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矛盾纠纷排调工作方案 大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打破人民调解单打独斗、唯我独调的工作局面;调动和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充分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团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种调解资源,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对矛盾纠纷要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了解决得好”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从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省厅、市局“绩效”考评细则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建国周年大庆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确保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此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将有关
2、事项安排如下: 一、强化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广泛调整,当前。各种矛盾日益凸现,传统矛盾纠纷数量居高不下,新的矛盾纠纷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人民调解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具有点多面广、网络齐全,人员众多、遍布基层以及高效、快捷、不收费等特点和优势,因而广为人民群众接受,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十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建立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发现苗头,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便于各级党委政
3、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重大纠纷信息和科学分析、处理解决矛盾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优势,把建立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视为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做好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摸底工作。 对日常纠纷进行普遍排查。通过拉网式排查,1以调解小组为单位。及时掌握情况,发现纠纷苗头及时调解,避免加深矛盾引起激化。2对辖区内存在纠纷隐患的重点人(集体组织)重点事,进行重点排查,一事一解决,避免矛盾深化。3对易激化矛盾纠纷,随时排查,如企业转制、低保发放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随时排查,避免事态扩大。4
4、重大节日及敏感日期,集中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解决。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责任,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纠纷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共同加以妥善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避免民间纠纷激化引起刑事案件。要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待业、城市拆迁改造、土地征用、赔偿、侵权等可能引发激化事件和群体性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的平安稳定。 三、要加强信息沟通。 村(社区)调委会坚持每天1630前向乡(镇)街司法所报告“平安”情况,实行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遏制在萌芽状态,及时化解在基层。司法所每月将本地在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处理结果,于次月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到基层科。要认真研究、分析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对矛盾纠纷可能发展的趋势作出科学、准确的预测,并根据纠纷的类型、情况作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对可能或正在发生的以及已经调解成功了重大、有影响、涉及面广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可直接向基层科汇报,然后再按正常程序上报当地党委政府。要认真总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信息快报工作经验,并作为人民调解工作年终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上报司法局。第3页 共3页