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委托担保合同范文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下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委托担保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委托担保合同范文一委托人(以下称甲方):受托担保人(以下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因 需要向 (以下称贷款人)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借款期限 (月),经甲方申请,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为了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借款担保协议书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签订的编号为 字( )第( )号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条、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担保费计算标准:(借款担保额-履约保证金)担保月数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约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范围:(一)在甲方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证义务时,乙方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款项内向贷款人予以支付;(二)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三)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甲方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赔偿金等;(四)
3、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五)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第四条、甲方应按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发现贷款在使用中发生风险,乙方有权提前通知贷款人收回贷款。第五条、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应该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乙方和反担保方的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 延期担保月数 3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期还款,贷款人又不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替甲方偿还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乙方将按如下标准向甲
4、方收取违约金:借款担保额+利息+罚息 逾期担保月数30 ,直至甲方还清本息为止;若甲方不能偿还贷款,则乙方有权处置甲方所有财产,收回替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逾期罚息以及追偿费用和担保违约金。第七条、甲方需提供第三人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一)甲方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提供的相关资料虚假;(二)甲方改变借款用途;(三)甲方经营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债务等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进一步的反担保或行使不安抗辩权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措施。第九条、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第十一条、提示:本合同为非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协商修改。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签约地点:委托担保合同范文二被保证人(甲方):_法定代表人:_职务:_住所(地址):_ 电话:_传真:_邮编:_保证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电话: 传真: 邮编: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甲方向_(以下简称受益人)以
6、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陈述与保证1.1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均具备签定本合同的主体资格。1.2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第二条 主债务种类及数额乙方为甲方担保的主债务为依据甲方与受益人签定的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的(业务品种),(币种),金额(大写)。第三条 主合同履行期限3.1主合同履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第四条 保证方式4.1乙方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第五条 保证范围5.1具体保证范围以乙方与受益人为主合同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文
7、件约定的保证范围为准。第六条 保证期间6.1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_。第七条 反担保措施7.1主债务由下列当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7.1.1反担保人: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7.1.2反担保人: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7.1.3反担保人: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7.1.4反担保人: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1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8.2保证期间,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时,乙方可采用下列方式支付: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8.2.2通知反担保人支付;8.2.3乙方代偿。8.3自主债
8、务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万分之伍比例支付担保费。8.4乙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有权向甲方及反担保人追偿收回代偿资金本息及相关费用,并自代偿之日起,有权按照每日万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罚息。8.5乙方依法享有与甲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乙方的此项权利不因甲方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8.6.1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8.6.2甲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8.6.3甲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8.6.4甲方丧失商业信誉;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
9、响其履行债务的能力;8.6.6甲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应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应当向乙方交纳评审费、担保费。支付标准:担保年费率为担保金额的;评审费率为担保金额的%,主债务履行期超过壹年的,主债务履行期内每年度交纳一次评审费。评审费人民币。担保费人民币。评审费、担保费的交纳时间为: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延迟向乙方交纳费用的,经乙方同意后,每日按迟延交纳费用的金额的万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罚金。9.3甲方提前清偿主债务的,乙方以月作为时间计算单位,退还甲方未使用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期间相应的担保费。评审费不退还。9.4必须按照乙
10、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9.5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9.6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9.7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9.8在未偿清主债务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9.9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对主债务的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9.10主债务的反担保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
11、、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主债务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主债务的反担保物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甲方应当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反担保。9.11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9.12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并、申请停业整顿、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9.13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
12、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行为、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9.14实施可能影响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如投资、借贷、出租、出售、转移、转让等行为,均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实乙方债权。9.15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反担保有关的律师费、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
13、1.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1.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11.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11.4本合同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财务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签定任何协议、合同而免除。第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签定或保函的出具12.1具备下列条件后,乙方正式与受益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出具保函:12.1.1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正式生效;办理完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和抵质押
14、登记手续。 12.1.2甲方已经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了担保费和评审费。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 条争议的解决13.1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14.1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还款后,乙方有权委托受益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扣划资金以弥补乙方代偿损失,甲方对此无异议。14.2自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20天起,甲方应逐步将资金调集到其在受益人处开立的帐户上,以作好还款准备。14.314.414.514.614.714.814.914.10第十五条 附
15、则15.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委托担保合同范文三保 证 人(以下称甲方):名 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 帐 号:委托保证人(以下称乙方):名 称: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甲方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乙方向 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主债务种类及数额根据乙方与 (贷款方)签定的 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 日至20x
16、x年1月 日止(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为准)。第二条 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第三条 保证范围具体保证范围以甲方与贷款方为主合同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文件约定的保证范围为准。第四条 保证责任1、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规定就甲方担保金额和期限内款项如期偿还。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偿还甲方担保金额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担保证责任。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3、甲方的担保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扣减,同时相应解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
17、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2、保证期间,贷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甲方按下列顺序方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贷款方支付;通知反担保人支付;甲方代偿。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履行义务,则甲方可以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偿贷款,并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4、甲方
18、依法享有与乙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甲方的此项权利不因乙方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5、乙方出现不利于债权清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其履行债务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东)在贷款期间发生重大合同纠纷(为诉讼被告方的)、诈骗、非法(传销)集资、偷漏税、携款出逃、其他贷款逾期导致丧失银行信用等违法经营情况,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权通知贷款方并与贷款方协商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其债权的实现。第六条 乙
19、方的权利和义务1、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叁 天内向甲方清偿甲方为乙方垫付的金额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违约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和损失。2、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3、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4、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甲方对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担保抵(质)押的财产。6、乙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7、
20、在未偿清主债务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8、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对主债务的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9、主债务的反担保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主债务相应第3 / 5页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主债务的反担保物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当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反担保。10、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11、在偿清主债务之
21、前,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并、申请停业整顿、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情形,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12、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行为、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13、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如投资、借贷、出租、出售、转移、转让等行为,均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将所获收益用于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14、乙方
22、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有关的律师费、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15、乙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而造成的甲方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第七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1、本合同项下各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定任何协议、文件而免除;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更名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第八条 违约责任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按违约数额的 日5 支付违约
23、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第十条 反担保措施为甲方提供之担保,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济南签订,在反担保手续完备之后与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同时生效。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如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 附则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授权代表人)年 月 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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