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 第1章 概述 1 1.1项目由来 1 1.2项目特点 1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2 1.4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2 1.5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2 1.6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3 第2章 总则 4 2.1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4 2.2编制依据 4 2.3 污染因子识别和筛选 6 2.4评价标准 7 2.5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9 2.6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 10 2.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1 第3章 建设项目概况 12 3.1 项目概况 12 3.2 项目建设内容 12 3.3 产品方案、规模 13 3.4 总平面布置及其合理性分析 1
2、4 3.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14 3.6 公用工程 14 3.8主要原辅材料 15 3.9主要生产设备 16 3.10建设项目实施进度 17 3.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8 3.12项目投产以来的污染投诉情况 18 第3章 工程分析 19 3.1施工期工程分析 19 3.2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9 3.3物料平衡、水平衡 21 3.4污染源分析及目前存在的环保问题 23 3.5非正常工况 32 3.6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32 3.7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及拟完善的环保措施 34 3.8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35 第4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6
3、 4.1自然环境概况 36 4.2 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况介绍 39 4.3 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评情况 42 4.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5 第5章 环境影响分析 48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8 5.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48 5.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65 5.4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65 5.5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67 5.6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69 第6章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71 6.1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71 6.2水污染防治对策 72 6.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73 6.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 73
4、6.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74 第7章 环境风险评价 77 7.1评价目的和重点 77 7.2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77 7.3 环境敏感目标及保护重点 78 7.4 风险识别的内容 78 7.5 源项分析 80 7.6 环境风险分析 82 7.7 风险管理 83 7.8 应急预案 89 7.9风险评价结论 94 第8章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95 8.1清洁生产 95 8.2循环经济 99 第9章 总量控制 100 9.1 总量控制要求 100 9.2 总量控制原则 100 9.3 总量控制因子 100 9.4 总量控制指标 100 第
5、10章 环境建设可行性分析 101 10.1产业政策 101 10.2规划、选址相符性 101 10.3建设条件可行性 101 10.4环境承载力分析 102 10.5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 102 10.6公众认可性 103 10.7项目可行性结论 103 第11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05 11.1工程经济效益评价 105 11.2工程环保投资估算 105 11.3环境损益分析 105 11.4社会效益分析 106 第12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7 12.1 环境管理及要求 107 12.2 环境监测计划 108 12.3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109
6、12.4“三同时”验收 110 第13章 结论及建议 111 13.1评价结论 111 13.2 建议 113 13.3 环评总结论 113 附件: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关系图、敏感目标图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2、租赁协议; 附件3 无条件搬迁承诺书 附件4 污染源监测报告 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第1章 概述 1.1项目由来 木制货架又称“实木货架”、“生鲜货架”“木制展柜” 等,是商场、超市、便利店内集货品展示、货物摆放、货物出售、货物储存等综合功于一身的商
7、用设施。随着物流、仓库、商场的迅猛发展,木货架需求量较大。 为满足市场需求,长沙市隆浩家具有限公司投资80万元于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家具产业园过渡基地B2、B3栋建设年产4500套木质货架建设项目。本项目所用厂房为租赁,占地面积为3512平方米。项目于2016年9月投产运营,至今未按照环保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治环境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6]51号)及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浏政发函[2016]9号),本项目属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应补办相关环评手续。 根据《建设
8、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长沙市隆浩家具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特委托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长沙市隆浩家具有限公司木质货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踏勘、调研,收集了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并进行了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相关环保政策与技术规范,于2017年5月编制出《长沙市隆浩家具有限公司木质货架建设项目》(送审稿),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项目特点
9、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家具制造类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为废气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开料区、批灰打磨区粉尘, 喷漆房产生的漆雾、VOCs、甲苯、二甲苯等有机废气;噪声主要组装机等;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漆桶、漆渣、含漆废水等;项目使用油漆存在环境风险。项目主要对上述污染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项目在地处于工业园区,周边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属于环境敏感区。 (2)项目位于湖南家具产业园过渡基地,属于过渡性质,企业和园区签订了2年用地租赁协议。项目用地基本符合所在园区规划及环评要求。 (
10、3)项目建设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 1.4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本项目为未批新建项目,存在排气筒低于15m、废气处理只设置了水喷淋设置等环保问题。关注此次委托监测数据的达标性。 (2)本项目设置2个喷漆房(2个排气筒)。关注VOCs、甲苯、二甲苯等有机废气经水幕喷淋塔+干燥器+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外排的达标性和影响分析。 (3)本项目目前采用水喷淋处理废气。关注运营期含漆废水的去向。 (4)本项目使用油漆。关注环境风险的影响。 (5)本项目会生产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关注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可行性。 1.5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项
11、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下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6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和产业定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可实现达标排放,预测计算表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不会降低评价区各环境要素的现状环境质量级别。项目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公众支持率100%,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综上所述,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长沙市隆浩家具有限公司木质货架建设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第2章 总则 2.1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2.1.1
12、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及环境现状监测,掌握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及环境功能区划和自然、社会经济概况;通过工程和污染源分析,了解项目建成后的工程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特征。根据周围环境特点和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预测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以及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根据达标排放的要求,论述本项目环保设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提出防治和减缓污染的对策和建议,为决策部门和建设单位提供依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1.2指导思想 根据本项目相关资料,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分析工程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标,对设计中的环保治理措施进
13、行可行性分析,最终提出合理、可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评价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合理确定评价范围、评价因子。并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预测模型,结论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明确。 2.2编制依据 2.2.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
14、997.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年8月28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 ( 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2013年2月28日); (11)《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2]88号,2002.12; (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1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
15、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1999.6;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年1月1日; (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 (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部文件,环发2012[98号])) (1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2010年2月6日颁布); (18)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 (19)环发〔2012〕7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16、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2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 (2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 (2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 (2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 (2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2.2地方法律法规政策 (1)《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次修正)》,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5 月2
17、7日; (2)《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2003年2月1日; (3)《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2005年); (4)《湖南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湘政函[2016]176号; (5)《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2007年10 月1实施。 2.2.3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
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2.2.4其他相关资料 (1)长沙市隆浩家具有限公司木质货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7年2月24日); (2)长沙市隆浩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基础资料。 2.3 污染因子识别和筛选 2.3.1评价因子识别 本项目目前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19、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营运期的影响,结果详见下表。 表2.3-1 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 环境要素 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主要影响因素 环境空气 喷漆废气 油漆颗粒物、甲苯、二甲苯、VOCs 开料、批灰打磨粉尘 颗粒物 拼版废气 VOCs 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SS、NH3-N等 声环境 各类设备噪声 噪声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废油漆桶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2.3.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对环境因素影响的程度,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为: 表2.3-2
20、 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 类别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地表水 pH、CODcr、BOD5、NH3-N、SS、石油类 定性分析 大气 NO2、SO2、TSP、甲苯、二甲苯、VOCs 颗粒物、甲苯、二甲苯、VOCs等 噪声 LeqA LeqA 固体废物 — 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2.4评价标准 2.4.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评价区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其中SO2、NO2、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二甲苯参考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JT36-79)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
21、浓度;VOCs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甲苯参照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 具体标准值见表2.4-1。 表2.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类 别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mg/m3) 备 注 环境 空气 TSP 日平均 0.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PM10 日平均 0.15 SO2 日平均 0.15 小时平均 0.5 NO2 日平均 0.08 小时平均 0.20 二甲苯 一次值 0.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
22、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 甲苯 一次值 0.6 《前苏联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 VOCs 8小时均值 0.60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2)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4-2。 表2.4-2 声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 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昼 夜 项目所在地 65 55 (GB3096-2008)3类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捞刀河:捞刀河铁路坝至1819省道捞刀河春华瞿家塅桥14.1km执行《地表水
23、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2.4-3所示。 表2.4-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pH除外) 序号 项目 III类标准 (捞刀河) 标准来源 1 pH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 溶解氧 5 3 总磷 0.2 4 氨氮NH3-N 1.0 5 化学需氧量COD 20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4 7 石油类 0.05 2.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甲苯、二甲苯及VOCs有组织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
24、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中Ⅱ时段限值;颗粒物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标准;甲苯、二甲苯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2.4-4。 表2.4-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 名称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排气筒 高度 m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 限值mg/m3 采用标准 颗粒物 120
25、 15 3.5 1.0 (GB16297-1996) 表2中的二级标准 甲苯+二甲苯 20 15 1 0.6/0.2 《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 VOCs 30 15 2.9 2.0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永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2.4-5。 表2.
26、4-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值无量纲) 项目 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COD 500 SS 400 BOD5 300 动植物油 100 氨氮 4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 总磷 8 (3)噪声 本项目只昼间生产。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2.4-6。 表2.4-6 噪声排放标准 类 别 昼间 夜间 依据 噪声限值:d
27、B(A)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4)固废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2.5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工程环境影响分析,确定本项目各专题的评价等级和依据如表2.5-1所示,评价范围见表2.5-2。 表2
28、5-1 评价等级及依据 专题 判 据 等级 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属3类,厂址周边主要为企业,周边无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等敏感目标,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少。 三级 环境空气 根据本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取颗粒物、甲苯、二甲苯及VOCs为预测因子,根据大气导则要求,采用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根据估算结果(详见大气影响分析章节),颗粒物、甲苯、二甲苯及VOCs占标率均小于10%。 三级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量较小,污水水质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永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
29、标后排入捞刀河。 定性分析 生态环境 本项目租赁标准厂房,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占用土地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12m2,面积远小于2km2且所在区域为一般区域,因此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三级 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的风险事故主要是油漆、稀释剂等易燃物质发生火灾事故发生燃爆事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96-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地区为环境非敏感区,按(HJ/T169-2004)表1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规定,确定本次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二级 地下水 项目属
30、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中的N轻工109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且有喷漆或电镀工艺的,为III类建设项目,且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三级 表2.5-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 序号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1 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侧200m的区域范围,并考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 环境空气 以本项目拟建厂址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 3 生态环境 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厂址周边 300m 范围内 4 地表水环境 捞刀河断面(永安镇污水处理厂)上游500m至下游1000m 5
31、环境风险 以生产车间为源点,半径为3km的范围内 6 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2km2范围内 2.6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 2.6.1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工程分析;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3)水环境影响评价; (4)声环境影响评价; (5)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分析; (6)环境风险评价和事故应急预案; (7)污染防治对策及可行性分析。 (8)选址合理性 2.6.2 评价工作重点 针对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特点和所在地的环境特征,确定本评价工作的重点是工程分析、大气、工程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评价。 2.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边主要为浏阳高
32、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家具产业过渡基地已经入驻的工业企业。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2.7-1,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图、敏感目标图。 表2.7-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 内容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功能及规模 保护级别 大 气 环 境 景明电力器材公司 S 约50m 办公,约20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声 环 境 景明电力器材公司办公楼及宿舍 S 约50m 办公,约200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33、类标准 水 环 境 捞刀河(铁路坝至1819省道跨捞刀河春华瞿家塅桥) 农业用水区,长度14.1km NW 18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永安镇污水处理厂 总处理能力为6万t/d NW 4300m 进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第3章 建设项目概况 3.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沙市隆浩家具有限公司木质货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长沙市隆浩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补做环评) 行业类别:C2110木制家具制造;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4500套木质货架生产线;
34、 建设地点:位于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家具产业园过渡基地B2、B3栋,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件1。 项目投资: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25.6%。 投产时间:已投产。 项目占地:占地面积3512m2,租赁厂房进行安装设备及生产。 3.2 项目建设内容及依托关系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租赁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家具产业园过渡基地B2、B3栋建设而成,总建筑面积为2880m2。项目不设置食堂、宿舍。项目的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2-1。 表3.2-1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35、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B3栋厂房 包括生产车间(开料区、切割区等)、原材料仓库 钢结构,1F,建筑面积为1440m2 已建 B2栋厂房 包括生产车间(2个喷漆房、批灰打磨区、组装区等)、成品仓库、办公区 钢结构,1F,建筑面积为1440m2 已建 辅助工程 办公区 办公区位于B2厂房内 面积72m2 已建 储运工程 原料仓库 位于B3厂房,用于堆放原辅材料 面积600m2 已建 成品仓库 位于B2厂房,用于堆放成品 面积624m2 已建 危废暂存库 依托集中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在过渡基地内统一建设有一个工业固废
36、暂存场所,位于家居产业园南侧 面积约40 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依托 一般固废暂存库 依托集中危险固废暂存场所。过渡基地统一建设一个危险固废暂存场所,需做到防雨、防漏、防渗等措施,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废暂存间40m2,位于家居产业园南侧 面积约80 m2 依托 危化品仓库 位于B2厂房,用于储存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等化学品 面积约20 m2,储存量为项目30日用量,约为0.4t 拟建 公用工程 供水 由湖南家具产业园过渡基地给水管提供 用水量240t/a 依托 排水 厂区排水为雨污分流制
37、雨水排至厂区外雨水管网;依托家具产业园过渡基地化粪池处理后进永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产生量96 t/a 依托 供电 由湖南家具产业园过渡基地提供 / 供热 喷漆预干房采用自然晾干,温度过低时电烤灯加热;晾干房全密闭 / 环保工程 废气 开料区粉尘产生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排气筒外排; 批灰打磨区由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2#排气筒外排。 喷漆房(面漆)、晾干房产生的漆雾、VOCs、甲苯、二甲苯等有机废气经水幕喷淋塔+干燥器+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3#排气筒外排; 喷漆房(底漆)产生的漆雾、VOCs、甲苯、二甲苯等有机废
38、气经水幕喷淋塔+干燥器+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4#排气筒外排; 应立即实施 废水 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防治 减振、隔声、室内设置 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漆渣、含漆废水、废活性炭等危废桶装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风险治理 风险防范措施 设有一座容积100m2的消防水池和一座容积不低于120 m2事故水池 / (2)湖南省家谐家具产业园有限公司标准厂房项目基本情况及与本项目的相互依托关系 ①湖南省家谐家具产业园有限公司标准厂房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家具产业园目前还未建设完成,为了
39、解决目前高新区内的家具企业生产用地需求,湖南省家谐家具产业园有限公司在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浏阳高新区”)永阳路以南地块建设湖南家具产业园过渡基地标准厂房,用于目前高新区内家具企业的过渡生产。待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家具产业园建成后,本项目过渡基地内的企业全部搬入家具产业园,过渡基地的标准厂房全部拆除,土地平整后交由高新区管委会用于后续开发建设。总投资1650万元,总占地面积33350m2,主要包含标准厂房、办公生活楼、食堂建设等。该过渡基地的标准厂房已建成,且已有企业入驻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以租赁厂房为主的形式引进生产企业。目前,过渡基地内已入驻的企业有8家,主要为家具制造、家具
40、面板制造及建筑石材加工等产业,不涉及电子、化工、医药等行业生产。 功能定位:项目定位为浏阳高新区家具产业园的过渡基地,重点解决浏阳及长沙黎托家具产业落户浏阳高新区的临时生产问题。 准入条件:目前,过渡基地内已入驻的企业有8家,具体为宇成饰面板加工厂、恒鼎展雅展柜厂、尚希堂家具科技有限公司、赛丽昂石材加工厂、澳祺家具厂、欧典衣柜厂、隆浩家具有限公司、极木连成家居有限公司,主要是沙发、家具制造、家具面板制造、建筑石材加工等企业。本项目作为浏阳高新区内一个家具产业园的过渡基地,仅针对以上8家已入驻的企业提供生产场所,不再引进新的生产企业,待浏阳高新区家具产业园建成后,该8家企业全部搬迁至家具产业
41、园,该过渡基地的建筑物全部拆除、土地平整,供浏阳高新区管委会后续开发(后续开发需重新办理环保手续) ②本项目与湖南科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的相互依托关系 表2-2 项目依托情况一览表 序号 依托项目 依托内容 1 厂房建筑 本项目为租赁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家具产业园过渡基地B2、B3栋建设而成 2 给水系统 依托家具产业园给水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由永阳路引入给水管,供项目生活和生产用水 3 排水系统 依托家具产业园排水系统。厂区按照雨污分流体系建设管网系统,生活污水汇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永阳路市政管网 4 集中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 依
42、托集中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在过渡基地内统一建设有一个工业固废暂存场所。 5 集中危险固废暂存场所 依托集中危险固废暂存场所。过渡基地统一建设一个危险固废暂存场所,需做到防雨、防漏、防渗等措施,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废暂存间40m2,位于家居产业园南侧 6 供电、供热 由湖南家具产业园过渡基地提供 本项目所依托的集中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集中危险固废暂存场所的建设、日常管理、危废委托协议等由湖南省家谐家具产业园有限公司负责,环保责任归湖南省家谐家具产业园有限公司,本公司只缴纳相关的费用。 3.3 产品方案、规模
43、投产后,年产4500套木质货架。具体产品方案如下: 表3.3-1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模 规格 1 木质货架 4500套/年 按客户要求定制 3.4 总平面布置及其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项目总占地面积3512m2。厂内主要建有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和办公区。B3厂房位于西侧,主要布置板材领料区、开料区、钉装区;B2厂房位于东侧,主要布置2个喷漆房、批灰打磨区、组装区、成品仓库、办公区、危化品仓库。 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各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布置,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置木材加工设备,产尘量大的设备集中布置,利于木材粉尘集中处理、集中
44、排放。同时加强管理,强化车间内机械通风系统,减少因人为原因导致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项目集中设置一个油漆物料暂存间,布置于B2生产车间的北侧区域(位于油漆房内),且便于集中管理。高噪声设备和排气筒都位于项目靠北侧,远离南侧景明电力器材公司办公楼及宿舍。落实以上措施后,厂区及车间内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可行。 3.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8人,实行1班制,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300天(2400小时),本项目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其中涂装工时为每天4小时,非连续作业。 3.6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1)给水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从入水管网中接入水管,进水水压大于0.25M
45、pa,水质为生活饮用水标准,可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项目喷漆房废气处理循环水池每天补充新鲜水量为0.4t,年补充新鲜用水量为120t。 项目不设置食堂、宿舍,生活污水主要来自管理办公室人员和生产区职工的生活污水。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并结合实际情况,无住宿的以50L/d•人计,项目职工8人,年生产时间为300天,则项目生活总用水量0.4m3/d(120m3/a)。 (2)排水 厂区排水为雨、污分流制,雨水排至厂区外雨水管网。 本项目生活污水96 t/a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6、》(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 本项目喷漆房废气处理循环水池废水连同沉淀在过滤网上的漆渣等平均半年彻底更换、清理一次,每年清理量为8t,全部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没有生产性废水外排。园区内各个企业的外委处理协议统一由湖南省家谐家具产业园有限公司和有资质的单位签订。 2、供电 本项目由园区电网提供380V、50Hz电源,供生产设施、照明等使用,年耗电量约为32万度。 3.8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使用量、储存方式及储存量,见下表。 表3.8-1 主要
47、原辅材料使用量、储存方式及储存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最大储存量、储存方式 1 多层板 张/ a 100 约12 t/a 最大储存量为10张,存放B3厂房原材料仓库 2 指接板 张/ a 100 约12 t/a 最大储存量为10张,存放B3厂房原材料仓库 3 密度板 张/ a 200 约24 t/a 最大储存量为20张,存放B3厂房原材料仓库 4 红橡木 m3/ a 50 约6 t/a 最大储存量为5m3,存放B3厂房原材料仓库 5 杂木 m3/ a 5 约10 t/a 最大储存量为1m3,存放B3厂房原材料仓
48、库 6 PVC膜 卷/年 50 最大储存量为10卷,存放B3厂房原材料仓库 7 底漆 油漆 t/a 1.39 底漆用量2.79 t/a 桶装,最大储存量为0.4t,存放B2厂房原材料仓库 稀释剂 t/a 0.56 固化剂 t/a 0.84 8 面漆 油漆 t/a 1.12 面漆用量2.02 t/a 稀释剂 t/a 0.56 固化剂 t/a 0.34 9 白乳胶 t/a 1 ---- 桶装,最大储存量为0.22t,存放B2厂房原材料仓库 10 腻子灰 t/a 0.4 ---- 袋装,最大储存量为0.1t,
49、存放B2厂房原材料仓库 主要原辅料的化学成分及理化性质: (1)白乳胶:白乳胶是一种水溶性胶粘剂,是由醋酸乙烯单体在引发剂作用下经聚合反应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粘合剂。通常称为白乳胶或简称PVAC乳液,化学名称聚醋酸乙烯胶粘剂,是由醋酸与乙烯合成醋酸乙烯,添加钛白粉(低档的就加轻钙,滑石粉,等粉料),再经乳液聚合而成的乳白色稠厚液体。白乳胶可常温固化、固化较快、粘接强度较高,粘接层具有较好的韧性和耐久性且不易老化。它是以水为分散剂,使用安全、无毒、不燃、清洗方便,常温固化,对木材、纸张和织物有很好的黏着力,胶接强度高,固化后的胶层无色透明,韧性好,不污染被粘接物;乳液稳定性好,储存期可达半年以
50、上。因此,广泛地用于印刷装订和家具制造,用作纸张、木材、布、皮革、陶瓷等的黏合剂,还可作酚醛树脂、脲醛树脂等黏合剂的改性剂,用于制造聚醋酸乙烯乳胶漆等。 表3.8-2 白乳胶主要技术性能 外观 固含量 黏度 PH值 干强 湿度 凝胶温度 颗粒度 游离醛 乳白色,无异物 46-50 ≥1.5-4 6-8 7-9 2-4 ≤0-3 2-3 0.5g/kg (2)底漆:本项目使用的是大宝PU聚酯漆,属于无溶剂型漆,又名不饱和聚酯漆,是用聚酯树脂为主要成膜物制成的一种厚质漆。聚酯漆的漆膜丰满,层厚面硬。固体份含量约50%;溶剂为二甲苯、芳香烃、醇、醚、酯、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