焊接。 3.4油漆 底漆采用红丹醇酸防锈漆或红丹油性防锈漆,面漆采用醇酸磁漆。 油漆各2遍。 4.加工制作要求 4.1号料加工 4.1.1号料之前应检查钢板、型钢的材质、规格尺寸、表面质量及变形等应符合设计图样规定,若有变形必须进行矫正,矫正合格后方可进行划线号料。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表1)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在1m范围内钢板、扁钢的局部平面度 δ≤14 ≤1.5 δ>14 ≤1.0 角钢、槽钢、H型钢的弯曲度 L/1000,但不得大于5mm
4、 L:型钢长度 4.1.2放样、号料前应该熟悉施工图和掌握工艺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向车间技术负责人提出。 4.1.3放样划线时,应清楚标明螺孔直径、加强板的位置方向、倾斜标记及中心线、基准线和检验线,必要时异形件需作样板。 4.1.4焊接H型、箱型钢柱、钢梁、腹板下料时应在长度方向上留出50mm左右的余量,成型后二次切割或端铣加工。 4.2下料 4.2.1板条下料时宜采用数控多嘴头切割机进行下料,使两边受热相同,减少变形,并提高工效。 4.2.2轧制型钢采用手工气割下料。 4.2.3高强螺栓连接板应采用半自动或数控气割下料。 4.2.4切割表面要光滑,不准有裂纹、分层、夹渣等宏
5、观缺陷。切割表面的缺棱≤1mm。火焰切割钢板,板厚>13mm的碳素钢、低合金钢距起割点约50mm范围内的最低预热温度为80℃ 4.3 拼接 4.3.1梁、立柱的型钢或钢板,拼缝条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其最短拼接长度不小于1000mm。 表4 分段长度L L≤6000 6000<L≤10000 L>10000 拼缝条数 1 2 3 4.3.2钢板拼接边缘偏差应符合表5 的规定 表5 钢板厚度S 1<S≤4 4<S≤12 12<S≤18 S>18 边缘偏差δ ≤0.4 ≤1.0 ≤1.5 ≤2.0 4.3.3组合件中相邻零件上的拼接缝必须错开,其中心线
6、之间错开距离不小于200mm。 4.3.4梁、柱上的拼缝与接头板、托架或肋板(隔板)的角焊缝距离不小于100mm。 4.3.5拼缝(叠梁翼板拼接除外)应避开螺栓孔,拼缝中心线距边缘孔中心线的距离不小于120mm。 4.3.6立柱底板不允许拼接。 4.3.7钢板的轧制方向应与梁或柱的长度方向一致。 4.3.8钢板拼接采用全熔透对接连接,焊缝坡口形式见下图。 4.3.9矫正 4.3.9.1对厚度不小于32mm的低合金钢板或厚度不小于36mm的碳素钢板,其对接焊缝在未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前,不允许采用冷矫正。 4.3.9.2当采用火焰矫正时,钢材的加入温度不得超过900℃,对低合金
7、钢材料在未冷却到400℃以下时,不得用水急冷。 4.3.10型钢接料 热轧H型钢、热轧工字钢、槽钢接口形式如下,加强板材质与型钢材质相同,拼接焊缝采用45°斜接形式。 4.4焊接H型钢组对 4.4.1采用H型钢组立机或人工组立H型,人工组立H型时应在测平的平台上进行。 4.4.2组对前应检查各零部件的尺寸及变形,若有变形应先进行矫正,合格后方可进行组对。 4.4.3组对前应将翼缘板、腹板连接处的氧化皮、铁锈、熔渣清理干净。 4.4.4焊接工字型梁在组对时一定要控制截面高度和腹板中心偏移尺寸。 4.4箱型截面构件组对 4.4.1组对前应检查各零部件的尺寸及变形,若有变形应先进行
8、矫正,合格后方可进行组对。 4.4.2组对前应将翼缘板、腹板连接处的氧化皮、铁锈、熔渣清理干净。 4.4.3组对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组对成U型,内隔板装配,内隔板与腹板、盖板焊接,隐蔽检查,个别处角变形矫正,组对成箱型。 4.4.4因箱形构件有内隔板,所以装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箱形构件的基准线的确定。 应以底板的一端边线为基准。该基准线可以这样确定:由底板长度方向中心线的位置定出腹板边线的位置,再由腹板边线在板端一头取腹板边线的垂线,再在垂线的一侧距离该垂线5-10mm(视柱截面大小留出的铣削加工余量)处作出该垂线的平行线,以该线作为基准线定位隔板位置。 (2)因箱形构件内隔
9、板与柱身腹板、盖板为三面围焊,最后上盖板后,在盖板相对于隔板位置分三段开槽进行塞焊(长度达到70%)。 4.5柱的装配 4.5.1箱型柱组对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装配,因箱形构件内隔板与柱身腹板、盖板为三面围焊,最后上盖板后,在盖板相对于隔板位置分三段开槽进行塞焊(长度达到70%)施工班组在制作时应严格控制装配顺序。 4.5.2箱型柱组对完“槽形”焊接完隔板后先进行修理“扭曲”变形和“弯曲”变形,合格后再扣盖组对成“箱型”。 4.5.3柱两端装配零件前必须校正,严禁柱焊接变形未修理合格就进行装配焊接。 4.5.4第一节柱要明确标示出1米标高线及柱底板的十字中心线,柱要明确标示出其中心
10、线。 4.6梁的装配 选择轧制或焊接H型钢一端,齐平该端面,以该端面为始定位梁上孔及零部件长度方向的位置,装配各零部件。 5.焊接 焊接应按照焊接工艺规程,焊工应按焊接工艺文件进行施焊。 焊接工艺参数: 打底焊接:焊接电流:230A,焊接电压:20~23V,焊接速度0.55m/min,气体流量10~15L/min. 中间层(埋弧焊):焊接电流:700~730A,焊接电压:30~35V,焊接速度40~43cm/min。 盖面层:焊接电流:650~700A,焊接电压:30~32V,焊接速度:36~40cm/min。 5.1焊前准备 1)焊接工作不应在室外进行; 2)焊件相连接
11、部位及施焊区域不得有影响焊接质量的熔渣、浮锈、油污等污物; 3)焊条、焊剂必须烘干,焊丝表面不得有油污,铁锈等杂物; 4)焊接设备上的仪表应完好无损,工作正常,并定期进行校验。 5.2焊接 焊接H型、箱型柱、梁的钢板拼接焊缝应采用埋弧焊进行焊接。 焊接H型、箱型柱、梁的主焊缝应采用埋弧焊进行焊接。 5.3焊缝 5.3.1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严禁在焊缝以外的母材上引弧,焊缝的起弧,收弧处必须满焊;去除引弧板和收弧板后,其边缘应打磨平整; 2)焊缝表面的焊波应均匀,焊缝与母材应平滑过渡; 3)焊缝表面不得有焊瘤、裂纹、夹渣和密集气孔等缺陷; 4)在坡口(或间隙)
12、中不允许填加非熔化金属物。 5.3.2焊缝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接焊缝金属不得低于母材表面,否则应进行补焊; 2)任何连续角焊缝的尺寸当其小于规定的公称尺寸(L)而符合下述规定数值(U),则可不补偿: 规定的公称焊缝尺寸L(mm) 在L的基础上允许的减小量U(mm) ≤5 ≤2 6 ≤2.5 ≥8 ≤3 3)所有情况下,焊缝尺寸不足的部分严禁超过焊缝长度的10%。
13、 4)焊缝的咬边深度不大于0.5mm,焊缝两侧咬边长度总和不大于该条焊缝长度的25%;焊后应清除焊渣、焊瘤。在任何设计荷载情况下,焊缝与拉应力成横向关系时,咬边深度严禁大于0.25mm。 5.4焊缝检测 5.4.1钢结构构件对接焊缝的外观检查及无损检验均应为二级质量标准,其他焊缝的外观检查应符合二级质量标准,仅栏杆、钢梯连接角焊缝外观检查符合三级标准。 5.4.2.1工字形柱、梁的翼缘板与腹板的角焊缝抽每条焊缝长度的20%进行超声波检测,且应包括焊缝的始端、末端。 5.4.2.2对于高度不小于1000mm的主要承重梁的焊缝若图样有要求时,也应进行无损探伤。 5.4.2.4立柱钢板的对
14、接焊缝应进行100%超声波探伤。 5.4.2.5梁中的钢板对接焊缝应每条抽焊缝长度的20%且不少于200mm进行超声波探伤。 5.4.3中的焊缝经超声波探伤检验不合格者,必须对该梁上的同类焊缝全部进行探伤检查。并对有超标缺陷的焊缝进行返修,返修部位仍需进行100% 的无损探伤. 5.4.4焊缝返修 5.4.4.1凡经无损探伤不合格的焊缝,均应按返修工艺进行返修,返修后应按原探伤方法100%进行复探。 5.4.4.2同一部位的焊缝返修不得超过三次。 5.4.4.3返修焊缝表面,应修磨成与原焊缝基本一致,并打上返修焊工钢印。 6.油漆 6.1构件表面处理 6.1.1钢结构产品及
15、零部件表面应喷砂除锈,除锈等级达到Sa2.5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色斑。 6.1.2清洁度 工件表面在清除油漆、铁锈、氧化皮、焊渣、飞溅物等附着物后应清除表面的粉尘、碎屑和磨料,使工件表面保持干燥,同时达到相应的清洁度。 6.1.3粗糙度约为工件表面涂层总厚度的1/3,即Rz:30-75μm。 6.1.4表面清理应在清洁干燥的地方进行,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且高于露点3℃以上,相对湿度不大于80%。 6.1.5表面清理检查合格的工件,不得接触其他湿的或脏的物品,应在4小时内完成第一道底漆的涂装。 6.2涂装 6.
16、2.1涂装方案 序号 部件名称 涂装方案 1 柱和梁 红丹防锈漆2道厚度为60~70μm, 醇酸磁漆2道厚度为65~80μm 出厂总厚度125~150μm 2 平台、栏杆 6.2.2涂装要求: 避免在烈日、雨、雪或浓雾天气下施工,应在洁净干燥的地方进行油漆,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且高于露点3℃以上,相对湿度不大于80%。 6.2.3涂装施工 6.2.3.1两层以上的涂层,应在上一道涂层实际干透后才能涂装下一道,底漆最长暴露时间不超过7天,或遵从涂料生产厂家的建议。若超过最长时间间隔,需用水砂纸打磨成细微毛面,并清理干净才能涂装下一道。 6.2.3.2涂装的过程中,
17、应在每道完全干透的涂层上进行厚度的检测,包括底漆、中间漆、面漆的厚度,做好相应记录。 6.2.3.3漆膜在未完全干燥之前应防止雨淋污物玷污及人为破坏。 6.2.4涂装质量 6.2.4.1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6.2.4.2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2.4.3除特殊注明外,螺栓孔群周围65mm范围内进行摩擦面处理,不得油漆。 7.包装 7.1钢结构一般采用捆装或裸装,且应符合包装图纸的要求。 7.2捆装:适用于捆装发运的管材、圆钢、型钢及简易结构件,可以用木托螺栓或钢带,镀锌钢丝捆扎。对采用捆装的产品,每捆重量不得大于2吨。 7.3捆扎件每捆捆扎道数,没道圈数及钢丝规格按DG1109-2007中表M3规定执行。当包装形式为散装、捆装时,标牌可用铁丝固定在包装件上;发货标志内容除特殊规定外,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工号、图号、发货件号、总重、外形尺寸及发货单位。 8.验收和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经检查合格后,质检人员应及时在合格构件上做上合格标记,并在检查记录、厂内试装质量评定等报告单上签字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