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办畜禽养殖基地建设方案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我市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建设水平,根据市政府市年政府投资项目的标准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年,市财政培育扶持1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并全部通过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请。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均可自愿申请无公害产品产地认定。 (二)申请备案。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先提申请,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现场审核评定,同意备案后,才具有享受补贴资格。 (三)先验后补。养殖场取得省畜牧兽医局颁发的无公害畜产品
2、产地认定证书,才享受一次性补贴。 (四)不重复补贴。年前获得省畜牧兽医局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畜禽养殖场;年前享受市级(含市级)以上发酵床生态养猪补贴项目、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奶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补贴项目、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补贴项目的畜禽养殖场;年确定上报的奶牛、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畜禽养殖场;均不享受本方案补贴。 三、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养殖场规模和条件。饲养规模1500头以上(实际存栏800头以上)的养猪场;饲养规模35000只以上(实际存栏在25000只以上)的蛋鸡场;饲养规模260头以上(实际存栏200头以上)的奶牛场;实际存栏150000只以上
3、的肉鸡场;饲养规模20000只以上(实际存栏15000只以上)的鸭鹅养殖场。场界距离交通干线、居民区和其它畜牧场不少于1000米,距医院、畜产品加工区不少于2000米。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应界限分明,各功能区间距不少于50米,并有防疫隔离带(墙)。凡符合以上规模条件的养殖场,均可自愿申请省畜牧兽医局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 四、评审验收程序 (一)项目申请和备案 1、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标准化养殖场,应通过各镇(办)于年4月20日前向市畜牧兽医局提出“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市畜牧兽医局成立专家查验考评小组,按照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初审现场检查表的要求,对申请的标准化养
4、殖场逐一现场查验,经综合考评后排序,选取前十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予以备案,并向各镇(办)书面公布备案名单,备案后的养殖场才具有享受补贴资格,备案后逐级推荐上报参加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 3、经备案的养殖场要严格按照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初审现场检查表中的内容,制定详细的投资方案(投资额不少于12万元)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将对备案养殖场进行督查,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投资方案的养殖场取消备案资格,并书面通知养殖场,再从原申请养殖场中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充备案。对取消备案资格的养殖场,两年内不再享受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财政补贴。 (二)产地认定程序 1、材料审查和现场初审 (1)市畜牧兽医局对符
5、合条件备案的养殖场,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产地认定申请材料上报市畜牧兽医局。 (2)市畜牧兽医局收到推荐意见和产地认定申请材料后,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对产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上报省畜牧兽医局。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3)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省畜牧兽医局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对产地进行现场检查,并采集水样、饲料样。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2、环境检测 (1)省畜牧兽医局委托检测机构对其产地环境抽样的水样、饲料样进行检测。 (2)对现场检查及检测留样按照标准出具环境检验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 (3)环境检验不合格或者环境评价不符合要求,市畜牧兽医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3、产地认
6、定评审及颁证 (1)省畜牧兽医局委托产地认定专家委员会对材料审查、现场检查、环境检验和环境现状评价进行全面评审,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作出是否颁证的结论。 (2)符合颁证条件的,由省畜牧兽医局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不符合颁证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4、资金补贴 (1)经省畜牧兽医局检测验收合格并取得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应及时向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提出补贴申请; (2)接到补贴申请后,市财政局会同畜牧兽医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取得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畜禽养殖场,每户8万元,共计80万元。 五、检测费用 涉及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检测费用,以省畜牧兽医局、国家农业部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收费标准执行。市畜牧兽医局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项目管理 备案的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要严格按照投资方案实施本项目,自觉对畜禽场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达到省畜牧兽医局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建设规范要求。 市畜牧兽医、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作为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本项目的审核备案、现场验收、综合评定,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也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初选上报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