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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家河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docx

1、梅家河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梅家河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试行) 为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XX县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 一、 二、三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各村委会负

2、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乡直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发地的乡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科学、果断地进行处置,抢救伤员,消除隐患,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致病(死)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社会影响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因药品质量或者不良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社会公 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众健康的突发性群体不良

3、事件。 按照XX县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确定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级) (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二级) (三)比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三级) (四)一般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四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2、造成伤害人数2029人,且发生在学校或者发生在本乡举行的重要活动期间的; 3、乡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10人以上,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害)发生的; 2、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

4、定的其他一般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专业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专业应急委员会,下同),由乡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长任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分管乡长任副指挥长;乡卫生院、广电中心、农特站、工商所、经委、城环所、畜牧兽医中心、派出所、中学、财政所、林业站、民政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乡专业应急委员会成员。 乡专业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下同)。 (一)乡专业应急委员会职责 1、制定和完善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规则; 2、负责对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调度

5、、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 3、检查督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的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情况,组织、领导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4、负责全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批准其办公室及工作组提交的工作报告; 5、完成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应急委员会)或者 (二)乡专业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乡广电中心负责把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其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工作任务。 认真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乡农特站负责组织因初级农产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

6、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工商所负责组织食品流通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食品消费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尽快查明致病(死)原因。 乡经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依法开展对生猪私屠滥宰以及酒类商品流通中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乡畜牧兽医中心负责组织因畜禽产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

7、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乡派出所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及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和必要的交通管制工作。 乡中学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及管理。 乡林业站配合有关部门对经济林产品、森林食品、驯养的野生动物等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 乡民政办按照有关政策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关伤亡人员的救助工作。 (三)乡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乡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为乡专业应急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乡卫生

8、院办公,由乡卫生院院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乡专业应急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2、组织修订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3、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综合和有关情况的上报工作。在调查处理组或者事发地及时反馈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信息的基础上,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总结等文字材料,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本预案的培训、演练等工作; 5、完成乡专业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各工作组职责 根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应急处理工作

9、的实际需要,设立医疗救护、新闻报道、安全保卫、调查处理、物资供应、环境处理和善后处理等7个工作组。 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其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设置急救场所,尽快查明致病(死)原因,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协助新闻报道组向社会发布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及救护处理信息。新闻报道组:由乡广电中心牵头,由广电中心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把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安排新闻媒体就涉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流向、危害等情况及时向公众披露,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安全保卫组:由乡派出所牵头,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

10、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人员的立案侦察工作。 调查处理组:由乡专业应急委员会根据事发情况,确定牵头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处理意见;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协助新闻报道组发布食品、药品消费警示。对食品质量案件,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确定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药品质量案件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依法查处。 物资供应组:由乡经贸办牵头,由经贸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所需物资的组织、储备工作,并确保及时、有效供应。 环境处理组

11、。由乡城环所牵头,其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控制污染的扩散,降低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善后处理组:由区民政办牵头,由民政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依照有关政策做好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救助工作。 四、信息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预警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探索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统 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二)预警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

12、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应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发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预警。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预警的机关等。 五、应急处理 (一)事故报告 1、报告范围及联系电话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均在应当报告之列。乡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电话:07172621066(工作日) 2、报告方式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事故信息。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在积极实施和参与救助的同时,要

13、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乡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事发地的村和相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并迅速将事故的性质以及造成的影响等情况向乡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乡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分别向乡专业应急委员会指挥长、副指挥长和乡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3、责任报告单位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有报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的义务。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村委会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任何单位和部门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4、报告时限要求 事发地村和乡有关部门应当在知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向乡专

14、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二)应急响应 一、 二、三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组织实施分别由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般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组织实施由乡人民政府决定。 一般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并请县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支持。 (三)应急保障 1、医疗救护保障 乡卫生院应当确定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建立重大食品、

15、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救治物资,保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2、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所需物资、交通工具、设备设施、通信指挥工具等的储备,加强培训和演练,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资金的使用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3、宣传教育与应急培训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应急能力。 六、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事故情况,延误处置的; (二)在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相互推诿,或者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三)其他危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第11页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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