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管理程序制订人制订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制订本程序的目的,是建立一个经营和质量管理文件的制定、审查、批准、颁布、 检查、考核、复审和废除的规程,规范本公司经营和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工作。2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3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4职责:公司总经理、质管部、质量领导小组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5程序:5.1本程序所称的质量管理文件是指质量管理制度,各组织、部门、岗位及其人员的质量 职责、质量管理工作程序。5.2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和审核:5.2.1根据工作需要,认为需要制定标准文件时,质管部应填写文件制定、审核
2、、批准 记录,说明需要编制文件的题目、依据、原因或目的,报质量领导小组审核。5.2.2质量领导小组根据现行文件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文件题目、编号、编 制要求及进度要求,由质管部负责组织起草。5.2.3质管部负责组织起草质量领导小组指定的质量管理文件。5.2.4质管部将起草后的文件交质量领导小组。质量领导小组组织传阅文件,召开质量领 导小组会议,对编制的文件进行审核,审核的要点包括:A、与现行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标准一致性。B、与现行国家标准的一致性。C、与国际通行惯例的一致性。D、与公司内其它已生效的标准文件的一致性及协调性。E、文件形式的规范性和内容的可操作性。F、文件
3、内容是否简练、确切、易懂,是否会引起理解的困难或误解。5.2.5经质量领导小组审核后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需进一步修改,返回质管部修改。修改后仍需按5.2.4条款要求进行审核,直至符合要求。5.3 文件的批准和生效:5.3.1经起草、修改、审核后确定的文件,由质管部按标准的格式打印,由起草人、质量 负责人签名后,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并颁布执行。5.4文件的颁布与分发:5.4.1综合部根据所需分发的部门确定文件需要复制的份数,对文件进行复制。5.4.2文件复制件必须格式一致,内容清晰、易识读。5.4.3综合部将文件复制件分送至有关部门各一份,收到文件复印件的各部门应在文件 发放记录上签名,注明
4、收文日期。文件原稿由质管部存档。5.4.4在文件执行日期前,各有关部门应组织文件的传达与培训,保证有关执行或操作人 员明确文件的目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或相关要求。5.4.5自文件执行之日起,各部门应立即执行文件有关规定。5.4.6用于质量管理的记录,必须经质管部批准生效。5.5文件的检查和考核5.5.1质量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文件的检查考核工作,由质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参加检查人 员应包括质管部有关人员,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执行人员。5.5.2成立专门检查小组,每年12月对现行管理文件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一次。被检查部 门人员不得参加对本部门的检查。5.5.3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
5、作假,走过场,严格按检查标准考 核。5.5.4质管部对文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后报质量领导小组审定。5.5.5质量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做出是否对文件复审的决定。5.6文件的复审:5.6.1复审条件:5.6.1.1法定标准或其它依据文件更新版本,导致标准有所改变时,应组织对有关文件进 行复审。5.6.1.2质量领导小组根据检查结果,决定对文件进行复审。5.6.2复审方法:5.6.2.1若文件仍然有效,无修订的必要,则在文件首页背面注明已复审,由复审人签名, 并注明复审日期。5.6.2.2若认为文件无继续执行的必要,则按文件废除程序将文件废除。5.6.3综合部应将文件复审结果记录于文件状态档案
6、中。5.7文件的修订:5.7.1文件的修订是指文件的题目不变,仅对其内容进行修订。5.7.2在下列条件下应对文件进行修订:5.7.2.1法定标准或其它依据文件更新版本导致标准发生改变时。5.7.2.2根据本公司工作人员、用户或顾客意见,认为有必要修订标准时。5.7.2.3根据对文件定期复审结果,认为有必要修订文件时。5.7.3质管部填写文件修订申请表提出修订申请。质量领导小组对修订申请进行审核 批准后,请质管部对文件进行修订。5.7.4质管部对文件进行修订后,填写文件修订记录,连同修订后的文件交质量领导小 组,按文件的编制、审核、审定、批准、生效、颁布、分发程序进行。5.7.5自修订后的文件执
7、行之日起,原文件应予以废除。5.7.6文件的修订应在文件状态档案上记录备查。5.8文件的废除与收回:5.8.1在下列情况下,应对文件进行废除与收回处理:5.8.1.1经对文件进行复审,认为无继续执行必要时。5.8.1.2文件的题目改变。5.8.1.3新版文件生效后,对原版文件应收回。5.8.1.4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文件有错误。5.8.2文件的废除由有综合部填写文件废除清单交质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5.8.3综合部填写文件收回记录,质管部负责人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将文件交回。文 件交回时,综合部应逐份检查并记录,保证废除或失效的文件不在管理现场出现。5.8.4综合部对收回文件造册登记后进行
8、存档(1份)、销毁。销毁文件时,应有专人(质 管部人员)复核监督。文件销毁后,在文件状态档案上登记备查。6、相关记录6. 1、颁布令6. 2、质量记录清单6. 3、文件制定、审核、批准记录6. 4、文件发放记录6.5、文件修订申请表6.6、文件废除清单6. 7、文件借阅记录6.8、文件状态档案医疗器械产品购进程序制订人制订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建立医疗器械产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医疗器械 产品。2、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3、范围: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购进过程的管理4、职责:医疗器械产品购进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5、程序
9、:5.1、依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由业务部采购员制定采购计划表,依次报质管 部、总经理审核批准。质管部必须参照合格供方名录、经营品种目录审核采购计划。 经审核批准后,应将采购计划复印件分别送验收员、保管员作验货、收货凭证。5.2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进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5.2.1对供货单位及其所供货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审核通过后,医疗器械产品购进人 员应与供货单位医疗器械产品业务员就购进医疗器械产品的相关业务和质量要求进行协商, 并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进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5.2.1.1购进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中的质量条款至少应明确以下内容:5.2.1.1.1供货单位
10、为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时,购进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中必须明确:(1)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医疗器械产品附产品合格证;(3)医疗器械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5.2.1.1.2供货单位为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时,购进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中必须明确:(1)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医疗器械产品附产品合格证;(3)医疗器械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4)购入进医疗器械产品,供货单位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5.2.2医疗器械产品购进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应与供货单位提前签订注明了各 自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质量保证协
11、议书应明确有效期限。5.3购进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5.3.1上述规定的质量条款必须在购进合同中注明并不得减少;5.3.2质量保证协议书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规定的质量条款的内容;5.3.3当质量条款的内容需要增加时,医疗器械产品购进人员必须事先得到质管部的确认方 可执行;5.3.4对质量条款内容增加的购进合同,质管部确认后应通知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人员予 以执行。5. 4、医疗器械产品购进人员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合同(协议)或谈妥购进医疗器械产品相关 事宜后,应及时购进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产品到货验收后,做好医疗器械产品购进记 录。由于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记录包含了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产品购进记录
12、 的全部内容,故将其业务联作为医疗器械产品购进记录。5. 5.5档案管理要求5.1医疗器械产品购进人员应将索取并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整理后,交质管部存档备查,同 时建立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档案、合格供方名录。5.5.2首营品种的资料经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审核合格后,交质管部,收集入医疗器械 产品质量档案管理。6、相关记录6. 1、医疗器械产品购进计划6. 2、医疗器械产品购进记录6. 3、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记录6. 4、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档案6. 5、合格供方名录6. 6、供货企业登记目录6. 7、进医疗器械产品目录6. 8、经营品种目录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制订人制订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
13、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建立医疗器械产品验收工作程序,规范医疗器械产品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医疗器 械产品符合法定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2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3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购进和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的验收工作。4职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员、保管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5程序:5.1保管员收货:5.1.1保管员依据业务部开出的医疗器械产品采购计划和供货单位随货同行单(或送货 清单)对照实物进行数量核对后收货,并在供货单位随货同行单(或送货清单)上签章。所 收货的医疗器械产品为进医疗器械产品时,应同时对照实物收取加盖有供货单位质管部原 印章的该批号医疗器械产品的进医
14、疗器械产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证的复印件。5.1.2保管员根据销售部门所开具的医疗器械产品退货通知单对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 品进行核对后收货,并在退货单上签章。5.1.3医疗器械产品保管员应将购进医疗器械产品放置于待验区;将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 品放置于退货区,做好销后退货记录,并通知验收员到场进行验收。5.2医疗器械产品验收:5.2.1验收的内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包括医疗器械产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医疗器械 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5.2.2验收的标准:5.2.2.1验收员依据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细则,抽取规定数量的医疗器械产品 进行外观性状的检查和包装、标签、说明
15、书及标识的检查。5.2.2.2验收员依据医疗器械产品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逐批验收。5.2.3验收的场所、步骤与方法:验收员在待验区内首先检查医疗器械产品外包装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细 则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开箱检查医疗器械产品内包装和说明书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产品 质量验收细则的规定;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的重点品种,根据来货数量按抽取规定数量 的样品到验收养护室进行外观性状的检查并做好医疗器械产品外观质量验收记录;符合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细则的全部要求后,对已开箱医疗器械产品进行复原,并用本公 司封签封箱;填写医疗器械产品验收现场记录,并以此记录作为原始凭证录入电脑,完 成医疗器械
16、产品质量验收记录,同时通知保管员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入库手续。凡发现有 不符合规定情况时,应停止下一步骤的验收工作并填写医疗器械产品拒收通知单交质量 管理员处理。5.2.4医疗器械产品包装、标识主要检查内容:5.2.4.1医疗器械产品的每一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或具有“合格”字样的装箱单)。5.2.4.2医疗器械产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医疗器械产品的通用名称、成份、 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 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5.2.4.3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该批号的厂方或药检所的医疗器械产品检 验合格报告书。5.
17、 2. 4. 4外用医疗器械产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 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应有国家规 定的专有标识。5.2.4.5进医疗器械产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医疗器械产品的名称、主要成 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5.2.5抽样的原则与方法:5.2.5.1验收抽样的原则: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5.2.5.2验收抽样的方法:5.2.5.2.1 一般医疗器械产品的抽样方法:每批医疗器械产品在50件以下(含50件)抽样2件,50件以上每增加50件多抽1件, 不足50件以50件计;在每件包装中从上、中、下不同部位抽取
18、3个以上小包装进行检 查。凡需进行医疗器械产品外观性状检查时,检查样品的具体数量(支、瓶、片或粒等) 应符合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细则关于检验抽样数量的要求。5.2.6验收的时限:所购进医疗器械产品和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均应在二个工作日内 验收完毕。5.2.7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的重点品种:5.2.7.1首营品种;5.2.7.2首营企业供应的品种;5.2.7.3易变质的品种;5.2.7.4本公司曾发现过有质量问题的品种;5.2.7.5媒体披露有质量问题的品种;5.2.8验收记录:5.2.8.1验收完毕后,验收员应完成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记录。该记录的五联单, 分别用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记录、医
19、疗器械产品购进记录、医疗器械产品进 仓记帐凭证、医疗器械产品购进财务记记帐凭证及存根联5.2.8.2医疗器械产品验收记录的内容:验收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器械产品通用名 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供货单位、供货数量、到货日 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签章。5.2.8.3医疗器械产品验收记录的保存:医疗器械产品验收记录由验收员按月顺序装订 成册,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5.3医疗器械产品入库:5.3.1保管员根据有验收员签名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记录的合格结论将医疗器 械产品放置于相应的合格品区,并做好记录。5.3.2保管员如发现医疗器械产品有
20、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质量异 常情况时,有权拒收并填写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复检通知单报质量管理员处理。5.4有关问题的处理:5.4.1验收员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时,按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控制程序报质量 管理员处理。5.4.2验收员发现本程序未明确的问题时,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员处理。5.4.3验收时当发现部分不合格时,应在验收记录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记录上 分别注明合格品或不合格品的数量,并在现场指导保管员办理入库的相关手续。6 相关记录6.1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记录6.2医疗器械产品外观质量验收记录(各种剂型)6.3医疗器械产品拒收通知单医疗器械产品入库储存程序制订人制订日期审
21、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建立医疗器械产品入库储存工作程序,明确医疗器械产品入库及储存的工作要求, 以保证医疗器械产品入库及储存工作的规范性。2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3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入库及储存的管理工作。4职责:公司医疗器械产品保管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5程序:5.1 医疗器械产品入库:5.1.1保管员依据该批号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记录上的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的签章办 理入库,并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记录上签章确认。5.1.1.1将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产品从待验区移至相应的合格品区,并做好相应记录。5.1.1.2将已验收并经质量管理员确认的不合
22、格医疗器械产品从待验库区移至相应的不合 格品区,做好相应记录。5.1.2保管员如发现医疗器械产品有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质量异常 情况时,有权拒收并按规定上报质量管理员处理。5.1.3搬运医疗器械产品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产品外包装图式标志要求,轻拿轻放,不得 将医疗器械产品倒置、重压;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5.1.4堆垛医疗器械产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医疗器械产 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以防下层医疗器械产品受压损坏,并应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5.2医疗器械产品储存:5.2.1根据医疗器械产品贮藏温度要求,分别将需要冷处保存的医疗器械产品储存于2 10C
23、的冷库中、将需要阴凉或凉暗处保存的医疗器械产品储存于不超过20C的阴凉库中、 将需要常温保存的医疗器械产品储存于030C的常温库中,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 75%之间。5.2.2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存放要求,医疗器械产品与非医疗器械产品、内用药与 外用药之间必须分开存放;易串味的医疗器械产品、化学原料药等必须与其他医疗器械产品 分开存放,防止不同性质的医疗器械产品相互影响,避免发生差错。5.2.3仓库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各医疗器械产品库(区)应悬挂醒目的标志牌:待验区、 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区、零货称取区、拼箱拆零区、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5.2.4医疗器械产品储存应按生产批号
24、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对近效期的医疗器械 产品应有明显标志。5.2.5医疗器械产品与仓间地面、墙、顶、空调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医疗器 械产品垛堆应留有一定距离,以满足防潮通风的需要。医疗器械产品与墙、屋顶(房梁)的 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空调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5.2.6医疗器械产品保管员应及时准确记录医疗器械产品进、存、销动态,做好进、销、 存帐,做到帐目清楚,帐货相符。记录及凭证按规定妥善保存。6相关记录6.1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记录6.2 进、销、存帐医疗器械产品在库养护程序制订人制订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
25、:建立医疗器械产品养护程序,规范养护工作,避免造成损失,实现科学养护,确 保在库医疗器械产品质量。2依据: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3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在库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养护工作。4职责:仓储部门的养护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5 程序:5.1养护品种的分类:5.1.1重点养护品种的确定;(1) 易变质的医疗器械产品;(2) 储存时间长的医疗器械产品;(3) 近效期的医疗器械产品;(4 )已发现质量问题医疗器械产品的相邻产品批号的医疗器械产品;(5) 首营品种;(6) 进医疗器械产品;(7) 贵重医疗器械产品。5.1.2 一般养护品种包括除重点养护品种之外的其他在库医疗器械产
26、品。5.2医疗器械产品养护的方法:5.2.1医疗器械产品养护员根据在库医疗器械产品的流动情况,制定养护检查计划并按计 划进行循环质量检查;5.2.2每三个月为一个循环周期,在一个循环周期内,按养护计划完成在库医疗器械产品 养护质量检查;5.2.3在质量养护检查中,应根据在库医疗器械产品的外观质量变化情况,抽样到验收养 护室进行外观质量的检查。5.3养护检查的内容:5.3.1检查在库医疗器械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发生变化或是否存在异常情况;5.3.2检查在库重点养护品种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质量标准规定;5.3.3检查库房温湿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所有在库医疗器械产品的储存是否符合其 质量标准中贮
27、藏项的规定;5.3.4检查库房是否满足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要求。5.4医疗器械产品养护记录:5.4.1养护检查工作应有记录,包括养护检查记录、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养护设备的使用记录以 及养护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计量检定记录,并建立管理台帐。5.4.2养护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的时间、存放地点、医疗器械产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 产品批号、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产品入库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与处理、检查人员等;5.4.3当需要抽取样品到验收养护室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时,应建立医疗器械产品外观质量检查记 录,其内容与医疗器械产品验收外观质量检查记录相同;5.4.4凡进行外观质
28、量检查时,均应同时做好养护仪器的使用记录;5.4.5养护仪器在检查、维修、保养及计量检定时,应做好相应记录。5.5医疗器械产品养护档案:5.5.1在库医疗器械产品应建立医疗器械产品养护档案,主要应建立重点养护品种的档案;5.5.2医疗器械产品养护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器械产品通用名称、规格、剂型、产品批号、 供货单位、生产企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结果、检查人等。5.6养护检查中质量异常问题的处理5.6.1在库养护检查中发现医疗器械产品有质量异常时,应放置“暂停发货”的黄色标志牌 于货位上,并填写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复查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5.7医疗器械产品养护人员应定期分析、每季度汇总并
29、向质管部上报医疗器械产品养护检 查情况和重点养护品种的质量信息。5.8医疗器械产品的养护检查记录、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养护仪器使用记录及养护档案等 的填写、归档等按有关规定执行。6相关记录6.1 医疗器械产品养护档案6.2养护检查记录6.3重点养护品种(一)6.4重点养护品种(二)6.5 外观质量检查记录6.6养护设备使用记录6.7养护设备维修保养记录6.8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6.9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6.10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复检通知单6.11仪器设备管理台帐医疗器械产品出库复核程序制订人制订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建立医疗器械产品出库复核程序,规范
30、医疗器械产品出库复核工作,确保出库医 疗器械产品质量和便于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跟踪。2依据: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3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销售出库的医疗器械产品。4职责:保管员、发货员(复核员)、质量管理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5程序:5.1收取出库凭证与拣货:5.1.1保管员凭本公司销售部门所开的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五联单)到医疗器械产 品堆放货位,按照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将所确定的批号医疗器械产品搬运到发货区交 发货员(复核员),并在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上签章。5.1.2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医疗器械产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 数量、批号、有效期、购货单位、销售
31、日期、销售人员、保管人员、复核员。5.1.3医疗器械产品出库的原则:5.1.3.1医疗器械产品销售员在开具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时,必须遵循“先产先出”、 “近期先出”的原则,确定所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号。5.1.3.2保管员在选择和确定出库的医疗器械产品时,如果“先产先出” “近期先出”出现 矛盾,应首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5.2医疗器械产品出库的复核与发货:5.2.1发货员(复核员)应按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对照实物进行外包装检查和数量、 项目核对;以上项目核对无误后,在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的质量状况项填写“质量合 格”并在复核员项下签章。将所发医疗器械产品交给客户或本公司运输员办理发运。
32、5.2.2出库医疗器械产品为进医疗器械产品时,发货员应将加盖有本公司质管部原印章 的该医疗器械产品证明文件交给客户或放入医疗器械产品包装内交本公司运输员。5.2.3医疗器械产品保管员发货完毕后,应及时准确做好进、销、存帐,做到帐目清楚, 帐货相符。记录及凭证按规定妥善保存。5.3医疗器械产品出库复核记录:5.3.1医疗器械产品出库复核记录内容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 有效期、生产企业、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员、发货员等项目。5.3.2由于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的内容包含医疗器械产品出库复核记录的全部项目 内容时,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可作为医疗器械产品出库复核记录。5.3.
33、3医疗器械产品出库复核记录应由医疗器械产品发货员(复核员)归档,保存至超 过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5.4出现问题的处理:当发货员(复核员)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停止发货,在出现问题医疗器械产品的货位 上放置“暂停发货”的黄色标志牌,并报告质量管理员处理。5.4.1医疗器械产品包装内出现异常响动、液体渗漏。5.4.2医疗器械产品外包装出现破损、封不严、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5.4.3医疗器械产品包装、标签上的文字内容模糊不清或脱落。5.4.4医疗器械产品超过有效期。6术语解释:6.1 “先产先出”是指同一规格医疗器械产品,根据其生产日期的不同,应优先选择先生 产的医疗器械
34、产品出库。6.2 “近期先出”是指同一规格医疗器械产品,根据其有效期的不同,应优先选择接近有 效期的医疗器械产品出库。7相关记录7.1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7.2医疗器械产品出库复核记录7.3进、销、存帐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程序制订人制订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建立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程序,规范医疗器械产品销售工作,确保出库医疗器械产 品质量和便于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跟踪。2依据: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3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过程控制。4职责:公司业务部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5程序:5.1购货单位合法资格的确定5.1.1医疗器械产品销售人员
35、应索取加盖有购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 企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5.1.2审核购货单位所购买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超出其生产、经营或使用范围。5.1.3经确定为合法的购货单位,在购货单位目录以予以登记。5.2签订医疗器械产品购销合同5.2.1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销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明确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5.3开票5.3.1签订购销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后,医疗器械产品销售人员通知开票人员开票。5.3.2开票人员开票时应执行“先进先销、近期先销、按批号发货”的原则,确定所销医 疗器械产品批号,制订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五联单),将其中的发货联交仓库保管员 发货。5.
36、4 发货5.4.1仓库保管员根据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清单,到相应货位拣货,经复核后发货。5.5 销售记录5.5.1业务部应及时做好医疗器械产品销售记录,销售记录的内容至少包括医疗器械产品通 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内 容。5.3.2医疗器械产品销售记录应根据日期顺序按月归档,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期 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5. 5档案管理5.5.1医疗器械产品销售人员所索取的购货单位合法资格的证明或文件应及时交质管部存 档备查,并作为下一次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性依据。6相关记录6.1医疗器械产品销售记录6.2购货单位目录医疗器械产品销后退
37、回处理程序制订人制订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建立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处理程序,规范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工作。2依据: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3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的处理。4职责:质管部、储运部、业务部、财务部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5程序5.1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是指已正常销售出库并在进入市场流通或使用环节后,因质量 或非质量原因被退回本公司的医疗器械产品。5.2医疗器械产品销售人员根据用户要求,核实退货原因,对符合退货条件的医疗器械产 品,填写医疗器械产品退货通知单,报销售主管审核批准。5.3医疗器械产品保管员凭销售部门
38、开具的医疗器械产品退货通知单,与实物核对无误 后收货,并将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存放于退货区,做好医疗器械产品退货记录,通知验收 员验收。5.4医疗器械产品验收员按照购进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质量检查 验收;如对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状况无法确认时,须报质量管理员处理。必要时, 质量管理员应抽样送法定医疗器械产品检验机构检验。5.5经验收或检验合格的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由保管员做好记录后,存入合格品区。5.6经质量管理员确认质量不合格的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由医疗器械产品保管员记录后 存入不合格品区。5. 7质量管理员应查明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5.7.1凡属于供货单
39、位责任的,由质量管理员通知业务部与供货单位联系,办理相关手续。5.7.2对销后退回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控制程序处理。6 相关记录6.1 医疗器械产品退货通知单6.2 销后退货验收记录6.3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台帐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控制程序制订人制订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建立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控制程序,规定了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控制性管理的内 容、方法和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规范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工作。2依据: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3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
40、 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处理。4职责:质管部、业务部、储运部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5程序:5.1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发现:5.1.1购进验收时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发现:医疗器械产品验收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 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细则等对购进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验收,遇以下医疗器械产 品质量问题,需填写医疗器械产品拒收通知单,报质管部确认。5.1.1.1破损、污染、短少。5.1.1.2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5.1.1.3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5.1.1.4进医疗器械产品证明文件不符合规定。5.1.1.5假药、劣药。5.1.2在库养护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发现:在库区发现以下质量可疑医疗器械产品
41、,需 填写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复检通知单,报质管部确认。5.1.2.1仓库保管员发现的质量可疑医疗器械产品。5.1.2.2养护员对在库医疗器械产品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医疗器械产品。5.1.2.3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产品。5.1.2.4已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同批号或相邻批号的医疗器械产品。5.1.3销后退回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发现: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产品在验收时发现质量 不合格的;5.1.3.1客户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有疑问而以头、电话、书面函件等形式向销售员或销售 部门反映的医疗器械产品。5.1.3.2供货单位发现留样有质量问题而通知购货单位回收的医疗器械产品。5.1.4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
42、要求停止使用或回收的医疗器械产品。5.2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报告。5.2.1验收员填写医疗器械产品拒收通知单后,向质管部报告。5.2.2养护员、出库复核员填写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复检通知单后,向质管部报告。5.2.3销售员填写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复检通知单后,向质管部报告。5.2.4 验收员、销售员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向质管部报告。5.2.4.1在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医疗器械产品。5.2.4.2销售员被客户头、电话或书面告之所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发生新的或严重的不良 反应以及发生临床事故。5.2.5 质管部接到客户的头、电话或书面通知有关于5.2.4条款所述情况时,应立即向 地市级以上医疗器
43、械产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5.3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确认:5.3.1验收过程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确认:质管部根据医疗器械产品拒收通知单所 反映的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对验收过程中质量有疑问的医疗器械 产品进行复核,确认为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予以签名,并通知保管员将该医疗器械产品移 至不合格品区。5.3.2在库养护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确认:5.3.2.1质管部根据有关的法规和本公司内部的规定对有质量疑问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质 量复核,并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复检通知单上签名确认,质量为不合格品的,即通知保 管员移入不合格品区。5.3.2.2抽样检验为不合格品的,即通知保管员
44、移入不合格品区5.3.2.3质管部对在库有效期还有10天的医疗器械产品作停售处理,填写医疗器械产品 停售通知单,通知保管员将这类医疗器械产品移入不合格品区。5.3.3销后退回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确认:5.3.3.1销售部门接到客户头或电话、书面等形式反映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有问题后,应 立即填写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复检通知单,并向质管部报告;质管部立即与客户联系核实, 必要时,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确认。5.4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处理: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由质管部填写不合格医疗器械产 品报损审批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填写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汇总表。5.4.1移库与存放:5.4.1.1质管部进行
45、复核,确认为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后,通知保管员将医疗器械产品移 入不合格品区存放。5.4.1.2质管部现场复核后不能确认的,应开具抽样单抽样送法定医疗器械产品检验 机构检验(在购货单位抽样时,应征求购货单位同意),裁定为不合格品的,通知保管员将其 移入不合格品库(区)存放。在检验期间,库存医疗器械产品应存放在待验库(区),并放置明 显标志。5.4.1.3质管部收到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复检通知单后,应首先填写医疗器械产品停 售通知单通知仓库暂停在库同批号医疗器械产品的销售,并与客户联系核实(必要时,抽 样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为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时,通知保管员将该批号库存医疗器 械产品移到不合格品区,并下达医疗器械产品回收通知单回收所有已售出的医疗器械产 品。所回收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区。5.4.1.4对供货单位要求回收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由质管部向销售单位发文医疗器 械产品回收通知单,要求全部回收。回收处理方式:对销售顾客作销退处理;回收期限:自发通知起一个月内。回收的不合 格医疗器械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品区,并与供货单位协商处理,做好医疗器械产品回收 记录。5.4.1.5对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要求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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