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县区仓房沟村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庄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219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XX市村庄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09"5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贯彻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
2、字"2007"34号),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国家标准(gb50445—2008)为依据,结合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生产示XX县区乡村创建的有关要求,通过开展村庄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促进基层政权组织切实发挥村庄整治消防安全的主体作用,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努力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为我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创建目标从2009年至2010年,用两年时间进行集中整治,力争我区仓房沟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
3、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建筑防火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达到《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村庄消防工作管理有人抓、规划有内容、宣传有声音、群众有意识、灭火有组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区仓房沟村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我区仓房沟村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辛俊伟副区长 副组长:谭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成员:王兵区安监局局长
4、 王红梅区财政局局长 杨瑞升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娟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惠文飞区经发委主任 翟铭区综治办主任 贾志平区民政局局长居来提〃阿吉区文体局局长 朱晓健区建设局局长赵延朋区炉院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艳炉院街街道办事处行政事务中心主任张新业仓房沟村委会书记、主任 刘广国仓房沟村安全生产监督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仓房沟村开展村庄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协调解决消防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李娟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5、对仓房沟村消防整治工作进行指导,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仓房沟村安监站要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其中,站长1名,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2名。安监站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等费用应纳入村预算,确保足额到位。按照经济、实用、有效的原则,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配臵必需的办公、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设备、装备。 仓房沟村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由仓房沟村委会统一领导,在区消防大队、炉院街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本村内各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整治工作,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炉院街街道办事处将对仓房沟村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统一检查,统一考评验收,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和任务 (一)大力宣传,全面部署仓房沟村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2009年4月)。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部署仓房沟村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仓房沟村要制定本村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方法,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致部
7、署,并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日及消防安全四进、交通安全五进、安全生产六进等宣传时机,围绕消防安全的主题,通过悬挂布标、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经验交流、板报(墙报)展览、张贴散发宣传单等形式,结合当前开展的“四知四清四掌握”活动,在主要巷道设臵永久性宣传牌,把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将消防安全宣传口号送到每家每户,提高消防安全的知晓率。积极动员广大村民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组建由村民、流动人口共同参与的多位一体消防安全巡逻队,村委会抽出专人组织做好巡逻工作,结合本村特点,及时调整巡逻路线,加大重点队、街巷的巡逻频率和巡逻力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通
8、过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组织观摩、集中学习等方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配发安全生产工作及检查证件,要求生产单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按照上级要求指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特种行业、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市、区、街安全生产工作资格培训及取证工作;对仓房沟村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仓房沟村要加大对各队、各生产经营场所、出租厂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检查指导及安全监管工作,逐步配臵手抬机动泵、水带、消防梯、消防绳索、消防斧、灭火器等简易消防器材,建立消防水池,并建立健全台帐。公安、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要与村委会密切配合,通过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狠抓经费、人员、指导、
9、检查“四落实”,积极协调解决影响和阻碍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仓房沟村逐步建立起具有活力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机制,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书任务。 (二)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整治工作(2009年4月至6月)。 仓房沟村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自查自评的实施意见》(乌政办"2008"183号)中相关考评标准,推进仓方沟村整治工作全面铺开。2009年7月中旬要召开现场会,将整改经验在全区推广;8月,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仓房沟村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进行验收评比。 (三)集中整治,有效规范仓房沟村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2009年8月至12月)。
10、 仓房沟村要大力开展临时建筑、违章建筑等消防安全治理活动,统一规划、增建公共消防设施,尤其是要加强消防水源的建设,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确保达到《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仓房沟村在远离专兼职消防队且人口超过1万人的情况下,应配臵1辆消防车或洒水、消防两用车,成立专兼职消防队,承担仓房沟村的火灾扑救工作任务,有力提高乡镇抗御火灾风险能力。相关部门结合仓房沟村消防整治工作及时对以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四)达标创建,全面改善仓房沟村消防安全环境(2010年1月至12月)。 2010年全面实施仓房沟村整治消防安全
11、达标创建,按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实现仓房沟村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创建活动达标。继续加强仓房沟村消防队伍建设,落实防火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制度,不断加大经费、人员、基础设施、消防设备投入,尽可能克服和解决供水困难等方面的问题,各部门要进一步充分密切合作,加强协调,发挥应有的作用,力争实现仓房沟村内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到位和“一村一罐一义务队”的消防安全工作模式。 2010年6月,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仓房沟村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12月将组织开展全面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划,密切配合。按照各级要求,积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
12、安全工作纳入仓房沟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平安建设等考核验收内容,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和消防整治与仓房沟村整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验收。 (二)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仓房沟村村委会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工作方法,制定具体的整治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树立安全生产和消防整治工作典型,推动我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整体发展。 (三)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仓房沟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要立足实际,以提高意识、加强服务、规范管理为主,以改善设施条件为辅,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规划,分类指导,不搞形式主义,不强求一律。要着重做好消防宣传
13、工作,切实提高农民消防安全意识。要根据现有规模、区域位臵、发展状况等因素,重点解决好仓房沟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和消防水源问题,夯实仓房沟村火灾防控基础。 (四)完善机制,注重长效。仓房沟村要建立自下而上、分工明确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对村内的生产单位和各队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范围,适时对村内的各队和生产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考评验收,评比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兑现奖惩。 第二篇:巴依古西克村2011年整村推进实施方案巴依古西克村2011年整村推进实施方
14、案 一、基本情况 巴依古西克村位于托普铁热克乡西北,处于防洪渠西部,距乡政府驻在地1公里。全村140户,558人。五保户2户、2人,享受农村低保户93户、191人。绝对贫困户56户、106人。进入“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的有86户、267人,互助社入社成员有74户。本村属农业村,主要种植小麦、油葵、打瓜、玉米等农作物。2010年全村播种面积4380,其中小麦2112亩,玉米112.5亩,油葵1132.9亩,打瓜674.7亩,马铃薯58亩。2010年我村人均收入为3500元。 二、整村推进的指导思想与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立足自力更生
15、艰苦创业的基础上,抓住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和强有力的外界援助,依托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坚强领导,通过农户参与扶贫开发项目规划的落实和实施,促使全村的面貌发生根本改变,最终达到“整村脱贫”目标。 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杨运发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整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研究、制定规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明确村支部书记为整村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其他成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人,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 三、具体目标 1、村内主干道的硬化。 2、能用上安全饮用水。 3、安放垃圾投放点。
16、 4、加强村集体经济收入。 5、能住上安居住房 6、能用上卫生厕所 7、有就业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家庭人员能够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且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 8、发展一个能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 9、在村民自愿基础上,开展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及个人小型项目落实,最终达到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 四、整村推进计划 1、路面硬化可使我村村民出行结束雨天路面难行的现象,项目实施完成后,可使村民告别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脚泥及脏、乱、差的贫困落后面貌,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2、一是争取在我村
17、通自来水管道让农户们饮用上安全清洁的自来水;二是建立垃圾投放点,更好的治理农村环境卫生,改变脏、乱、差的现状;三是农村改厕项目,开展农户改厕把之前的旱厕改为双翁漏斗式厕所或沼气池,通过农村能源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又能方便群众生活。通过上述生态能源和卫生项目的实施,逐步改变我村生态环境和卫生环境。 3、争取安居住房项目,使我村农户的危房能够彻底消除,能住上安全牢固的住房。 4、互助资金项目建设,继续规范发展众汇互助资金项目,规范整改我村互助资金项目,使农户受益。 5、劳动技能培训,加强对村民的劳动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我村村民的就业技能和文化素质,适应劳务输出的需要
18、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剩余劳动力向 二、三产业转移。围绕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有劳动力的农户有1名成员受训并掌握一至两项实用技术。 6、经济发展项目。一是推进扶贫项目的培植和发展种植大田蔬菜、经济作物、养殖业等项目,资金来源主要由农户自筹、贷款及扶贫补助的方式解决。该项目的实施,可使农户在上年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收入的增加,基本实现解决巩固温饱的目标。二是结合农民合作社成立小型烘干机厂、修建小型储藏室,加强村集体经济收入从而使农户受益。通过项目实施,可以大幅度提高我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道路硬化建设直接改善全村村民的交通条件,方便
19、群众的生产生活资料运输,上学就医等;环境卫生、安居住房、农村改厕等项目的实施将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产生活质量;科技培训将提高村民新技术应用水平;劳动力转移就业将直接给农民带来增收,从而达到整村脱贫的目标。 我村把整村推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深入下去,了解实情,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村支部的领导下,定期研究,互通情况,进行思想沟通,制定推进工作制度,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落实好推进计划、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 2011年7月12日 巴依古西克村民委员会 第三篇:李集乡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李集乡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
20、活动实施 方案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江 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以及XX省消防联席会议《关于在全省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我乡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实际,制定了《李集乡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 李集乡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 方案 李集乡消防安全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农村、社区消防
21、安全管理水平、防控火灾能力、村(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根据我乡实际,现制定《李集乡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标准》”)达标活动,2011年全乡下辖的60%以上的行政村达标;在达标基础上,组织开展以“零亡人火灾镇”、“零火灾行政村”为主要目标的消防安全先进镇、行政村(社区)的创建工作。通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全乡21个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组织更加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公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全省消防
22、安全指标体系指标值以上,火灾群防群治能力明显提高。 二、创建标准 (一)消防组织机构健全。各村委会、及时抓好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建,统筹指导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在各村委会办公室或应急办公室增挂消防办公室牌子,作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明确村委会主任负责消防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具体负责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指导和考评。各行政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二)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完善。推进各村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将
23、各村、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乡建设总体规划,与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村委会(社区)应当制定消防工作年度实施计划,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村内道路、水源、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加强室外消防水源的建设和维护保养,2011年10月30日前完成对现有村内室外消火栓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进一步补充完善村内室外消防水源,村内要确保至少设置一个消防取水口。村警务室和居民小区要设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配备消防专用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多户联防,提升农村、社区火灾预防和自
24、救能力。巩固发展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社区、农村群众志愿消防队。各村按与乡政府签订的《李集乡2011年村级消防达标创建工作责任书》要求,完成村委会专职消防队建设。今年10月30日前,各村根据《李集乡村民、居民志愿消防队建设标准》建成志愿消防队伍。各社区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各村全部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 (四)消防宣传教育富有成效。以各村消防宣传角和居民、村民志愿消防队为阵地,全面开展群众消防安全宣传。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本地文化、教育、普法文明创建等活动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充分发动农村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
25、订灭火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结合“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远离火灾不受伤”等志愿服务项目,面向楼上住宅住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一对一”的消防志愿服务。提高农村和社区群防群治水平。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每个村的每个组至少聘任1人担任志愿消防宣传员,并建立宣传员名册。9月30日前,各村完成对农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的培训和基础灭火技能的训练工作,2011年9月30日前,各村(社区)全面完成社区、农村消防宣传角的建设。 (五)消防安全职责制度落实到位。各村(居)民委员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认真制订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台帐、
26、档案并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以辖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灭火演练。社区居委要及时与辖区内的负责消防工作的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落实相关责任。公安派出所应将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治安巡防内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消防警务室和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8日至6月10日)。各村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两个《标准》,吃透精神实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达标创建工作方案,在乡政府的支持下,通过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广泛发动,全面部署达标创建工作。
27、 (二)试点推进阶段(7月11日至8月30日)。在做好面上部署的同时,各村要逐条逐项对照两个《标准》和《李集乡村民、居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标准》,结合本村(社区)、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各村(社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亮点。9月下旬,各村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召开试点观摩会,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社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三)全面展开阶段(10月1日至11月20日)。在村试点经验推广中,要充分发动派出所社区民警深入计划达标的村、居委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乡消防委员会要明确消防监督员分片包干,深入联系村和派出所跟踪督导,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28、根据需要提请县政府组织督查推动,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取得实效。乡消防委员会将适时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督导。 (四)达标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0日)。 1.自我评价。11月中旬,社区(行政村)对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达标创建考评细则开展自我评价。自我评价为达标的,向乡政府申报考核。 2.考核命名。12月上旬,乡政府组织对申报考核的社区、行政村开展达标创建考核。考核评定为达标,且当年未发生亡人火灾(纵火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火灾除外)的社区、行政村,拟向县政府申报为“**县、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先进社区(行政村)”; 3.考评验收。12月中旬,乡消防安全
29、委员会对各村达标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和推进各村、社区消防工作是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的重要环节,是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平安乡镇、社区的重要内容,是今年省、市两级政府确定的重点消防工作,也是“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村、社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为组长,乡派出所、民政、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消防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以各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和争创消防宣传示范点为载体,在更高起点上,全力推动各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30、 (二)突出重点,搞好结合。达标创建活动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各村、社区消防工作发展的需要,突出消防组织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知识普及、提高群防群治能力和扑救初起火灾、应急处置灾害等重点内容,着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强化消防基础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将达标创建活动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机结合,相互渗透,互动推进,以达标创建活动的成果检验“防火墙”工程建设成效;要将达标创建活动与新农村建设、创建安全社区有结合,抓住机遇,扎实推进。各村委会要认真组织对各村民小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加强协作,务求
31、实效。各村在达标创建活动中,要加强沟通协作,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共同做好各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工作。要参照两个《标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抓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整体推进达标创建活动,做到试点和面上推进“两不误”,确保达标创建活动的健康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附件: 1.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2.李集乡村民、居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标准 附件1: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XX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
32、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标准。 第一章组织建设 第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消防工作责任制。乡(镇)长是本乡(镇)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乡(镇)其他负责人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责。第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消防工作组织网络,明确政府有关组织、机构及行政村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期加强检查、指导和考评;
33、 (二)组织编制集镇消防规划,建设和管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 (三)建立和领导乡(镇)消防队伍;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将本地消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增长比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七)上级机关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机构组成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和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34、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建立专门消防工作机构。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一)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提出消防工作意见,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集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三)开展消防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类消防安全培训; (五)组织实施本乡(镇)消防工作考评; (六)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六条
35、 乡(镇)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做好其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公安派出所应当巩固和加强消防警务室和村警务室消防工作建设,将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治安巡防内容。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消防工作,依法将消防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内容,保障本村消防事业发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其他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责。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履以
36、下消防工作职责: (一)制定村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民防火公约; (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民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建设、管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五)建立村民志愿消防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六)掌握本村老弱病残、外来人员等特殊人群情况,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一)掌握辖区消防安全情况,组织
37、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协调处理辖区重要消防安全问题; (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对辖区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实施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组织并管理志愿消防队,督促其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六)组织实施对老、弱、病、残人员的消防安全帮扶救助,做好外来人员、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 (七)实施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开展农业收获季节和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乡(镇)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38、承担火灾扑救和消防宣传教育任务: (一)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二)建成区面积超过五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五万人以上;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 (四)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情形。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建设,其建设标准参照《乡镇消防站建设标准》(dgj32/j72—2008)执行。 第十二条 未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和灭火救援需要,因地制宜地建设治安
39、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确保有4人(其中1人为驾驶员)参加执勤,配置1辆消防车以及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热心公益服务、身体条件允许的村民建立村民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服务,宣传消防知识,组织自防自救工作,配备机动消防泵、消防水枪、水带、灭火器、火钩、火叉等常规灭火器材、灭火防护装备和消防通讯装备等。 第二章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 镇总体规划、乡规划编制时,应当对消防安全布局以及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作出
40、安排。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农村道路、水源、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六条 乡(镇)消防安全布局应当符合《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1990)、《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的要求。 第十七条 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时,应当结合供电、供水、道路建设和房屋改造等整治内容,同步治理消防安全问题,调整消防安全布局,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第十八条 乡(镇)、村庄给水管网符合消防给水要求的,应当按规定设
41、置室外消火栓,并确保每个室外消防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 第十九条 农村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因地制宜地建设消防取水设施。 第二十条 天然水源、消防供水不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的集镇和村庄,应当建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小于50立方米,水池深度不宜超过3米。 第二十一条 利用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应配置消防泵或手抬机动泵等消防供水设备。 第二十二条 乡(镇)、村庄应当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道路通达工程,改造乡(镇)、村庄道路、桥梁,达到消防车通行要求。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4
42、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8米,尽端应设有满足消防车掉头的场地。 第二十三条 消防车通道上禁止设立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固定隔离桩、栏杆等障碍物。当管架、桥架等障碍物跨越消防车通道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米。 第二十四条 消防车通道路面及其下部的管道、暗沟应当能够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并满足雨、雪天通行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布局和建筑防火要求,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积极推
43、广、运用防火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确保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 第二十七条 乡(镇)、村庄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画廊)、安全警示牌,以及提醒消防安全、指明报警和救火方法的消防安全标识,用于宣传消防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二十八条 村民防火公约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酝酿、讨论,经村民会议通过形成,并由村民委员会监督执行。 第二十九条 村民防火公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二)积极参加消防演练
44、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或报告; (三)不挪用、圈占、埋压和损坏消防设施,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四)定期检查灶具和电器设备安全,养成人走火灭、断电的习惯; (五)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违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乱倒液化气残液; (六)按照划定区域堆放草垛,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七)严禁乱扔烟头,严禁随意焚烧秸秆、严禁私自烧荒,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和易燃易爆危险区域; (八)发生火灾不贪恋财物,立即报警(电话119),正确逃生。 第三十条 村民防火公约应
45、当在村口、村民集中居住区等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并发至村民家庭。 第三十一条 乡镇政府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保养情况; (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及执勤训练情况;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应当组织专项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防火检查制度,每月
46、开展防火检查,并进行记录。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老、弱、病、残人员家庭是否落实防火安全及帮扶措施; (二)单位、家庭等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出租屋、生产经营性场所是否存在违章住宿现象; (三)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人员密集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公益广告牌、户外消防宣传栏等宣传设施是否完好; (五)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六)其他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落实。 村民委员会应当将防火工
47、作纳入村治安巡防内容,每周开展防火巡查。 第三十三条 乡(镇)、村家庭宜建立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联合防范、相互救助措施。 第三十四条 消防检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成相关单位或人员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三十五条 乡(镇)、村应当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本地文化、教育、普法、科普、文明创建等活动内容,充分利用现有乡村广播、宣传橱窗、文艺团体等资源,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第三十六条 乡(镇)
48、村应当广泛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在农村文化活动室等场所摆放消防书籍、报刊及防火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开展警示教育。 第三十七条 乡(镇)、村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农业收获季节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老弱病残、外来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防火安全宣传。 第三十八条 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辖区情况,制定不同类别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演练。 第三十九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当包括报警和接警处置、组织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应急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事故善后处置等内容
49、附件2: 李集乡村民、居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标准 为加强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提高农村和社区扑救初起火灾和防范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XX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号)、《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李集乡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村和社区的志愿消防队伍建设; 本标准规定了村民志愿消防队和居民志愿消防队的术语、建设标准、机构和人员组成等内容。 2术语 2.1村民志愿消防队 由村志愿人
50、员组成,有相应消防工作用房(可与农村警务室、村民委员会办公用房或其他用房合用),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装备,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的消防组织。 2.2居民志愿消防队 由社区志愿人员组成,有相应消防工作用房(可与社区警务室、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或其他用房合用),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装备,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的消防组织。 3建设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行政村和社区应当组建村(居)民志愿消防队: 1、常住人口与外来居住人口总和超过两千人; 2、村(居)民集中居住区面积一平方公里以上; 3、行政区域内有五家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4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