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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090-202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pdf

1、 ICS 01.120 CCS A 0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090202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ork standard according to application 2021-01-25 发布 2021-02-2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20902021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受理主体 . 1 5 受理答复流程 . 1 5.1 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 1 5.2 申请渠道

2、. 1 5.3 受理登记 . 2 5.4 受理审核 . 2 5.5 办理期限 . 3 5.6 答复 . 3 6 档案管理 . 4 附录 A(资料性)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 5 附录 B(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6 附录 C(资料性) 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表 . 7 附录 D(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补正告知书 . 8 附录 E(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第三方) . 9 附录 F(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申请人) . 10 附录 G(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 11 附录 H(资料性)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征询函(共同

3、制作机关) . 12 附录 I(资料性) 重复申请的政府信息告知书 . 13 附录 J(资料性)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 14 附录 K(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告知书(延期) . 31 附录 L(资料性) 政府信息可以公开告知书 . 32 附录 M(资料性) 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件签收单 . 36 DB15/T 2090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 本文件主要起

4、草人:云吉龙、邰玉柱、李世繁、张博尧、岳永祥、张珂睿。 DB15/T 20902021 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主体、受理答复流程、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647 电子政务术语 DB15/T 209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5647界定的以及下列

5、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府信息 government information 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4 受理主体 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设立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5 受理答复流程 5.1 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参见附录A。 5.2 申请渠道 5.2.1 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申请渠道应与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列明的受理渠道一致, 且必须保证当面提交申请或信函提交申请的渠道畅通。 行政

6、机关还可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实际开通其他受理渠道。 5.2.2 受理当面提交申请 DB15/T 20902021 2 5.2.2.1 受理机关应在办公地址或提供政务服务的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安排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接受现场申请。申请表格式参见附录 B。 5.2.2.2 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当面口头提出,受理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5.2.3 受理信函申请 受理机关应当接收邮政寄送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邮政寄送渠道是否包括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公司。 5.2.4 其他方式

7、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除当面申请、信函申请之外,还可采取如下申请方式: a) 受理机关可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在线申请、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申请方式。 b) 受理机关应当将本单位所开通的申请接收渠道及具体的使用注意事项,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 5.3 受理登记 5.3.1 受理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详细记载申请的主要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收到日期、申请内容、答复期限、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等, 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表格式参见附录 C。 5.3.2 受理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a)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

8、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b) 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c)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5.4 受理审核 5.4.1 受理机关应当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是否真实有效,特征性描述是否清晰,获取信息的形式要求是否明确。委托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的,还应审核

9、申请人、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5.4.2 受理机关应当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是否真实有效,特征性描述是否清晰,获取信息的形式要求是否明确。委托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的,还应审核申请人、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5.4.3 受理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及 DB15/T 2091 的相关要求对拟答复内容和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5.4.4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第三方) 格式参见附录 E,并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的程序书面告

10、知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申请人) 格式参见附录 F。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进行回函确认,回函格式参见附录 G。第三方逾期未提DB15/T 20902021 3 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5.4.5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给共同制作机关的征求意见的格式参见附录 H,被

11、征求意见机关应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公开。 5.4.6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重复申请的政府信息告知书格式参见附录 I。受理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不公开范围的,或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依据不合理原因出具不同的告知书,具体格式参见附录 J1-J16;受理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下文 5.5 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延期告知书格式参见附录 K。 5.5 办理期限 5.5.1 受理机关在收到

12、申请之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5.2 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5.3 受理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共同制作政府信息机关或相互获取政府信息)意见所需时间(15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内。 5.5.4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期限,自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5.5.5 如涉及收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费处理办法 (国办函(2020)109 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办理期限的截止时点: a)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采取直接送达、

13、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等方式送达的,以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收之日当日为期限计算时点; b) 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的,以交邮之日当日为期限计算时点; c) 采用电子送达的,送达日期以网络系统发出之日当日为期限计算时点。 5.6 答复 5.6.1 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 5.6.2 受理机关应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答复结果中信息提供的具体形式。 5.6.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答复应具备以下要素:标题、文号、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内容、 答复结果、 救济途径、 答复日期及受理机关印章。 具体答复格式参考附录 L1-

14、L3。 5.6.4 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的,受理机关应通过邮政快递送达,不得通过不具有国家公文寄递资格的其他快递企业送达; 采取电子邮件送达的, 受理机关应上传加盖印章的答复扫描件或拍摄的答复彩色图片;采取当面领取送达的,通知申请人当面领取答复时间、地点,并做好签收记录。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件签收单格式参考附录 M。 5.6.5 受理机关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DB15/T 20902021 4 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关可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费处理办法 (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执行。 5.6.6 受理机关不得通过

15、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或变相有偿服务的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6 档案管理 6.1 受理机关对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部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6.2 存档材料包括:申请表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函、答复书及附件材料、批办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 邮寄单等)及相关送达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 6.3 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无有效联系方式,无法送达申请人的,受理机关应当登记后依法答复并留存备查。 6.4 存档资料应当分类编号,装订成卷,并做好电子化处理,切实规范政府信息依

16、申请公开档案管理工作。 DB15/T 20902021 5 附录A (资料性)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图A.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当面申请 邮政寄送 政府网站申请 传真申请 登记审查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在 7个月内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补正 检索信息 征求第三方意见,15个工作日提出意见 审核办理 如需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作出答案 资料归档 在 20 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形式的xxxx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发送给申请人 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形式的 xxxx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告知书发送给申请人 DB15/T 20902

17、021 6 附录B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表B.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 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 其他特征性描述 获取信息的 形式要求 (单选) 纸质版 电子版 其 他(需注明具体形式) 获取信息的 方式、途径 (单选) 邮 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需注明领取时间) DB15/T 20902021 7 附录C (资料性) 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表

18、表C.1 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表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收到日期 申请内容 邮寄单号 经办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DB15/T 20902021 8 附录D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补正告知书 图D.1 政府信息公开补正告知书 DB15/T 20902021 9 附录E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第三方) 图E.1 政府信息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第三方) DB15/T 20902021 10 附录F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申请人) 图F.1 政府信息公开征

19、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申请人) DB15/T 20902021 11 附录G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图G.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DB15/T 20902021 12 附录H (资料性)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征询函(共同制作机关) 图H.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征询函(共同制作机关) DB15/T 20902021 13 附录I (资料性) 重复申请的政府信息告知书 图I.1 重复申请的政府信息告知书 DB15/T 20902021 14 附录J (资料性)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图J.1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国家秘密类豁免) DB15/T 20902021 1

20、5 图J.2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豁免) DB15/T 20902021 16 图J.3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三安全一稳定类豁免) DB15/T 20902021 17 图J.4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类豁免) DB15/T 20902021 18 图J.5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DB15/T 20902021 19 图J.6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四类过程性信息) DB15/T 20902021 20 图J.7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行政执法案卷) DB15/T 20902021 21 图J.8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行政查询事项) DB15/

21、T 20902021 22 图J.9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DB15/T 20902021 23 图J.10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 DB15/T 20902021 24 图J.11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DB15/T 20902021 25 图J.12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补正后申请信息仍不明确) DB15/T 20902021 26 图J.13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类申请) DB15/T 20902021 27 图J.14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DB15/T 209020

22、21 28 图J.15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DB15/T 20902021 29 图J.16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党务信息) DB15/T 20902021 30 DB15/T 20902021 31 附录K (资料性)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告知书(延期) 图K.1 政府信息公开延期告知书(延期) DB15/T 20902021 32 附录L (资料性) 政府信息可以公开告知书 图L.1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已对外公开) DB15/T 20902021 33 图L.2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可以对外公开) DB15/T 20902021 34 图L.3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近期内对外公开) DB15/T 20902021 35 DB15/T 20902021 36 附录M (资料性) 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件签收单 表M.1 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件签收单 所申请政府信息 信息标题 发文字号 其他特征描述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纸质文本光盘其他 申请答复签收信息 申请人签名 法人、其他组织 (盖章) 联系电话 签收时间 签收地点 经办人/EMS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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