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方日报采编人员定额管理方案 实行采编定额管理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实行采编人员定额管理,全面调动采编人员的积极性,坚持以提高新闻宣传质量为中心,努力实现权威性、指导性与可读性、服务性的有效结合,达到社委会提出的新闻改革的目标。 记者考核办法 实行记者定额管理的总体要求是。根据社委会提出的采编定额管理的指导思想,围绕提高稿件质量这一中心环节,鼓励记者深入实际采写重大题材新闻、鲜活新闻、昨日新闻、独家新闻,精心经营典型报道、深度报道、批评报道三个拳头产品,并在写作方面锐意创新,改进会议报道、经济报道、政务活动报道方面的写作,多出有新意的佳作。 一、实
2、行定额管理人员: 有资格参加职称评定的采访记者、半采半编记者。 二、新闻稿的品种要求: 为保证本报新闻宣传质量的提高和拥有更大的信息量,要求助理记者以上的从事采访活动的人员,每月必须至少完成下列八个品种中的两个品种: 1.新闻事件; 2.典型报道; 3.深度报道; 4.鲜活短新闻; 5.独家新闻; 6.针对性强的提出问题的报道; 7.批评报道; 8.重大题材。 只完成一个品种的,扣20分,如两个品种也完成不了的,则扣50分。如超额完成品种,每超一个品种
3、奖励10分。考虑到体育部、读者来信部、综合副刊部、文艺部的情况比较特殊,不强求完成“两个品种”,社委会将根据这几个部的情况,另提出有关要求。 三、定额基数: 参照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助理记者和见习记者的奖金计分标准,分别定出每人每月完成160分、140分、120分、100分、70分(见习期第一年)至80分(第二年开始计)的任务指标。初到报社的见习记者有一个“适应期”,头三个月如完不成任务,可不扣罚,第四个月开始按规定执行。未定任务的一些特殊部门的新记者头三个月按报社采编人员的超额奖的七成发给,第四个月开始足数发给。 四、各类稿件分值 1.典
4、型报道 特等(特大典型)130分以上 一等(题材和写作兼优,获得大家好评,且很有典型指导意义的作品)80100分二等5070分 三等(小典型)3045分 虽属典型,但未写出“典型”的味道,只能按三等甚至一般稿计分。 2.深度报道 一等(体现权威性、指导性与可读性的有机结合,既有思想深度又有理论力度)80100分二等(针对性强,表现手法较好)5070分 三等(针对性强,表现手法一般)3045分 未经营好的“深度报道”,按一般稿计分。 3.新闻事件 一等(题材好,时效性强,表现手
5、法生动,可读性强,社会影响大)80100分二等(可读性强、情节感人)5070分 三等(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写法一般)2540分 四等(一般的小新闻事件)1525分 属昨日发生的新闻事件,从优记分。 4.鲜活短新闻 一等(以小见大、时效性强、写作新颖)5070分 二等3040分 不属短新闻的活鲜作品,参照这一条计分。 5.提出问题的报道(包括热点话题) 一等(采写难度大、新闻性和针对性强、写法新颖,所提问题有深度、有一定指导性)80100分 二等6070分 三等(提
6、出了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或抓住了社会生活中的热点,但写法不够活或回答问题不够中肯和有力)3050分 经济报道能从社会生活、群众关注的问题入手,把稿子写活,可参照这一条计分。 6.批评报道 一等(题材重大、针对性强、社会反响强烈、社会效果好)100120分(采写难度特别大的可超过120分) 二等7090分 三等(泛指某种社会现象综述性的批评报道)4565分 四等(一般性的小批评报道)2540分 7.独家新闻(虽属本报独家刊登,但只是一般性的新闻不在此列) 一等(题材好、表现手法新、社会影响大)90100分
7、 二等7080分 三等5060分 8.会议报道 一等(立意新、主题鲜明、从导语到行文都摆脱了会议报道的陈旧写法,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6090分 二等(能跳出常规性会议报道的框框,可读性较强)4050分 三等30分 四等(一般性的会议报道)1020分 有一些主题严肃的重要会议,难以突破常规的写法,但作者已作出很大努力以力求写活的,可在 二、三等标准之间打分。 9.一般稿 一般消息1020分(如导语精练,内文语言生动可加1015分) 一般通讯1030分
8、 10.依据文件发稿,按一般稿计分。如属重大题材、重大新闻,记者能争取到本报首先发稿,另加1020分。将文件作为新闻由头,报道内容是记者采访得来的,可按上列类别(深度报道、提出问题的报道等)的标准计分。 11.情况反映 一等(针对性强、反映及时)4050分 二等2030分 12.要闻简报、市县速递610分 13.岭南快讯68分 14.简讯(南粤短波等)5分 15.无题新闻3分 16.为鼓励各专业部记者下基层采访,凡离开XX市管辖范围采访回来的稿件,计分之后,再视工作难度大小上浮2040%。记
9、者站记者到边远山区乡镇采访,也按此执行。其工 作难度由部主任确定后报定额管理考核小组。 17.为鼓励专业部的记者与记者站的记者合作采写稿件,合作稿可各自按70%计分。 18.专业部两名记者合作写稿各按七成计分,三名以上合作各按六成计分。 19.记者与通讯员合写稿件,记者执笔的计全分。记者带实习生有指导的任务,凡与实习生合写的稿,记者计全分。 五、考核办法: 1.稿件的分数由报社定额管理考核小组评出,并报社委会有关领导审定。在各个品种中,凡是达到一等和突破一等标准的稿件,由总编辑审定。 2.记者每月按见报稿计分,
10、完成任务后全额发给奖金。超过任务之后每分奖5元,多超多奖不封顶。完不成任务的,每欠1分罚款5元,多欠多扣不保底。 3.记者走漏新闻,按走漏新闻的新闻价值以及所造成的影响,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4.没有站得住脚的客观原因,记者一年内累计有4个月不完成任务的,经社委会批准,次年降职聘任,并视情况确定是否降低其行政、专业职务和经济待遇。 5.既采又编和有其他任务(包括报社指定的任务)或正常休假的记者,由部主任视情况核减其定额基数,并报报社定额管理考核小组掌握。 6.各记者站定额基数下浮比例和记者站负责人任务减免,(略)有发行任务
11、的站,在发行工作高峰期向采通部说明有关情况,酌情减任务。 7.采写批评报道的专职人员,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另行订出考核的办法。 8.由报社组织的专题采访活动,有关记者参与时间长,难以完成定额任务的,可临时改为领本部平均奖。 9.奖金发放办法。考核小组每月对所有采访人员进行计分考核,编制出定额完成情况统计表,经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名后,交计财科填写稿酬单直接发放给个人。 10.摄影部根据此方案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从本部的实际出发,另行订出实施细则。 第二篇: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
12、 2005-3-29 为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新闻采编人员,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批准设立的报社、新闻性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内的记者、编辑、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评论员、翻译等从事新闻采访、编辑、制作、刊播等新闻报道业务的人员。 第一条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13、支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第二条新闻采编人员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报道违纪违法案件,要自觉遵守案件报道的纪律,注意报道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采编涉外新闻报道,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和我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贯彻我国对外政策。采编民族宗教报道,要遵守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规。要依法维护公民个人隐私权,依法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采编涉及未成年人的负面报道,要遵守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未获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一般不披露未成
14、年人的姓名、住址、肖像等能够辨别和推断其真实身份的信息和音像资料。 第三条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杜绝虚假不实报道。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即署作者的真名实姓。不得干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调解,不得干预正常的司法审判活动。报道涉及有争议的内容时,要充分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认真核对事实,准确把握分寸。 第四条新闻采编人员要发扬实事求是、敬业奉献的精神,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文风,不断创新报道内容、形式和手段,使新闻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
15、新闻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第五条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报道活动时如遇以下情形应实行回避,并不得对稿件的采集、编发、刊播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 1、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2、新闻采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地区系本人出生地、曾长期工作或生活所在地; 3、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属于素有往来的朋友、同乡、同学、同事等关系; 4、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存在具体的经济、名誉等利益关系。 第六条新闻单位各级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社社长、记者站站长等),实行
16、任期轮岗交流或易地安排。新闻采编人员不得被派往本人出生地、曾长期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担任分社社长或记者站站长。 第七条新闻采编人员要杜绝各种有偿新闻行为。不得利用采编多半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宴请和馈赠,不得向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索取财物和其他利益,不得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无隶属关系的其他新闻单位或经济组织兼职取酬。 第八条新闻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不得以记者、编辑、审稿人、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等是身份拉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换取广告,不得以变相新闻形式刊播广告内容,不得为经营谋利操纵
17、新闻报道。新闻采编人员不得以订阅报刊为条件进行新闻报道,不得直接要求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更不得以批评曝光为由强迫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投放广告或提供赞助。 第九条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记者证管理和使用。公开的新闻采访必须出示经新闻出版单位、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记者证件。对使用假记者证或冒充记者的人员要严肃查处。新闻单位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第十条对违规违纪的新闻采编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新闻采编人员有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记者证。凡被吊销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自吊销之日起
18、5年之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在全国主要新闻单位试行,其他新闻单位参照试行。 第三篇:南方学院食堂管理方案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06-2007年食堂管理方案 随着我院迈入万人大学的行列,根据我院三个食堂前段时间内卫生和服务水平等还有进一步加强的实际情况,本着对全院师生员工负责的原则,我院学生会生活部特制订方案,对我院三个食堂进行监督、考核,此刻期待我校三个食堂在我院学生会生活部的督促下尽快真正做为我院一万多名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干净、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具体方案如下: 一、
19、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李红艳、朱鹏飞、肖浙、陈锋、李亚,共5人组成),对我院三个食堂分以下两项进行考核: a、食堂卫生考核,其包括操作间、储藏室、窗口、餐具、就餐地点、员工衣着及自身卫生,还有食物、周边环境的卫生。我们已制作了表格,每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b、食堂服务质量考核,考评的有原材料,质量及价格,卫生及服务。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总计两个分项考评不合格,考评结论为不合格。具体项目已制表。 二、在三个食堂分别设立一个意见箱,以此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不满收集起来,以提高食堂的服务质量,同时按员工的服务态度评星级并挂牌上岗,与员工的奖惩制度结
20、合。 以上几点敬请我院三个食堂的老板鼎力配合,对于优秀食堂及不合格食堂,我们都将和相应老板协商,优秀食堂请继续保持,同时不合格食堂在收到通知后拒不整改者我们将张榜公布。严重者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附加。建议食堂每日推设一个特价菜区、无辣菜区。细心、贴心的服务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学生会生活部 第四篇:XX市中小学图书馆采编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图书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采编室 1.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2.采购工作以外采为主,兼
21、顾征集、交换各种书刊资料及数字资源。 3.对新增图书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加盖馆藏章。 4.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著录以《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标准,设置馆藏书总目录和分类目录。采用计算机管理的图书馆,进行计算机编目。 5.对新书及时做好加工、著录和编目,及时进行流通服务。 6.有重点、有选择地进行新书导读与推荐,定期发布新书通报或简介。 第五篇:南方医科大学外来人员治安管理规定南方医科大学外来人员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流动人员的管理,维护我校良好的治安秩序,根据《XX省流动
22、人员管理条例》,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学校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和来校工作、学习的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合法利益,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科技开发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流动人员,是指未依法改变法定住址而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市、乡(镇)以外滞留一昼夜以上的外来人员,流动人员又称为暂住人员,包括: (一)各驻校建筑工程施工队、房屋装修工程队的民工; (二)校内各单位聘用的临时工; (三)非学历短期培训和进修的人员;
23、 (四)经学校批准在校内设点经商、服务和联营办企业的人员; (五)校内住户雇用的保姆及其他原因住在教职工宿舍的人员; (六)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入住校内(而户口是异地)的人员。 第二章责任 第四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凡有流动人员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干部负责本单位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对流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先申报后用人的制度,即由保卫处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保卫处户政办合署)审查,经人事处审批之后,用工单位方能使用的原则,并按规定办理《南方医科大学临时出入证》和《XX市ic卡暂住证》。用工单位必须要把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纳
24、入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各用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负责如下工作: (一)对外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督促外来人员办理本规定的有关手续; (三)在外来人员中建立治保组织,30人以上的成立治保小组,30人以下的设治保员; (四)调解外来人员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五)协助公安和学校保卫部门查处外来人员中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第五条加强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是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如下工作: (一)对外来人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二)帮助外来人员申领暂住证
25、或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办理并查验外来人员出入学校的证件; (四)收取外来人员有关治安管理的费用; (五)指导外来人员中治保小组和治保员开展工作; (六)对外来人员住地进行安全检查; (七)查处外来人员中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外来人员必须接受所在单位领导的管理,自觉遵守本条例。 第三章管理 第七条本校各单位聘用外来人员(经劳动部门及劳务市场招收除外)必须有我校一名在编教职工担保,每人交纳200元保证金。离校时无民事纠纷、无刑事、治安案件及治安事故责任者,如数退还。 第八条来校施工的建
26、筑队等集体单位应与保卫部门签定治安责任书,并按工程费(包工费)提交百分之一(不低于1000元)的治安担保金。工程竣工后,由保卫处考核,无民事纠纷、无刑事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违法违纪违章人员者,如数退还。 第九条用工单位不得凭外来人员的相互介绍而招收外来人员;对于因违法乱纪被除名或辞退的外来人员,有关单位必须及时将名单报保卫处备案,校内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准再接纳聘用此类外来人员。 第十条各单位举办的各类学习班、短(培)训班、学历班,凡在校内上课、住宿为期三个月以内的,由主办单位造册,成人教育学院登记盖章后,送保卫处备案;超过三个月以上者,由主办单位造册,成人教育学院
27、领导签名加盖公章并按规定到保卫处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办理《南方医科大学临时出入证》。 第十一条投亲靠友住在教职工家属宿舍的流动人员,属经商、做工的需办理《XX市ic卡暂住证》和《南方医科大学临时出入证》,属做保姆、探亲、访友或求医的,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第十二条入住在校内宾馆、招待所的,按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管理,居住半年以上人员要造册报保卫处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 第十三条外单位临时来校参加会议、文体比赛和参观等集体活动的人员由主办部门负责进行治安管理,并应事先报告学校保卫部门。 第十四条来校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其常住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规定,入校后
28、应向校计生委如实报告自己的婚姻生育情况。 第四章守则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各项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应自觉做好防火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随意生火,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第十七条外来人员严禁“黄、赌、毒”行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私拿、损坏公物等;不得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正常生活。 第十八条外来施工单位以及租赁学校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服务、储运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灾害事故工作。
29、 第十九条寄住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条外来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学校或用工单位(部门)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一条外来人员在安全防范、避免重大事故、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贡献较大的,由学校保卫部门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二条外来人员拒不办理相应手续和证件,违反校纪校规和本《规定》,拒不接受管理,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由用工单位予以辞退并负责清理出校。 第二十三条在校内经营服务的单位(个体)无视治安、消防安全法规,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事故隐患多的,由校保卫处视
30、情节对其予以警告、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屡教不改或拒不接受管理的,由校保卫处报有关职能部门取消其在校内经营的资格。 第二十四条主管单位对招收、使用、接纳的外来人员疏于管理,不按规定向校职能部门报告或备案,造成后果的,除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外,还将追究用工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凡触犯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凡违反校纪校规者,除行政处分外,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至100元。 1、外来人员来校二周后,仍未按本条例办理有关手续的; 2、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闹事,扰乱校园秩序的; 3
31、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的; 4、私自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炉和明火,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5、私拿、偷盗、损坏公物数额较小,除追回赔偿财物外,按价值5倍罚款。 有关单位的治安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或不执行治安整改措施,致使连续发生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校内以往的规定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若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或政策调整,本《规定》中与国家法规不相符合的条款即停止实施,其它条款仍然有效。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方医科大学 二oo七年五月十日 第19页 共1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