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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打击非法出版工作实施方案.docx

1、 文化局打击非法出版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及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迎接“两节”、“两会”净化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和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不间断地实施了“扫黄打非”春季战役和夏季战役,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工作态势总体很好。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及以往工作经验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后,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活跃、各种“噪音”、“杂音”相对集中的时期,防范和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十分重要。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根据《2012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及全国、省及市的部署和要求,决定从8月底开始至10月下旬,

2、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的要求 以为党的十七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为主线,以“反盗版天天行动”和“文化环保工程”为平台,以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为重点,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网上有害信息,坚决打击淫秽色情、侵权盗版等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确保我市文化市场繁荣健康、平稳有序。 二、工作重点 1、严防境外有害出版物流入境内。根据掌握的情况,近年来内地发现的非法出版物源头之一是港澳台地区,多通过携带、邮寄、走私等方式入境。公安、邮政等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贩运非法出版物活动,

3、坚决取缔各类非法报刊,彻底清查出版物市场。 2、严禁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目前市场上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大都是境外原版入境后,由境内不法分子盗印复制的。新闻出版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检查,严格执行《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印制非法出版物的企业,坚决打掉非法印制窝点。新闻出版部门会同公安、工商、通信部门,切实加强对利用互联网从事印制经营行为的管理,严禁承印承制非法出版物。对违规网站要依法严肃处理,坚决关闭。 3、坚决封堵利用互联网传播的非法出版物及其他有害信息。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制造谣言

4、是近年来敌对势力对我干扰破坏的一种新手段,必须坚决封堵。9月初开始,“扫黄”办要协调公安、通信等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网上监管,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向。对境外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和网页,要坚决予以封堵;对境内网站的有害信息要及时删除,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要督促网站进一步完善技术过滤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4、坚决取缔各类非法报刊。近年来,非法报刊已成为制造谣言、传播有害信息的重要载体,必须予以取缔。9月份,“扫黄”办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开展整治非法报刊的通知要求,对照公布的《非法报刊目录》,对各报刊批发机构、零售单位、投放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新闻出版部门要会同邮政部

5、门,对本地邮政系统邮发、批发、夹带报刊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凡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一律不得通过邮政系统征订、发行,不得夹带在正规报刊中发行,正在发行的要立即纠正。 5、彻底清查出版物市场。从9月中旬开始,“扫黄”办要协调各部门持续对书报刊及音像集中经营场所、繁华街区、贸易城、车站、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口流动量较大的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强化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检查,坚决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要根据已掌握的线索,深入追查翻印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源头,坚决打掉制售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工作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是为

6、党的十七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今年“扫黄打非”工作重中之重,也是“扫黄打非”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专项行动上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狠抓案件查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群众举报、清查市场和明察暗访掌握的线索,从打团伙、挖窝点、破网络入手,追根溯源,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非法印刷、发行案件。 3、要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扫黄”办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于9月下旬及10月上旬对全市出版物市场进行明查暗访,并将这次检查列入今年的“扫黄打非”目标量化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信息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和“严防”、“严打”高压态势,严密掌控市场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将各类隐患问题消除于萌芽状态,避免酿成事端和不良影响。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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