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 1. 国际贸易的困难大于国内贸易。 2. 国际贸易比国内贸易复杂。 3. 国际贸易风险大。 4. 国际贸易的营销手段及参与者对于国内。 5. 函电往来为主要业务沟通形式。 6. 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结构 1、效力部分。即合同的开头与结尾部分 2、权利与义务部分。 3、索赔与争议解决部分。即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合同的合法性。对于一个合法的合同,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公共政策;违禁品问题;敌对国贸易问题; 2、合同的有效性。对于合同的生效要素,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订约人的能力:自然人(未成年人、醉酒者、精神病人无订
2、约能力)、法人; 意思是真实的(欺诈、胁迫、错误等无效); 约因或对价; 合同的形式: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必须按规定的形式和程序成立才有效。涉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 货物质量的表示方法 货物的名称(name of commodity)即品名,是指能使某种货物区别于其他货物的一种专业称呼,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货物的自然属性、用途和性能特征。(一)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的方法 1、看货买卖 2、凭样品成交(Sale by sample) (1)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 指以卖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 (2)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
3、e) (3)凭对等样品买卖:(Sale by Counter Sample)(回样、确认样) (二)以文字说明表示货物质量的方法(sale by Description) 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grade or standard ) 2、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Illustration) 3、凭商标或品牌买卖(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4、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 ) 品质条款的注意事项 1、根据不同商品的特点,正确使用表示方法,防止品质
4、条件偏高或偏低。 、要从国内的生产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合理地规定各项品质指标。 3、要注意条款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4、在进口交易中,对品质条款的规定应丛我国工农业生产、科研和国防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合理确定商品的品质指标。 品质公差和机动幅度 1、质量公差是指工业品生产中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生产水平及加工能力所限而产生的国际上公认的误差 。其规定方法有 1)笼统规定 2)明确规定一定的幅度 2、 质量机动幅度是指对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主要适用于初级产品,以及某些工业制成品的质量指标。由于卖方所交的初级产品的品质难以与合同规定的品质完全相符,为了便于卖方交货,往往在规
5、定品质指标外,加订一定的机动幅度,并辅以价格调整条款。即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在一定的幅度内有灵活性。 机动幅度的几种订法: 规定商品的某项品质指标允许有差异的范围:例如:漂布,幅阔35/36吋,卖方交付漂布,只要在此范围内,均算合格。 规定一定的极限;如最高或最大(maximum或max),最低或最小(minimum或min): 例如:籼米的碎粒最高为35%,水分最高为15%,杂志最高位1%;薄荷油中薄荷脑含量最少50%。 对某些商品的品质规格规定上下差异: 例如:鸭毛 含绒量17% 允许上下1%(allow 1% more or less)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计量单位 1、按重量计算 这是
6、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一种计量方法,根据不同商品的具体情况,分别按吨(t)、公吨(m/t)、千克(kg)、克(gm)、磅(lb)、公担(q)、盎司(oz)、克拉(ct)计算。 1千克=2.205磅 1磅=0.454千克 1公吨=0.984长吨 1长吨=1.016公吨 1公吨=1.102短吨 1短吨=0.907公吨2、按数量计算 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数量计量单位很多,常见的有件(pkg.)、双(pair)、套(set)、打(doz)、罗(gr.)、令(rm.)、袋(bag)、桶(barrel, drum)、包(bale)、卷(roll, coil)等。使用于日用消费品、轻工业品、机械产品以及一部分土
7、特产品。3、按长度计算 常见的有米(m)、英尺(ft)、码(yd)、英寸(in)、厘米(cm)等。 多用于金属绳索、布匹、绸缎等商品的买卖 4、按面积计算 常见的有平方米(m2)、平方英尺(ft2)、平方码(yd2)等。 有些商品如:玻璃板、地毯、皮革等习惯以面积作为计量单位 5、按体积计算 常用的有立方米(m3)、立方英尺(ft3)、立方码(yd3)等。 仅用于木材、天然气以及化学气体的买卖。 1立方米=1.308立方码 1立方厘米=0.061立方英寸 6、按容积计算 常见的计量单位有公升(l)、加仑(gal)、蒲式耳(bu)、品脱(pt)等。 重量的计量方法 1、毛重(Gross Weig
8、ht) 毛重是商品本身 的重量加包装的重量。 它在多数情况下只作为搬运及装卸等场合的计算。一般适用于价值较低的交易。 2、净重(Net Weight) 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不包括包装的重量。 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有些商品因包装本身不便分别计量,或因包装材料与商品价格差不多,采用按毛重计价,即习惯上称为“以毛作净”,俗称“连皮滚”。 皮重: (1)按实际皮重(real tare/actual tare)计算:它是通过衡量每件包装的实际重量而求得的总的包装重量。 (2)按平均皮重(average tare)计算:衡量时可以从整批货物中抽取一定的件数,称出其实际皮重,然后
9、求出其平均重量,即为平均皮重。 (3)按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某些商品,由于其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和规格已比较定型,其重量已为市场所公认,在计算皮重时,无需逐件过秤,重复衡量,只要按习惯上供认的皮重乘以总件数,即可求得总皮重按约定皮重(computed tare)计算:用这种方法不需要经过实际衡量,而是以买卖双方事先协商约定的包装重量为准。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指用科学方法除去其所含水分,然后再加上国际公认的标准含水量,按此方法求出的重量,称为公量。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买卖合同中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订
10、明计算重量的方法。数量条款的内容及其繁简,应视商品的特性而定。规定数量条款,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三)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规定机动幅度的方法 (1) 合同中明确具体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只简单地规定机动幅度。 在规定上述幅度的同时,还约定由谁行使这种选择权以及溢短装部分如何计价等。 第二种方法,一般只适用于矿产品、煤炭、粮谷、化肥等大宗交易。 (2)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在交易数量前加上“约”字。 (3)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机动幅度的情况下,卖方交货的数量原则上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完全一致。但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 ,根据国际商会1993年修订的跟单信用
11、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中第39条B款的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所列的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的条件下,即使不准分批装运,货物数量亦允许有5的伸缩”。据此,以信用证支付方式进行散装货物的买卖,交货的数量可有5的机动幅度。 溢装、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 根据公约规定,卖方多交货物后,买方若收取了超出部分,则要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为了防止有权选择溢短装的当事人利用行市的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的好处,可在合同规定: (1)按合同价格计算 (2)按装船日的市场价格计算 (3)按到货日市场价格计算 (4)按部分合同价格计算、部分装船日或到货日的市场价格计算 包装的概念和种类
12、 商品的包装,按其在流通领域中所起的作用的不同 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此外,还有中性包装与定牌等。 (一)运输包装(外包装 、大包装 ) 运输包装的分类 (1)按包装方式分,可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 (2)按包装的造型不同,可分为箱、袋、桶、捆等; (3)按包装材料的不同,可分为纸制包装、金属包装、木制包装、塑料包装、麻织品包装、玻璃制品包装、陶瓷制品包装以及竹、柳、草制品包装等。 (4)按包装质地不同,可分为软性包装、半硬性包装和硬性包装。 (5)按包装程度不同,可分为全部包装和局部包装。 (二)销售包装 (中包装、小包装)(1)挂式包装:有吊带、吊钩、吊孔、网兜等。(2)堆叠式
13、包装:瓶类、罐类、盆类等。(3)易开式包装:易拉罐等。(4)携带式包装:有提手装置等。(5)透明式包装:可以使消费者直接了解商品的形态和造型,便于识别,以利选购。(6)喷雾式包装:香水、发胶等。(7)配套式包装:餐具、茶具等。(8)礼品式包装:外表美观、讲究,以显示礼品的名贵。定牌是指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货物或包装上使用买方制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卖方在其出口货物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中性包装是指在出口商品及内外包装上都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的包装。中性包装包括定牌中性包装和无牌中性包装。包装的作用 1、保护商品; 2、便于运输、搬运、装运、储存; 3
14、、促使商品增值。包装的标志 运输包装上面书写、压印、刷制简单的图形、文字、和数字,以资识别,这些图形、文字和数字,统称为包装标志。(1)运输标志(唛头)运输标志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收、发货人的代号;目的地的名称或代号;件号、批号。注意:唛头是唯一体现在装运单据上的包装标志。(2)指示性标志(注意性标志)(3)警告性标志(危险品标志) 包装的体积的核算及与运输的配合 1.纸箱体积的确定 正方形和长方形。一般正方形箱比长方形箱可多装货物。体积=长*宽*高 表面积=6个侧面平面总和长方体货物的件数排列方法:将每件货物的最大边长排放货物件数最小的
15、一边,或者将每件货物最小边长排在货物件数最多的一边,其结果会使箱型的表面积最小,反之就最大。货物的表面积只是纸箱内径,要获取纸箱外径则必须将纸板厚度加进去。三层瓦楞纸箱长宽伸放10mm,五层瓦楞纸箱长宽伸放15-20mm,内径高相应比长宽多放一倍。2.纸箱包装与运输工具的配合(1)20英尺集装箱(TEU)规格为8 英尺8英尺20英尺,内径尺寸为5.9 米 2.35米 2.38米,最大毛重为20吨,最大容积为31立方米,一般可装17.5吨或25立方米。(2)40英尺集装箱(TEU)规格为8 英尺8英尺40英尺,内径尺寸为12.03 米 2.35米 2.38米,最大毛重为30吨,最大容积为67立方
16、米,一般可装25吨或55立方米。包装条款的规定 交易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有时也包括包装费用等内容。 订立合同中的包装条款需注意以下几点:1、要考虑商品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商品的特性、形状和使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对包装要求也不相同,必须从商品在储运和销售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出发,使约定的包装科学、合理,并达到安全、适用和适销的要求。 2、 对包装的要求应明确具体 应明确规定包装材料、造型和规格。一般不宜采用“海运包装”和“习惯包装”之类的术语。3、 应订明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 包装由谁供应,通常有下列三种做法: (1)由卖方供应包装,包装连同商品一起交付
17、买方。 (2)买方供应包装或包装物料。应明确规定买方提供包装或包装物料的时间,以及由于包装物料未能及时提供而影响发运时买卖双方所负的的责任。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包装费用一般都包括在货价之内,不另计价,在包装条款中无须另行订明。但如果买方有要求,则需要在包装条款中订明。 4、明确唛头的指定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唛头一般由卖方决定,无需在合同中作具体规定。如果买方要求特定唛头,可在合同中具体列明,以便卖方据以刷唛头。如果买方要求在合同订立后有其指定唛头,则应明确指定的最后期限,并订明“若到时未收到有关唛头通知,卖方可自行决定唛头”。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买卖双
18、方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贸易术语是单价的一个组成部分。 贸易术语的作用 明确责任,规范、简化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影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具有法律作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该惯例现共解释了13种术语。它的特点有:将13种术语按照开头字母的不同,分成E、F、C、D四个组将买卖双方的义务分成相互对应的10个项目列出,以利于比较。规定可用电子数据交换逐渐取代传统的纸单据传递方式。在有关贸易术语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通则是包括内容最多、使用范围最广和影响最大的一种。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组:EXW(E Works)
19、 工厂交货价F组: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价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C组: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运费价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运费保险费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D组: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价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价DEQ(Del
20、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价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目的地未完税交货价DDP(delivered Duty Paid) 目的地完税交货价 这四个组别分别具有不同的特点: E组:EXW,即指卖方在自己的生产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 F组:FCA、FAS和FOB,按这类价格术语成交,卖方必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C组:CFR、CIF、CPT和CIP,按这类价格术语成交,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契约,但货物中途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和发运后产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 D组:DAF、DES、DEQ、DDU和DDP,按这类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必须承担货物交至目的
21、地国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一)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卖方责任: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派来的船上,装船以后,立即用最快的方式通知买方。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承担装船前的费用。3、承担装船前的风险。4、提供有关的出口单证(如,海运提单、商品检验单等)。最重要的是按期装船,通知买方。 买方责任:负责租船订舱,并及时将船期,船名通知卖方,支付运费。办理货物的投保手续,并支付保险费 3、承担货物装船以后的风险。 4、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接受包括提单在内的一切单据,支付货款,提取货物。l FOB术语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关于风险的划分 船舷 or 船舱 2、关于船货衔接的
22、问题 shipment during July (7.1-7.31)3、关于装船费用(loading charges)的分担问题(二) 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价 CIF卖方责任:1、 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按期将货装船。最好通知买方。 2、 负责投保,并支付保险费。3、办理出口手续,承担货物装船前的风险,并支付装船前的所有费用。 4、提供包括海运提单在内的一切单据。买方责任:1、承担装船后的风险和正常投保费以外的费用。2、办理进口手续,接受包括提单在内的一切单据,支付货款,提取货物。(三)成本加运费价 CFR 卖方责任 1、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货装完毕,应立即用最快的方式,通知买方。l 如果
23、FOB和CFR都忘记通知对方,致使买方未能投保,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因此,卖方应当办理装运前货物内陆保险2、承担装船前的风险费用3、 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包 括海运提单在内的一切单据买方责任 1、负责投保、支付保险费3、 承担装船以后的风险4、 办理进口手续,接受包括海运提单在内的一切单据,4、 支付货款,提取货物(四)货交承运人FCA(named place)术语后跟指定地点 FCA是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履行了他的交货义务。 例如:EUR 50.00/pair FCA Changchun airport 如买方未指明确切地点,卖方可在
24、规定的交货地或范围内选择交货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照管。(五) 运费付至 CP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术语后跟指定目的地名称。CPT贸易术语是指卖方应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而言。这种术语也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卖方的责任是: 1、订立运输合同和支付正常的运费。 2、承担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接管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提供约定的各项单证。买方责任: 1、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以及货物交由第一承运人接管时起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2、在目的地接受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单证,支付货款,提取货物。 3、CPT价格与CFR价格的区别要明确。 相似之处:
25、 卖方承担的风险都是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卖方都要负责安排货运并支付运费。 区别:1、CFR价格只适用于水上运输,因此交货地点只能是在装运港;CP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根据双方约定; 2、CFR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CPT则以货交承运人为界。3、因为采用运输方式不同,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以及提供的单证等也就会有所差异。(六)运费、保险费付至CIP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术语后跟指定目的地名称卖方责任:1、签订运输合同,把货物送交承运人2、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4、 提供约定的单证,即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买方责任:在合同规定的地点受领货 2、接受
26、一切单据,支付货款 3、负担除运费、保险费以外的货物自交货地点直达指定目的地为止的各项费用以及卸货费和进口税。需注意的问题CIP术语与CIF术语的区分 相同点:价格构成中都包括了运费和保险费,因此,按这两种价格术语成交,卖方都要负责安排运输和保险并支付有关运费和保险费。 不同点: 1、适用的运输方式的范围不同,CI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CIF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2、采用不同运输方式时,其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的界限以及有关责任和费用的划分自然也不相同。 FCA、CPT、CIP和FOB、CFR、CIF的异同相同点:(1)均属装运合同 (2)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不同点:(1)运输方式不同 (
27、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 (4)运输单据不同价格的表示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的价格是由单价和总值构成的,单价包括四个部分: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总值是单价和数量的乘积。 计价货币 出口国货币。 进口国货币。 第三国货币。 常用的计价货币有:美元(US或USD);英镑(或GBP);欧元(EUD);加拿大元(CAN或CAD);港元(HK或HKD);日元(J¥或JPY);瑞士法郎(SF或CHF);法国法郎(FF或FRF);德国马克(DM或DEM)等 FOBCIFCFR之间的换算方式1.FOB价换算为CFR价或CIF价 ()FOB价算为CFR价的公式 CF
28、R=FOB+F(运费) ()FOB价换算为CIF的公式:CIF=(FOB+F)(保险费率O投保加成率) 2.CIF价换算为FOB价或CFR价 ()CIF价换算为FOB价的公式:FOB=CIF O (保险费率O投保加成率) F() CIF价换算为CFR价的公式: CFR=CIF O (保险费率O投保加成率) 3.CFR价换算为FOB价或CIF价() CFR价换算为FOB价的公式:FOB=CFR-F(运费)()CFR价换算为CIF价的公式: CIF=CFR(保险费率O投保加成率)投保加成率=1+X%海洋运输(ocean transport)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我国绝大多数进口货物都是通过
29、海洋运输方式运送的。 优点:通过能力大、载运量大,运输成本低。 缺点:易受自然条件和气候的影响,风险较大,航行速度较慢。海运当事人承运人:是指承办货物运输事宜的人,如船公司、船方代理。 托运人:是指委托他人办理货物运输事宜的人,如进出口经营者。 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货主或承运人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或代理人身份,办理货物运输事宜的人。分“货代”和“船代”。 分类(按船公司对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班轮运输 租船运输 班轮1、定义 liner transport,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按照固定的港口、航线和公布的船期表从事运输业务,并按固定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2、班轮运输的特点 四固定:即固定
30、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按船期、相对固定运费费率。管装管卸。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故班轮运费的港口装卸费由船方负担,承、托双方不计装卸时间以及滞期费或速遣费。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数量多少,只要有舱位,都接受装运,因此,少量货物或件杂货,通常都用班轮运输。承运人、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班轮提单上所载条款为依据。租船运输定义:charter transport,不定期船运输,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船用于运输货物的业务。租船运输的特点:1)无固定航线、港口、船期,对此货主与船东需要协商确定;(2)无固定的运价、租金及装卸费用,船货双方要根据船运市场供求状况进行协商。(3)适合运输大宗
31、低价货物,如粮食、矿砂、煤炭、化肥、水泥等。 租船方式1.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又称程租船或航次租船,是按照航程租赁船舶的一种方式,即船方根据租船人规定的条件按时到港装货,将货物运往卸货港,完成整个航程的运输。定程租船又分单程、来回航次和联系航次租船等。-在定程租船方式下,对装卸费的收取办法有下列*船方不负担装卸费(FIO)*船方负担装卸费(Gross Terms Liner Terms)*船方只负担装货费,而不负担卸货费F.O (Free out) *船方只负担卸货费,而不负担装货费F.I (Free in) 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又称期租船,即租船人
32、在规定的期限内去的船舶的使用权,并负责安排调度和经营管理,船方则负责船员的工资、给养和船舶航行与维修3.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即船东只出租货船而不提供船员的租船方式。很少使用,通常是在船东想卖船而买方又无力一次支付价款的情况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nding, B/L定义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接管货物或装船后应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凭证。它体现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提单的性质与作用 货物收据(receipt of the goods ):提单作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或接管提单上
33、所列的货物。物权凭证(document of title ):提单在法律上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承运人在货抵目的港后向提单的合法持有人交付货物。而提单也可背书(endorsement)转让,从而转让货物的使用权。提单还可用于抵押贷款。 运输契约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提单是持有人和托运人间的运输契约,提单条款规定了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是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提单的分类(按不同标准)按装船与否 装船提单on board B/L, shipped B/L提单以文字注明货物已装上船,并载装船日期,由船长或其代理人签章。国际贸易中一
34、般要求已装船提单。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承运人已收到托运货物、在货物待装运期间签发的提单。发货人可在货物装船后掉换已装船提单或由承运人/代理人在其上批注货物已于时间装上船并签章,使之成为已装船提单。上面有船名但无装船时间按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清洁提单clean B/L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上不带有明确宣称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状况的文字或批注的提单。按UCP500的规定,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我们出口人员一定要强调,不能接受不清洁提单,要清洁提单。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foul B/L承运人在提单上带有明确宣称货物
35、及/或包装有缺陷状况的文字或批注的提单。按运输方式直达提单direct B/L轮船中途不经换船而直驶目的港所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在运输途中有转船的提单,在提单上有标注。联运提单through B/L经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联运时由第一承运人签发的包括全程的提单。签发提单的承运人一般只承担其负责运输的那段航程内的货损责任。按提单收货人抬头的不同记名提单straight B/L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填明特点收货人名称,限定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背书转让和流通。国际上这种记名提单流行很少。 但这种提单比较安全,如果丢失了提单,别人提不了货。 不记名提单bear B/L提单收货人栏
36、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持有提单即可提货,而承运人凭单交货。不需背书即可转让,风险较大。这种提单的好处,容易转让,流通方便。但不安全,不能挂失,所以国际上使用也不太广泛。 指示提单order B/L在提单的收货人栏填“凭指示to order”/ “凭指示to order of ”。可经背书后转让。 凭指定 to order 凭发货人指定 (to) order of shipper 凭收货人指定 (to) order of CO,Ltd. 凭银行指定 (to) order of Bank. 特点:可以转让,便于流通,较安全。但转让时要背书,提货时要出示证件。如果提单要转让,谁来背书?如何
37、背书? 一般两种形式: 第一种,空白背书,背书人在背面光签字或盖章。 第二种,记名背书,除签字、盖章之外,还得注明本提单转让给谁,写上被转让人的名字。(to order of Mr )提单经背书后,可转让给其他第三者,因而又被称为可转让提单。由于指示提单可以背书转让,故其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 按船舶营运方式班轮提单liner B/L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银行议付时通常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的副本。(UCP500第25条B款“即使信用证要求提交与租船合同提单有关的租船合同,银行对该租船合同不予审核,但银行将予以照转而不承担责任。”)按提单内容的繁
38、简全式提单long form B/L提单背面列有承运人和托运人权利和义务的详细提单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提单背面无条款,只列出提单正面的必须记载事项。一般都注明受船公司规定或租船合同的约束。与全式提单效力相同。按提单的使用效力正本提单original B/L提单上注明“original”,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章并注明签发日期。信用证常规定议付时提交全套正本提单“full set of ”副本提单copy B/L提单上没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章而仅作参考用,上面标明“copy” or “non-negotiable”按出具提单的人Ocean B/L 船公司/实际承运人货运
39、提单/全程提单/分提单/运输商提单House B/L由货运代理出具的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经常都不是物权凭证。托运人如选用运输商提单,应在采用信贷服务前向银行说明是否可接纳作信用证用途。风险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2、 基本概念海运险结构: 基本险 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 附加险 一般附加 特殊附加险海上损失海损,是指承保货物在海洋运输途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和灭失。即保险人承保哪些损失 。(一)全部损失-是指被保险的整批货物发生了物质性或价值上的消失。 1、实际全损:物质性的全部消失 实际全损一般是指被保险货物全部灭
40、失,或全部变质或全部不能归还货主所有等情形而言。 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保险标的物丧失。 保险标的物发生变质,失去原有使用价值。 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2、 推定全损:价值上的全部消失 推定全损一般是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修复所需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再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的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保险标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或者是为了避免实际全损,需要花费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的价值。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所需花费的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价值。保险标的受损后,整理和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
41、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保险标的受损后,修理费用已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二)部分损失-是指凡保险标的物的损失未达到上述情况之一者,都属于部分损失。1、共同海损: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遭遇共同危险,为了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继续完成,船方有意且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2、单独海损-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1)致损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由海上风险直接导致船、货受损;而共同海损是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的损失。(2)损失的承担者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由各受益方按获救财产价值的多少,按比例分
42、摊。(3)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是被保险货物,即保险标的物;而共同海损的损失,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费用:海上风险造成的费用损失1、 施救费用:是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和受让人等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防止扩大损失,由于实施此种抢救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2、 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抢救行为,对于此种救助行为,按照国际法的规定:获救方应向救助方支付相应的报酬,所支付的该项费用被称为救助费用,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支付工具:票据是国际间通行的结算和信贷
43、工具,是可以流通转让的债权凭证。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汇票的当事人 1 出票人(Drawer):签发汇票的人。 责任:(1)保证汇票被承兑和付款;(2)如遭退票,保证偿付票款。 2付款人(Drawee):又称受票人,是接受付款命令的人,但可拒绝承担付款责任。 承兑人,即对汇票进行承兑后的付款人,汇票到期后必须承担付款责任。汇票的主债务人: 承兑前:出票人 承兑后:承兑人3收款人(Payee):收取票款的人,汇票的主债权人。汇票进入流通后出现的当事
44、人: 4背书人(Endorser):通过背书将汇票转让给他人的人,是汇票的债务人。责任:(1)保证汇票被承兑和付款;(2)如遭退票,保证偿付票款。5被背书人(Endorsee):接受背书转让之人,是汇票的债权人。6持票人(Holder):持有汇票者。 7参加承兑人(Acceptor for Honour):汇票未能获付款人承兑时,愿意对汇票进行承兑的人。参加承兑后成为汇票的债务人。8保证人(Guarantor):为汇票债务人作担保的人,与被担保人负同样的责任。本票和汇票的主要异同: (1) 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而汇票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2)本票的 票面有两个当事人; 而汇票则有三个当事
45、人; (3)本票的出票人即是付款人,远期本票无须办理提示承兑和承兑手续,远期汇票则需办理承兑。 (4)本票在任何情况下 ,出票人都是主债务人;而汇票在承兑前 ,出票人是主债务人,在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 (5)本票只能开出一张,而汇票 可以开出一套。 货款结算基本方式(三种支付方式)基本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附属方式:银行保函、国际保付代理业务、包买票据业务汇付 汇付(Remittance)是一种顺汇方式,是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债务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通过其在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汇入行),付给收款人(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四个当事人: 1、汇款人remitter 。即汇出款项的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为进口人。 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 。即收取款项的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为出口人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即受汇款人的委托,汇出款项的银行,通常是在进口地 银行。 4、汇入行paying bank 。即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通常是出口地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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